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通用21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通用21篇)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1

一、制定本预案的目的、依据。

为确保幼儿园的安全和稳定,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的危害,维护和保障我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设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遵照安全管理的要求,设立乐乐幼儿园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朱宝珍(园长)

副组长:卢艳(副园长)

组员:柳萍,徐静,邱盼,邱桂香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三、实施方案

1、报警程序:

A 、发生交通安全事件时,现场人员马上通知交警和幼儿园领导小组。

B 、拨打112报警电话,幼儿园交通事故,车号为,请迅速前来救援。

2、启动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三个职能机构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指挥组人员、职能。

成员:现场总指挥由园长担任,园长不在由安全主任或当值的`行政领导担任。

职责:接到报警,立即组织人员到事发现场,全面负责指挥处置工作,总指挥选择的集合地即为指挥中心。

(2)、控制组

成员:余斤海(组长)、及其他保卫人员

职责:

1)负责设置警戒线。

2)广播疏散围观人员。

3)作好疏导——到路口引导救护车、交警进入现场;

4)保持通讯顺畅,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四、善后处理工作

1、积极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作好事件的调查记录。

2、及时与有关人员、部门沟通,做好记录。

3、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有关联系电话

交警电话:112

火警电话:119

救护电话:120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2

一、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幼儿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幼儿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不受伤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安全至上原则

一切为了幼儿的安全,尽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现事故,要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幼儿。

2、统一指挥与团结协作原则

特殊情况下,全体师生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共同应对出现的问题,团结协作。

3、紧急处置原则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减少中间环节处理,抓紧时间,对受伤幼儿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延误时机,造成不应有的后果。

4、局部服从整体原则

遇有突发事件,所有人员应从大局出发,一切以幼儿园整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好自己应尽的职责。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幼儿园成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幼儿园范围内发生的交通安全事件。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职责:xx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幼儿园实际,研究制订应急方案。

(2)统一指挥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幼儿园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4)定期进行幼儿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分析,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督促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预案,教育幼儿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要求相关人员强化重点部位保护;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做好向上级报告和续报工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在教学楼内值班老师负责注意幼儿课间活动的安全。在本楼层上课教师负责管理本楼层教室、走廊、楼梯(下一楼层至本楼层间)及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纪律,对该范围幼儿安全负责;负责维护幼儿集会、上操等上下楼梯秩序,管理幼儿。

六、日常防范

1、幼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幼儿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幼儿应走路边。

(2)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通过由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必须遵守信号规则;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要注意车辆,不得追逐、横冲直撞。如果没有人行横道,你必须直接穿过。车辆驶近时,不允许突然横过。如果有立交桥或地下通道,必须走人行立交桥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车道、铁路道口的护栏上横过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对车辆拾取、追赶、强行停车或抛抛物线。

(5)幼儿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须由大人或老师带领。

2、幼儿在乘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共汽车、有轨电车和长途汽车必须依次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和家长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车稳定停车后随大人一起上车。

(2)禁止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等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

(4)机动车行驶时,不得将车身任何部位伸出车辆外或跳跃。

(4)加强师生日常安全、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提高自卫意识、自卫能力和自救能力。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分级响应程序,依法、科学、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政办函〔2018〕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工作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1.5事故分级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4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含失踪),或100人以上(含100人)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事态发展严重,产生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含10人)、5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3)市人民政府认定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

1.5.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重伤的;

(2)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事故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

2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2.1组织体系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级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现场处置机构和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1市指挥部组成

市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市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商务口岸局、市外事边境事务局、崇左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崇左银保监分局、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1.2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统一指挥全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5)向市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6)负责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7)研究解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新闻信息发布方案,协调对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会同市外事和边境事务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媒体的采访工作,做好应急处置中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并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

(2)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上传下达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统一调动全市警力开展现场处置工作,保障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援演练,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援专家组。

(3)市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事故人员实施社会救助,保障基本生活。

(4)市司法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的'法治指导,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市生态环境局: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以及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提出意见。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及时抢通受损公路,必要时,征集社会运输车辆用于应急运输。参与营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

(7)市商务口岸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8)市卫生健康委: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医护人员、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的调配,及转运伤员、统计救治人员情况,必要时组织全市范围医疗专家进行会诊和技术指导,协调血液调度,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抢救,减少人员伤亡。

