检验科血液标本采集的注意事项

在医院看病时,通常医生会开具一些检查单,如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血脂等,以便为相关疾病诊断提供依据。要想获得可靠、准确的检测结果,除了实验室本身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外,正确的采集、留取标本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检验科血液标本采集的注意事项的知识,欢迎阅读

检验科血液标本采集的注意事项

  一、静脉血采集方法的注意事项:

1、止血带或压脉器:采集静脉血时,止血带压迫静脉时间不宜过长,以不超过 40秒为宜,否则容易引起淤血、静脉扩张,并且影响某些指标的检查结果,如乳酸升高、pH 值降低、K+、Ca2+、肌酸激酶升高等。

2、采血时间与部位:大多数化验检查要求清晨空腹采集静脉血,应尽可能避免在输液同时采血,输液不仅使血液稀释,而且对实验室检查结果发生严重干扰,特别是血糖和电解质。

3、避免溶血、杂质污染:采血器具必须无菌、干燥、洁净,避免用力抽吸和推注、避免化学污染和细菌污染引起的溶血。因为红细胞的某些成分与血清(浆)不同,样本溶血可使红细胞某些成分释放,影响实验室检查结果。

4、血样的采集:血样要求在每一天的同一时间采集,理想的`时间是早晨 7:00到 8:00,尤其是以监测为目的时,更要保证标本采集时间的统一。最后一次食物和液体摄入应在前一天下午 6:00 到7:00 (急诊检验例外)。 血样采集应在不服药期间,如在早晨服药前。血样采集时,患者应仰卧位,采血点应在同一静脉区,通常为手臂静脉。

5、标本采集后须立即送检,放置过久影响检验结果。当取血不顺利时,切忌在同一处反复穿刺,易导致标本溶血或有小凝块,影响检测结果。

6、采集血培养标本时应先注射厌氧瓶,尽量减少接触空气时间。7、微量元素测定采集标本的注射器和容器不能含游离金属。

  二、临床化学、免疫检验标本 :临床化学、免疫检验多用非抗凝血标本, 一般用无添加剂(普通采血管-红帽管)。标本采集主要注意事项有:

1、化学项目大多数需要空腹采静脉血,多个单项化学检测项目组合检验时一般可采 l管血;

2、采血量视检查项目多少不同而异,通常为3~4ml;

3、多个组合检测项目同时采血时应按下列顺序采血:血培养→无添加剂管→凝血管→有添加剂管,有添加剂管的顺序为:枸橼酸盐管→肝素管→EDTA管→草酸盐/氟化钠管;

4、不论是抗凝血还是非抗凝血,为了缩短血清或血浆与血细胞的接触时间,血液标本采集后,应尽快送检,必须在2h内将全血处理为血清或血浆。

  三、凝血检验标本的采集:一般用枸橼酸钠抗凝(枸橼酸钠抗凝采血管-蓝帽管)。标本采集主要注意事项有:

1、患者应处于平静和空腹状态,避免在输入脂肪乳过程中或其后采血,急诊患者可随时采血检查。

2、抽静脉血1.8mL注入含0.2mL枸橼酸钠溶液(1:9)的抗凝管中,采血后立即上下轻轻颠倒混匀5-8次,采血后应尽快送检。

3、采血人员应技术熟练,一针见血,以防止组织损伤,外源性凝血因子混入,影响实验结果。

4、标本总量应控制在2.0mL±0.2mL,血液与抗凝剂的比例是9:1,当采血量过多或过少时为不合格标本,会严重影响检验结果。

  四、红细胞沉降率(血沉,ESR)检验标本的采集:一般用肝素抗凝(肝素抗凝采血管-绿帽管)。

1、患者应处于平静和空腹状态,避免在输入脂肪乳过程中或其后采血。

2、抽静脉血5.0mL注入肝素抗凝管中,采血后立即上下轻轻颠倒混匀5-8次,采血后应尽快送检。室温中保存不得超过2小时。

3、标本总量应控制在5.0mL±0.2mL, 当采血量过多或过少时为不合格标本,采血过程必须顺利,溶血或有细小凝块的血液标本,均影响血沉结果。

4、微量元素检验标本的采集同血沉一致。

  五、血常规(全血细胞分析)检验标本: 一般用EDTA1.5~2.2mg/ml抗凝(EDTA抗凝采血管-紫帽管)。采血注意事项:

1、患者应处于平静状态,住院患者可在起床前采血,门诊患者如匆忙赶到医院,应至少休息15分钟后再采血。避免在输入脂肪乳过程中或其后采血。禁止输液时在输液手臂同侧采集血液。

2、采血后立即上下轻轻颠倒混匀5-8次,使其充分混匀达到抗凝目的,不可用力震荡;

3、应按抗凝管刻度采血至 2ml,标本总量应控制在2.0mL±0.2mL,当采血量过多或过少时为不合格标本,采血过程必须顺利,溶血或有细小凝块的血液标本,均影响血常规结果,采血后应尽快送检(需显微镜观察形态的标本采血后应及时推片固定,因为超过 2 小时WBC形态会发生改变),不得冷藏。

4、血型与血常规可采1管血。

5、人类白细胞抗原检验标本的采集同血常规一致。

  六、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胰岛素释放试验、C-肽释放试验 :一般用无添加剂(普通采血管-红帽管)

1、病人准备:试验前3日,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量不低250-300 克,且维持正常活动,影响试验的药物(如:咖啡因、口服避孕药、水杨酸盐等)应在3 日前停用,试验前病人应 10~12小时不进食;

2、标本采集:临床上常用方法是清晨抽空腹血后,口服 75 克葡萄糖,再于给糖后 1、2、3 小时各采血3ml /1次(共4次)。

3、标本保存:采血后1小时内分离血清并及时冷藏送检或采用血糖专用抗凝管采血于 2~8℃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