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宏观经济政策复习

宏观经济政策是指国家或政府有意识有计划地运用一定的政策工具,调节控制宏观经济的运行,以达到一定的政策目标。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宏观经济政策复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宏观经济政策复习

 租赁市场的运作

融资租赁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是仅次于银行信贷的金融工具。

(1)融资租赁交易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是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后获得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融资租赁交易一般由三方(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参与,两个合同(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构成。

出租人是指依据承租人认可或选择取得融资租赁物,并以约定的租金为回报在约定的期间向承租人转让融资租赁物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人。

承租人是指为了融通取得融资租赁物所需资金而与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在约定期间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取得融资租赁物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自然人或者企业。

供货人是指为了向承租人交付融资租赁物,供其以支付约定的租金为代价在约定的期间占有和使用而向出租人转移租赁物权利的自然人或者企业。

租赁市场是以租赁物为交易对象、以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市场,它既是进行租赁活动的场所,也是租赁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总和。

(2)融资租赁的形式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或者供货人的认可或选择,购买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并向 出租人支付租金;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期满时续租、留购、返还租赁物或者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交易活动。由于融资租赁的主要租赁物是设备,因而融 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

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一种具有投资性质的交易行为,是一种服务贸易。

融资租赁包括直接租赁、回租赁、转租赁、不完全偿付租赁等形式。

回租赁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自有物,并作为融资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融资租赁形式。

转租赁是以同一标的物为融资租赁物多次融资租赁的形式。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融资租赁物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融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不完全偿付租赁是指在对同一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期内收取的租金折现值额低于租赁物实际成本的90%以下的融资租赁交易形式。

(3)融资租赁的`运作

从事融资租赁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当事人从事融资租赁交易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融资租赁物包括:设备、机器、仪器;机动车、船舶、航空器、航天器;法律、法规限制或者禁止流通的不得作为融资租赁物,如土地、矿产资源等。

在融资租赁过程中,首先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承租委托,以及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供货商等要求,进行预约租赁。出租人接受预约租赁,在对承租人的 资信进行审查并认为符合租赁条件后,与承租人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其次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即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取得工 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通称为设备);通常情况下承租人已在委托前选择好了租赁设备的供货厂商,但承租人也可以只向出租人提出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等要 求,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选择供货商。之后,由供货商将出租人订购的设备直接交给承租人,并同时通知出租人。承租人对租赁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租赁期 正式开始。

融资租赁以融通资金为主要目的,是一种不可解约的租赁,在基本租期内双方均无权撤销合同;承租人负责设备的选择、保险、保养和维修等;出租人仅负责购进承租人所需的设备,按期出租,以及享有设备的期末残值。

在租赁合同期内,设备(即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因此,当承租人破产时,设备不作为破产财产。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或者将设备退回给出租人。

 资本市场监管

资本市场是一个高风险的市场,其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普遍性、扩散性和隐蔽性、突发性等基本特征,加强资本市场监管,防范和化解资本市场的风险,关系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实行的是金融分工监管体制,即银监会监管银行业、证监会监管证券业、保监会监管保险业。

 银行监管

银行监管是指银行监管当局依法对银行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行为,它是金融行业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是我国银行业的监督管理机构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银行业监督管理应当保护银行业公平竞争,提高银行业竞争能力。

监管原则: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银行业金融监管的内容主要是:

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监管,包括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的监管;

对金融市场进行监控和约束,包括对市场准入、经营稽核和市场退出的全程监控等。

 货币政策取向

大纲要求:掌握――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

掌握――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掌握――稳健的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取向有紧缩性货币政策、扩张性货币政策与介于两者之间的中性货币政策。

紧缩性货币政策也叫紧的货币政策或“收紧银根”,是指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使货币供给总量趋于下降。经济过度繁荣时,总需求大于总供给,应收紧银根,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以抑制总需求,降低物价。

扩张性货币政策也叫松的货币政策或“放松银根”,是指放松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使货币供应量较大地超过实际需要的货币量,借以刺激经济回升。经济萧条时,总需求小于总供给,应放松银根,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以刺激总需求。

中性的货币政策是指温和的货币政策,对货币供应量的扩大或减少控制在较小幅度内,而主要调整货币供给结构,从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掌握)

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不等于紧缩性货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首先,制定适当的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正确处理抑制通货膨胀和保持经济增长的关系,促使价格总水平涨幅低于经济增长率。

第二,保持货币供给基本适度。货币供给既要有利于控制价格总水平上涨,又要促使经济持续增长。

第三,保持货币供给结构基本合理。要使M0与M1、M2相互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使不同层次货币供应量适应生产与消费、储蓄与投资的合理需要。

(在4.1.2货币供应中,我们讲过)

M0:流通中的现金。

M1:狭义货币供应量。M1=M0+企事业单位活期存款

M2:广义货币供应量。M2=M1+企事业单位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其他存款

第四,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对货币供给的控制有“松”有“紧”,实行预调、微调,防止经济增长起伏过大。

第五,充分发挥信贷政策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的作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