(9)市应急局: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涉及危化品的道路交通事故,协调专业救援力量进行危化品应急救援,排除危化品隐患。

(10)市气象局:负责为事故处置提供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服务保障。进行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

(11)市总工会:负责事故当事人维权问题。

(12)崇左供电局: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

(13)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学生的有关善后处理和配合调查事故责任等工作。

(14)市外事边境事务局:负责协调处理事故中伤亡的涉外人员的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1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抢修,组织搭建用于处置事故的临时建筑,提供相关排险物资器具和人员。

(16)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市级社会救助资金垫付工作,向自治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按规定管理分配并及时拨付资金;参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评估工作。

(1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置相关食品、桶装饮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确保事故应急处置所需食品、桶装饮用水等安全。

(18)崇左银保监分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各保险企业依法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19)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现场划定警戒区域,负责抢救被困人员,组织开展现场火灾扑救工作。

(20)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为应急救援、事故调查提供信息通信保障。

市指挥部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

2.2日常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兼任。主要职责为:

(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

(2)制订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

(3)统计分析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5)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需要,立即组织、指派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一般(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指导。

较大(Ⅲ级)道路交通事故、或需市指挥部应急处置的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由市指挥部领导和事发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挥长指派。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立前,由事发地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全力防止事故损害后果扩大。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市指挥部负责人及事发地政府主要领导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在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设立前,先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处置行动。

现场救援指挥部设置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附近适当的位置,也可设在具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顺畅,指挥迅速且不间断。同时,要设立专门工作标识,保证现场救援指挥部正常工作秩序。

2.3.2现场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办理调配,做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2.4应急工作组

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视情况建立若干行动组,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组长,负责传达落实市指挥部和现场救援指挥部指示,收集道路交通事故处置信息,协调其他工作组开展工作。

(2)事故救援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险情排除等具体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属地卫生健康委及其负责人。负责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安置及现场消毒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4)治安保卫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5)专家咨询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生态环境等部门及其负责人。负责指导救援方案的制订,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6)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公安局及其负责人,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配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负责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市委宣传部及其负责人。负责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审核,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8)后勤工作保障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为事发地政府及其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力量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的后勤保障。

2.5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统一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加强信息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及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整治力度,努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3.2预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可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后,要确定预警区域、影响范围,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发布道路交通事故预警信息;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对应方案,通知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接到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3预警体系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检测、监控技术装备资源,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部门联系,实现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气象、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逐步形成完善的整体预警工作机制。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主动向事发地公安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2先期处置

事发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立即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协同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4.2.1现场施救

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2)公安交警部门赶赴现场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3)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现场火灾扑救、破拆车辆、解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

(4)公安部门其他警种负责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5)遇有车辆坠河等事故,事发地政府负责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行营救、打捞。

(6)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处置。

4.2.2救护和医疗

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4.2.3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加强个人安全防护。参与装载化学、爆炸等危险有害物质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时必须穿着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具。现场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采取各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管理程序。

4.2.4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协调卫健部门组织医疗防疫与疾病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划定隔离区域,疏散现场过往、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2.5恢复交通

现场人员、车辆施救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修复受损交通设施,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对隐患一时难以排除的,应及时采取改道分流等措施恢复道路交通。

4.2.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紧急信息工作操作规程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市指挥部和市级有关部门视情况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4.3分级响应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1)应对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况启动,市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督导应急处置工作。

(2)应对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启动本预案,有关县(市、区)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3)应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道路交通事故,启动本预案,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期限行动。同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4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新闻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4.5响应终止

当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和隐患已经消除,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时,按照应急响应启动级别,由自治区指挥部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指挥部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由县(市、区)指挥部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开展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事故善后处理和现场修复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

(2)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污染物,由事发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污染物的清理工作,防止再生、衍生事件发生。

(3)保险公司应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理赔工作。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申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未参加保险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补偿)。

(4)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给予褒奖和抚恤。

5.2应急救助

事发地政府应当制定救助方案,明确应急管理、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救助职责和受害人员申请救助的程序,确保事故发生后的救助工作及时到位。

5.3调查评估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国家有关部委指导下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报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较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由事发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评估。

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事故调查、责任倒查和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道路交通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事发地政府、参与事故处置的市级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修改完善各级预案,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5.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指导、监督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告知事故当事人相关政策并出具相关文书。符合垫付情形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丧葬费用。

