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城乡规划局

上饶市城乡规划局,成立于1996年7月,2003年12月升格为市政府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上饶市城乡规划局
  上饶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市城乡规划和管理的规定、细则和实施办法。

(二)组织编制调整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风景名胜区规划,并按法律程序完成审批工作。

(三)组织实施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专业规划,负责对城市绿化、雕塑、广告及城市配套的各项设施的设计审查。

(四)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和审查县(市、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重大建设工程。

(五)负责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建筑、构筑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审批和验收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八)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占地、建设行为;并对城乡规划管理和各类诉讼案件进行应诉、答辩和行政复议。

(九)负责全市规划设计的行政管理、资质审查和资格的动态管理工作;参与全市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

(十)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和全市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

(十一)参与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上饶市城乡规划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法制科)

负责起草和审核行政类文件、资料,负责文件的收发、文书、机要、保卫、保密、后勤接待、教育和本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组织人事、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及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的督查及协调工作;负责规划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与解答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地方性法规、规划草案和综合性政策的起草、审查及报批工作;负责涉及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省派驻饶规划督察员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文

电 话:8179819

  (二)财务科

依据国家、省、市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财务预决算计划,组织实施年终决算;负责本单位内部审计及下属单位财务审计和财务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本单位各项资金的管理(包括市重点工程拨付资金);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各县(市、区)规划部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会计专业知识培训及会计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人:章永娟

电 话:8179820

  (三)技术科

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全市规划区内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工作和地形图一图多用的测绘及协调工作;参与全市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负责组织编制市中心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管网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消防规划等;负责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和规划区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市规划设计的行政管理、资质审查和资格的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含市政及管线类)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定用地位置界线,绘制道路红线图及规划选址图;负责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和调整工作;负责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及报批工作;负责规划编制批前公示工作;负责市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市规划技术审查专家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蔡勇

电 话:8179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