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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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市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有住建局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重点工程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墙改办公室、清欠办、防震减灾办公室7个内设机构。村镇建设管理站、园林绿化管理所、房屋管理所、燃气管理站4个二层机构。城乡风貌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保障办、无障碍办公室、综合整治美化组5个临时机构。

 人员构成:截止2016年8月底,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干部职工 126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53人(党员36人)。

  干部构成:科级干部19人(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15人)。

  学历构成:研究生学历8人,本科学历82人,专科学历36人。

  职称构成: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26人。

主要荣誉: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近年来,城区区委、城区人民政府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奋勇争先,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获得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单位(集体)、实施城市建设管理“136”目标“三年中变化”突出贡献单位(集体)、城区人防工作目标管理“一等奖”、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先进单位等30余项市级以上荣誉。尊师重教先进集体、2012年坛洛抗陷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十佳基层党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住房保障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园林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良好单位等城区级荣誉60余项。

  工作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自治区、南宁市制定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编制城区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参与制订城区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产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规划;组织在辖区内实施建设目标责任制以及年度量化考核工作。

三是负责辖区内旧城改造计划的初步编制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包括按法定程序收回的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土地购储备中心批准实施。对原经批准但未完成房屋拆迁或停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区实施监督管理。

四是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的初审,报市建设局审批后发证。负责燃气供应网点日常的检查、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燃气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燃气市场正常秩序。

五是负责办理辖区内私人建房报建、施工许可证审批,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

六是负责辖区内工程造价总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报建及施工许可证的审批以及上述监督管理范围的监察工作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是负责建设、维护、管理城区级公园广场以及路面现状宽度20米以下的道路绿化(含道路附近小游园、小绿地);负责统计、核准辖区全民义务植树适龄公民情况,组织辖区内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做好辖区义务植树的其他工作,负责辖区内名木古树的管理保护工作。

八是负责监督指导小区、单位庭院、居民庭院绿化。对宽度20米以下道路和城区级公园、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绿化树木的修剪、移植、砍伐以及20平方米以上绿地临时占用进行初审,报市园林局审批后,负责监督实施。

九是负责辖区内集体所有土地及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发证及登记(含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其他项权利登记)、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含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廉租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是负责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是承办城区人大、政协有关建设的提案、议案及群众信访答复和处理工作。

十二是承办城区建设局日常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建设工作。

十三是承办城区政府和上级建设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