5.5激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实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中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中国电信崇左分公司、中国移动崇左分公司、中国联通崇左分公司等通信管理部门和负有应急救援任务的政府部门、单位应建立通信系统日检查、周维护的制度,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及时提出和报告改进通信手段的建议,保证应急救援期间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参加应急救援的部门要保持与市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现场情况,确保应急期间指挥领导的通讯畅通,各种通讯联系方式必须建立备用方案,建立全市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含专家组)通讯录。

6.2资金保障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所需资金保障,由市财政局按照《崇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3力量和装备保障

(1)指挥部抽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专业抢险队,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2)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消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负责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技术疑难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组建、联系。

(3)医疗卫生部门组成专业抢救队,负责现场抢救和院内急救。由卫健部门负责组建、联系。

(4)其他部门根据职责自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5)应急所需设备的类型、数量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存放,并组织应急救援的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确定相应的专门应急力量,明确力量分工、联络方式以及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预案管理

7.1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制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市公安局会同成员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依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2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3培训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应急部门应适时组织、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救援能力。政府每年组织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从事运输驾驶员。

7.4演练

各级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适时开展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由公安局牵头,每年适时组织一次演练。

7.5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4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各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配合医生进行现场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x(校医务室负责人)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由x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班子成员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区教育局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加强南宁市辖区内由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使管辖权的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切实保障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处置我市高速公路交通拥堵。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及自治区公安厅《广西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凡我市高速公路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畅通的突发事件,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和车辆滞留的,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反应、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2.启动条件

凡在我市高速公路发生以下情况的,启动本预案:

(1)达到高速公路一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严重影响相邻三个以上省(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2)达到高速公路二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涉及相邻两个以上省(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3)达到高速公路三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影响区内相邻三个以上地市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4)达到高速公路四级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影响两个以上地市辖区内高速公路通行的。

(5)达到高速公路一般应急响应的条件,即道路交通中断6小时以上的,造成车辆滞留,影响本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

3.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3.1领导小组

成立南宁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市公安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我市高速公路应急响应处置的领导与总协调。

副组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我市高速公路应急响应处置的具体指挥与协调。

成员:我市高速公路沿线各公安分县局主要领导、特警、巡警、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交通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卫生、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及其职责由市级应急预案具体规定)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辖区及职责范围划分组织本单位应急响应处置相关工作。

3.2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市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应急管理的枢纽作用,做好领导小组的决策参谋。做好应急处置信息的上传下达,协助领导对有关要情进行快速处置与协调。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各类应急信息。

4.预警信息管理及响应启动

本局有关单位接到应急事件报警后,应当对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初步研判。认为已经达到或即将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应立即将事件情况报市局指挥中心。

市局指挥中心对有关信息进行甄别后,确认达到或即将达到前述应急响应条件的,经报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后,向本局有关单位发布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各单位立即做好响应处置相关准备,组织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收集、上报事件相关动态信息。

对于确认达到前述应急响应条件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四级以下响应由市局宣布进入应急状态,达到一、二、三级应急响应条件的由上级公安机关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后,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由市局新闻发布机构统一向社会发布。

对于达到四级响应条件且响应事件影响其他相邻地市的,市局指挥中心应事先联络相邻地市公安机关有关应急部门,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应急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由市局联合相邻地市公安机关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分别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启动一、二、三、四级响应应急预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任指挥长,副组长任副指挥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任分指挥长。

启动一般响应应急预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局指挥部),由领导小组副组长任指挥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领导任分指挥长。

5.应急响应

5.1现场处置机构

响应事件发生后,市局指挥部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处置、救援行动的需要,派出相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应急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5.1.1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具体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交通疏导、救援方案和力量调配,作出决策,下达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的供应,检查督促救援任务的完成。

(3)保持与市局指挥部的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并根据上级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总结、报告。

5.1.2现场应急行动组

现场指挥部统一调配现场处置力量,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可视情建立以下若干行动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工和落实: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指示,收集处理处置信息,搞好现场协调。

(2)现场救援组:负责施救现场受困人员,疏散火场现场群众,实施现场火场扑救。

(3)现场调查组:协助抢救受伤人员,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标志,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进入安全地带。控制肇事人,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证据,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4)交通管控组:维护堵塞点现场周边秩序,指挥车辆顺序通过、有序停放,清理紧急通道。

