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知识辅导:物品条码标志

商品的包装除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外,衬垫物也是包装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容忽视。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关于商品物品条码标志的知识点,欢迎阅读。

单证员知识辅导:物品条码标志

商品销售包装上的装潢和文字说明,是美化商品、宣传商品、吸引消费者,使消费者了解商品的特性和妥善使用商品的必要手段。装潢、图案和文字说明通常直接印刷在商品包装上,也有采用在粘贴、加标签、挂吊牌等方式。

销售包装的装潢,通常包括图案与色彩。装潢应美观大方,富于艺术吸引力,并突出商品的特性。同时,还应适应进口国或销售地区的民族习惯和爱好,以利扩大出口。

文字说明通常包括商品名称、商标品牌、数量规格、成分构成与使用说明等内容。这些文字说明应与销售包装的装潢画面紧密结合、和谐统一,以达到树立产品及企业的形象、提高宣传和促销的目的。使用文字说明或粘贴、悬挂的商品标签、吊牌等,还应注意不违反有关国家的标签管理条例的规定。

例如,有的国家明文规定所有进口商品文字说明必须使用本国文字。

  物品条码标志

物品条码(Product Code或称Barcode)是一种产品代码,它是一组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线及其相应的数字组成的标记。

例如, 国际上使用最广的EAN码由12位数字的产品代码和1位核校验码组成。前3位为国别码,中间4位数字为厂商号,后5位数字为产品代码。

  国际上通用的条码种类很多,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种是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编制的UPC条码(Universal Product Code);

另一种是由欧洲12国成立的欧洲物品编码协会,后改名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编制的EAN条码(European Article Number)。

目前使用EAN物品标识系统的国家(地区)众多,EAN系统已成为国际公认的物品编码标识系统。

为了适应我国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不断扩大的要求,国务院于1988年批准成立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该中心于1991年4月代表中国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并成为正式会员,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我国的条码工作。目前,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我国的国别号为"690”、“691”和"692”,凡有“690”、“691”和"692”,条码的商品,即表示是中国的商品。

为了加强我国商品条码工作管理,并使之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1998年9月颁布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该办法于同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均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申请者,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

系统成员对其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擅自转让他人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系统成员应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办理变更、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其厂商识别代码及系统成员资格将被注销,不得继续使用。已被注销商品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条码标志主要用于商品的销售包装上。它不仅能够促进和扩大商品在各国商场内的销售,而且使得货物的分类和输送更为迅速、准确,极大地方便了货物的储存和运输,为发展立体化仓库,实现仓储自动化管理创造了条件。

总之,条码是商品能够流通于国际市场的一种通用的国际语言和统一编号,是商品进入超市和大型百货商店的先决条件。随着条码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在出口商品包装上使用条码的迫切性已日益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