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细则

维修员工应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中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修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细则,欢迎大家参考学习。

检修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细则

  一、职工安全通则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严格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中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3.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生产自我防护能力,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爱护本工种(岗位)所属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器材,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查找事故隐患,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6.各岗位职工应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生产技术原理;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懂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原理;懂尘毒危害和防护措施。会操作;会维护保养机器设备;会排除故障和处理事故,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

7.熟练掌握防护救灾器具的使用方法、性能,积极投身于抢险救灾的工作。

8.加强协作,互相帮助,以老带新,做好联保、互保、自保工作。

  二、安全技术总则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

2.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贯彻“三同时”原则,即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做到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化。

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做好防尘排毒治理工作,降低粉尘浓度和扩散度,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6.新入厂、实习、代培、变换工种等人员必须经过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7.凡来我部参观人员,必须指定专人带领、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听从领队人员指挥。禁止进入非参观区域,严禁随意触摸电器开关及机械设备。

8.凡来我部从事施工作业、技术协作、临时业务人员,应由对口科室负责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明确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公司及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

9.各生产作业区域的主要进出口及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进入生产区域,应注意安全标志提示,必须走安全通道(安全过桥、安全走廊等)。

10.横穿铁路、公路,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抢道、翻(穿)越栏杆;严禁爬、钻火车、汽车等机动车辆。

11.进入作业区域应按规定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紧(领口、下摆、袖口紧);女工工作前应将发辫挽入工作帽(安全帽)内;工作中应严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脱岗、窜岗、睡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班中饮酒;如有精神异常者应采取措施使其离开岗位。

12.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工作场所。

1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4.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5.高处(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挂点牢固,并设专人监护;严禁高空抛物。

16.从事高处、高温和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发现有不适应的病症,及时调换工种。

17.所有作业项目必须制定、落实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检查、监护。完工后,清理现场。

18.从事起重、煤气、电气、焊接、车辆驾驶、压力容器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9.未经批准,不准将自己操作的设备转交他人操作。

20.严格现场定置管理。保持通道畅通、照明充足、堆放有序。做到“六有”(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有坑必有盖、有台必有栏、危险场所必有警示标志、厂房内必有安全通道),现场整齐清洁。物料堆垛不准超高、超重、超宽,堆放地点必须符合标准。

21.坑、沟、井等部位应有安全盖板或安全护栏,过桥、通道、走梯均应有栏杆和扶手。盖板、栏杆不准随意拆除、移位。栏杆高度应不小于1.2m,横杆间距为0.3m,立杆间距为0.8—1.0m,护板高为0.1m。距地面1m以上需经常操作、检测、检修的设备,应设置带上下扶梯的固定平台或安全通道,并设有不低于1.20m的防护栏杆,栏杆下部应有不小于0.1m的护脚板。

22.通道、检修平台应符合规定,并设防滑措施。

23.严格执行设备检修挂牌制、监护制和确认制。检修时应按规定使用绝缘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调整、检修设备需拆卸防护装置时,检修完毕应恢复防护装置。

24.地沟、有限空间或进入煤气、氧气、电气等危险区域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互保联保制度。

25.不准对转动的设备进行加油、擦洗、修理。

26.严禁在运行的设备上休息、行走、跨越、传递物件、靠近危险部位。

27.所有的电气设备外露的'带电体均须采取屏护设施,安全标志必须准确、清晰。

28.严禁随意触动电气设备。作业前拉闸、合闸应专人负责,做到“谁拉闸、谁合闸”。

29.恶劣环境中应使用24伏以下的照明,金属容器内、潮湿地点不得大于12伏;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有足够照明。现场临时用电,绝缘必须良好。

30.配电室操作应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高压开关柜必须装设可靠的电气联锁装置。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31.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或采用绝缘工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挤压等措施,并通知救护单位及时抢救。