(5)分流疏导组(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成立):设置交通安全标志,打开中央隔离设施,指挥车辆借道分流;或按照分流站口,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负责告知堵段群众堵车分流原因、时间、措施等事宜;

(6)机动勤务组: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做好辅助性工作;负责借道分流时的压道领驶等工作。

(7)治安保卫组:负责堵塞点现场及车辆拥堵沿线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秩序维护,并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8)专家咨询组:负责指导现场处置、救援方案的制定,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9)宣传报道组:负责高速公路应急事件及处置情况的新闻发布材料起草,协调新闻记者的采访。

(10)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置、救援力量的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等后勤保障。

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以下工作组:

(11)医疗救护组(配合卫生部门成立):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护和安置工作,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紧急调配。

(12)交通清障组(配合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成立):负责对造成高速公路堵塞的障碍物进行清理,恢复相关交通安全设施。

(13)危险品处置组(配合环保部门成立):负责制定危险品处置方案,清理危险品。

5.2应急响应流程

(1)市局指挥部立即向本局有关单位发布指令,各单位按响应级别要求派出警力,赶赴现场。宣布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有关领导赶赴现场指挥。

(2)市局指挥部启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协作机制,视情况立即通报交通运输、卫生医疗、环保、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等有关部门。

(3)先行赶赴现场的单位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具体情况,现场指挥部向市局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交通应急响应的有关建议。市局指挥部与受影响的相邻地市公安机关相互通报情况。

(4)现场指挥部区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四类不同情况,组织开展救援、案件处理、道路清障和疏导分流等处置工作。

(5)现场成功处置结束,车辆可以正常通行并不会出现新的堵塞时,由现场指挥部向市局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解除应急状态的建议。

(6)经市局指挥部向上级公安机关请示,可以解除应急状态的,向现场指挥部发出指令,并通报受影响的相邻地市公安机关。现场指挥部应迅速取消交通应急管理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待道路交通畅通后组织警力有序撤离现场。

5.3具体处置措施

5.3.1疏导分流处置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现场的不同性质和形态,决定采取一种或多种疏导分流措施,以减少高速公路拥堵排队车辆数量。

远端分流疏导

选择合适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引导车辆驶离高速公路的疏导分流措施。

远端分流疏导工作程序:

(1)由现场指挥部会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确定最合适的高速公路远端分流站口;

(2)分流疏导组引导站口前方排队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并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逐步在站口前方500米、200米、100米向来车方向处依次摆放三块“前方封闭”交通标志;在站口前方50米用反光锥筒密集排列,并摆放一块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引导车辆驶出高速公路。

同向放行疏导

在腾空一定车道就可以确保安全通行的情况下,根据排队等候通行的车辆情况,腾空排队车辆同向一条或一条以上车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缓慢放行的疏导分流措施。

同向放行疏导工作程序:

(1)由现场调查组民警先行清障,腾空排队车辆同向一条或一条以上车道。

(2)交通管控组民警指挥临近现场的车辆顺序通过。

(3)分流疏导组民警应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后方500米、200、100米处依次摆放三块“左(右)道封闭”、“事故现场、减速慢行”、“左(右)道封闭”交通标志,引导车辆靠左(右)行驶,同时从现场后方1公里处每隔30米摆放(夜间或雨天20米)一个反光锥筒,一直摆放到现场,引导车辆驶入腾空车道通行。在现场后方500米处停放警车开启警灯,派民警通过喊话器提示车辆减速慢行,保障车辆顺利通过。

借道行驶分流

打开现场前后活动护栏或中央隔离带,在对向车道用反光锥筒设立一条临时通行车道,确保本车道车辆得以通行的疏导分流措施。

借道行驶分流具体工作程序:

(1)与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养护部门会商,打开被堵车辆前方的活动护栏或切开中央隔离带,形成车辆可通行至对向车道的近端缺口;打开经过现场的活动护栏或切开中央隔离带,形成车辆驶回原车道的远端缺口;

(2)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对向车道摆放交通标志:在远端缺口前方200米(夜间或雨天500米)的对向车道的路肩上,依次摆放三块“左道封闭”、“减速慢行”等交通标志;在远端缺口前方50米的快车道上,依次摆放两块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引导对向车道的来车靠右行驶;在远端缺口处对向车道的快车道上反方向摆放一块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可与正方向摆放的向右行驶导向标志合为一块双面向右行驶标志),引导借道通行车辆向右通过远端缺口驶回本车道;

(3)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在对向车道摆放反光锥筒:从近端缺口位置开始,在对向车道的快慢车分道线上,每隔30米(夜间或雨天20米)摆放一个反光锥筒,一直摆放到远端缺口位置,形成临时分流车道,保障双向通行时能各行其道。

(4)指挥车辆借道分流通过:交通管控组民警要在分流缺口的两头维护交通秩序,提醒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安全驶入、驶出分流车辆。机动备勤组民警要通过喊话对被疏导分流车辆进行提示,确保车辆有序安全通过。

5.3.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将现场情况立即了上报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分别向市局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汇报情况。

(2)现场救援组、现场调查组开展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勘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交通管控组负责划定警戒区,疏散无关群众,并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优先清空警戒区附近滞留车辆。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现场调查组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会同交通清障组实施同向放行疏导。

(4)交通管控组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警戒区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五百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天气情况造成能见度低于五百米时,需从距来车方向一千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并停放警车,打开警灯或电子显示屏示警;

(5)如有必要,分流疏导组可以实施远端分流措施。

(6)现场调查和勘查取证完毕后,交通清障组清理事故车辆等占道故障物,腾空车道,交通管控组撤除警戒区域警告标志,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7)由远至近,各行动组逐渐解除交通管制措施,直至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5.3.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详细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的物品种类及可能导致的后果,迅速上报危险化学品种类、危害程度、是否泄漏、死伤人员、事故形态、周边河流、村庄损害及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险情等情况立即了上报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分别向市局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汇报情况。

(2)交通管控组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清理、疏散无关车辆、人员,安排事故未受伤人员至现场上风口地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严禁在事故现场吸烟、拨打手机或使用明火、启动车辆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必要时,双向设置警戒区域。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危险品处置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

(4)危险品处置组迅速对现场进行监测,对可能发生重大险情的,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人员撤至安全区域,禁止车辆通行现场附近区域;待险情排除后,方可进行现场调查和疏导分流等工作。

(5)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现场救援组会同危险品处置组开展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现场调查组勘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6)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优先清空警戒区附近滞留车辆。

(7)在允许通行的`情况下,交通管控组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安全区域外按照“远疏近密”的要求,从距来车方向五百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负责警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变更车道。夜间或者雨、雪、雾等天气情况造成能见度低于五百米时,需从距来车方向一千米以外开始设置警告标志,并停放警车,打开警灯或电子显示屏示警;

(8)如有必要,分流疏导组可以实施远端分流措施。

(9)现场调查和勘查取证完毕后,危险品处置组会同交通清障组清理转运危险品,拖曳事故车辆等,清除占道故障物,腾空车道,进行必要的处理后,交通管控组撤除警戒区域警告标志,引导车辆有序通行。

(10)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宣传报道组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提示交通恢复正常。

5.3.3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迅速上报路况信息,包括雾、雨、雪、冰等恶劣天气的区域范围及变化趋势、能见度、车流量等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预案分别处置;

(2)综合协调组立即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气象部门会商,确定采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导分流措施预案,通过市局指挥部上报上级公安机关;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危险品处置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严防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4)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根据上级要求和路况实际,采取远端分流、分段通行、间断放行、借道行驶分流等分流措施,必要时,可使用警车压道引导通行。

(5)确有必要封闭高速公路时,综合协调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设置绕行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或可变情报板发布提示信息,宣传报道组要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6)天气情况好转,达到正常通行条件的,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机动勤务组视现场情况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标志,引导滞留车辆有序通行。

(7)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宣传报道组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提示交通恢复正常。

5.3.4自然灾害交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

工作流程:

(1)现场调查组民警赶赴现场后,迅速上报灾害、路况信息;发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预案分别处置;

(2)综合协调组立即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会商,确定采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导分流措施预案,通过市局指挥部上报上级公安机关;

(3)机动勤务组立即清理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引导医疗、施救、危险品处置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现场;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严防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4)属坍塌、滑坡的,交通清障组清理占道故障物,腾空车道,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实施同向放行或借道分流疏导;属水毁路段无法通行的,交通管控组应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在现场前方200、100米处依次摆放“前方封闭”交通标志,分流疏导组实施远端分流和借道分流疏导措施。必要时,可使用警车压道引导通行。