32.起重机械操作、指挥人员应遵守起重机械操作规定。

33.气瓶应进行年检,做好记录。运输不得震动、冲击、受热。瓶嘴、瓶身严禁接触油污。

34.使用梯子时,上端应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人字梯应连接牢固。常用走梯倾角应小于450,高度超过8m时,相隔5m应设置转弯平台。通道走梯宽度应在0.8—1.0m之间;垂直走梯宽度应为0.6m,同时应设护笼、休息处。

35.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做详细调查。发现管道、电缆或不明物件时,严禁随意敲击,待确认后采取措施方可继续施工。

36.固定电焊场所四周应安装遮光板,非工作人员不得靠近。

37.严禁吊运易燃、易爆及承压容器,特殊情况应采取安全措施。

38.发生煤气中毒时,应立即将中毒者抬出煤气区域,在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场地进行现场急救,并立即报告煤气防护站和医院进行救护。

39.表压超过0.1MPa的液体和气体的设备和管路,应安装压力表,必要时应安装安全阀和逆止阀等安全装置,并有标明开、闭状态的标志。

40.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GB7231的规定着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

41.发现设备、环境等出现异常,可能导致人身设备伤害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或撤离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2.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采取防止事故扩大措施,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当事人或目击者应主动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真相,严禁阻碍和刁难调查人员正常工作;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三、防火安全生产规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及部的消防管理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现场动火监护制度。

2.油类、木材、棉纱、乙炔、氧气及其它易燃物品,必须分类分库存放不准混放,存放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

3.各配电室、主机房,都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

4.各类消防灭火器具要定期检查、试验、发现失效立即更换。消防器材要有防雨、防冻措施。

5.工房、办公室、车库、材料库、休息更衣室不准随意安装电炉取暖。

6.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部位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7.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

8.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它易燃物品,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在高处实施电、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9.定期检查配电室避雷器,保证完好有效,防止雷击着火。

10.各种库房、配电室、配电盘、电气操作台及所有电气线路,出现异味、烟雾时,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11.各种润滑设备管路、传动的机械设备、大型电机等出现声音异常,温度升高、异味、光闪等现象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发现险情要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2.火灾抢救要有组织地进行,根据火灾情况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

13.煤气、氧气等能源介质管道上动火,要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动火手续,预防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

  四、高处作业安全生产规程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规定要求。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熟悉掌握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凡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耳聋、精神病等)不适应登高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制度。

5.劳保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系好安全帽带,不准穿硬底鞋、带钉鞋、易滑鞋等。

6.正确佩戴安全带,严格遵守《安全带使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7.作业前,必须对平台、扶手、梯子、防护板、脚手架、安全网等设施进行检查确认,严禁冒险作业。

8.临时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必须牢固可靠。

9.垂直分层作业必须有隔离设施。

10.高处作业点下方必须设置警戒区,并设警戒标志。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

11.夜间高处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12.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必须扎牢,下端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并系好安全带,专人监护。

13.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必须绑扎牢固。

14.人字梯底角必须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必须专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5.吊篮内作业时,必须事先对吊篮绳进行检查,吊篮所承受的负荷必须满足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在主绳的扣件上,吊篮与吊钩连接必须牢固;在吊篮内电焊作业,电焊线必须采取绝缘保护;地面设专人监护。

16.在石棉瓦、瓦棱板(簿型材料、轻型材料)上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

1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登高时不得随身携带喝水杯等物品,作业中不准投掷物品。材料、工具放置稳固,防止坠落。工作完毕必须将工具等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

18.施工工期较长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做好记录。

19.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20.高处作业必须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21.攀登作业时必须抓牢、登稳,避免滑跌。高处作业间歇时,必须下地休息,严禁坐在高处边缘无遮拦休息。

22.进行高处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23.严禁使用吊车、卷扬机运送作业人员。

2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雷雨天气),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25.冬季高处作业,必须随时将泥、水、积雪清扫,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当结冰结雪无法清除时,停止登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