(5)确有必要封闭高速公路时,综合协调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过设置绕行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或可变情报板发布提示信息,宣传报道组要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

(6)故障物清理完毕,达到正常通行条件的,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机动勤务组视现场情况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标志,引导滞留车辆有序通行。

(7)车辆通行恢复正常后,宣传报道组组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提示交通恢复正常。

5.3.5现场治安秩序处置

各响应级别启动后,高速公路沿线辖区各分县局、各派出所,按属地原则,派警力进驻高速公路各服务区、停车区警备工作室,会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治安力量,组织对高速公路堵塞路段的治安巡逻,防范大量车辆滞留期间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遇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立即向市局指挥部报告,请求警力增援。

5.4警力部署

启动应急响应时,维护交通秩序的民警由本局交警支队派出,维护治安秩序的民警由各公县局、派出所派出,必要时由市局派出巡警支队、特警支队民警进行秩序维护。

启动四级以下(含)响应的,交通疏导方面,至少确保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机动勤务组民警不少于5人;治安秩序维护方面,确保沿线每个分县局辖区不少于5人。

启动三级以上响应的,交通疏导方面,至少确保交通管控组、分流疏导组、机动勤务组民警不少于10人;治安秩序维护方面,确保沿线每个分县局辖区不少于10人。

以上警力尚不能确保交通、治安秩序维护的,由现场指挥部向市局指挥部提请警力增援。

5.5响应的终止

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交通拥堵明显缓解,治安形势平稳,现场指挥部综合有关情况后,向市局指挥部通报有关信息。由现场指挥长向市局指挥部建议终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由市局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

5.6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上报坚持分级报送的原则。

(2)报送方式可先采取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计算机网络、传真等载体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音像资料。

(3)启动四级以下(含)应急响应的,现场指挥部每二小时向市局指挥部通报一次情况;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的,现场指挥部每一小时向市局指挥部通报一次情况。

5.7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局宣传部门组织实施,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

(2)各信息发布相关工作组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引导新闻宣传部门应配合本局各级指挥机构,及时采用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信息。

5.8后期处置

(1)现场处置妥当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置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配合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和救助工作等善后工作。

(2)对于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处理,由本局各相关职能部门按工作分工分别开展。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所需资金保障,由市局按照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6.2力量和装备保障

市局处置高速公路交通应急事件的应急力量由本局各单位组成,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联络方式,建立应急设备相关台帐,加强应急设备的维修、保养、补充,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教育

本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公众守法、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7.2培训

本局各有关单位要会同交通运输、高速公路管理、卫生、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高速公路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处置、救援能力。

7.3演练

由市局每半年组织一次高速公路应急事件四级以下(含)响应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4评估

通过对演练的效果及其过程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和修正当前工作预案中不合理或可优化的部分,以利今后应急处置工作。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除标明的以外,“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南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6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安保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幼儿园所自有的运载幼儿车辆的公共交通安全,确保乘车幼儿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提高校车运营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保证我园校车交通营运安全,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相关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会稳定。

二、责任分工:

1、成立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明确各成员职责

组长:对本镇校车直接实施安全管理;落实工作岗位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副组长:对校车上所涉及的组员进行安全行车教育,做好安全教育,并随时抽查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车司机:每天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自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校车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随车教师:测量幼儿体温;开展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劝阻不安全行为;及时化解校车内幼儿之间的矛盾。对幼儿安全负责,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幼儿园汇报或者报警;阻止家长上校车。

办公室:及时收集上级对校车安全的要求,转达至校车管理组长;根据需要,拟订各类校车管理制度等。

三、具体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家长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完成对校车灭火器、救生锤的设施配置。

3、严格要求校车相关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组长和副组长随时进行抽检。

(二)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

1、报警求助。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在事故后第一时间打110报警,拨打120急救。

2、报告。校车反恐安保督察员报告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启动本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立即向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4、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或家属。

5、调查和总结。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及时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认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评估调查,并及时将总结情况报告镇教育系统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以及为应对其他突发事件中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满足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需要,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运城市辖区内的:

1.3.1由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以及公路主枢纽出现交通运输中断或较长时间阻塞,需及时疏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运输畅通的应急行动。

1.3.2由各类突发事件引起交通运输异常并对运输产生严重影响,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调配运输力量,以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及灾民和伤病员疏散的应急行动。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条块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切实履行交通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本预案确定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的作用。

1.4.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依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和损失。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应急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安全监督处、综合运输科、法规科、运管处、道路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全市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4)研究、部署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2.2领导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由局安监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承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组的指示和部署;

(2)组织协调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评估工作;

(3)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之间的工作;

(4)汇总、整理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5)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研究突发事件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对策;

(6)制定、修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应急工作规章制度;

(7)指导有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修订、编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组织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9)组织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

2.3应急工作组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公路抢险(通)组、伤员救助组、运输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信息报道组。

2.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收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委市政府、省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3.2公路抢险(通)组

牵头单位:道路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县(市、区)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跨县(市、区)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险(通)工作;鉴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2.3.3伤员救助组

牵头单位:运管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故现场伤员的救助及协助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报告人员伤亡和伤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

2.3.4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科

成员单位:市运管处、公交总公司,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2.3.5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事发地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设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事发地的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3.6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成员单位:财务科、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通信保障、经费保障、生活保障、保险赔付、善后处理等工作。

2.3.7调查监测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运管处、道路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3.8信息报送组

牵头部门:办公室

成员单位:安全监督处、运管处、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按照领导组提供的权威信息进行宣传报道。

2.4各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及职责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和指挥;

(2)建立和完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与信息监测责任制,及时上报公路交通应急信息;

(3)根据事件的状况启动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启动后,在事发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健全公路交通运输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预警监测机制。要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收集整理和监测分析可能引起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2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预警)、Ⅱ级预警(严重预警)、Ⅲ级预警(较重预警)、Ⅳ级预警(一般预警),依次用红、橙、黄、蓝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交通运输部和省厅负责Ⅱ级以上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Ⅲ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Ⅳ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预警级别主要依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公路运输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对车站和公路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

3.2.1Ⅰ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省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交通运输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需要48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或急需省政府出面协调有关地方、部门或军队、武警部队共同组织援救;或需要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Ⅰ级预警。

(1)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省地震应急预案、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发布Ⅰ级预警或响应时;

(2)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暴雨引起重大山体滑坡,突降暴雪或长时间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内高速公路、国道和重要省道主干线严重毁坏、中断;

(3)省内发生6.5级以上地震,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中断,或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需组织实施国家紧急物资运输救援;

(4)省内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5)剧毒品运输泄漏可能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使区域生态功能丧失,对相关地区正常生产、生活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6)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病例,影响和危害严重的公共卫生事件;

(7)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全省范围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8)需要发出Ⅰ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2Ⅱ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跨市域的其他重要公路干线交通运输中断,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内、24小时以上,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省两个或两个以上市;或需要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挥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Ⅱ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省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主干线,跨市的其他重要公路中断;

(2)重要城市或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大范围严重毁坏的持续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下、10人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一次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全省大范围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需要省交通运输厅协调指挥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需要发出Ⅱ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3Ⅲ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交通运输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内、12小时以上,通行能力的影响范围在本市内;或急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Ⅲ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市范围内干线公路交通运输中断;

(2)重要城市等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较大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严重毁坏的持续大范围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下、3人以上,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下、3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上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市的救援力量可以处置的;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市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因收费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执法引起较大规模武力斗殴等事件;

(8)需要发出Ⅲ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2.4Ⅳ级预警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导致或可能导致本县(市、区)公路交通运输中断,处置、修复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内,通行能力影响范围在本县(市、区)内;或急需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或交通运输防疫措施时,拟发出交通运输Ⅳ级预警。

(1)上游河流干流水位超过警戒线,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垮坝,洪水泛滥致使城市及人口聚集的村镇受淹,发生暴雪或浓雾等恶劣天气,可能造成本县(市、区)范围内公路交通运输中断;

(2)人口密集地区4.0级以下地震;震级未达上述标准但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地震;

(3)可能导致山洪暴发或严重内涝,带来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公路毁坏的持续强降雨过程;

(4)公路建设工程、道路运输、客货运站可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可能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灾难;

(5)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的,可能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下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泄漏事故,本县(市、区)的救援力量可以处置的;

(6)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波动可能引起本县(市、区)内的抢购和市场混乱事件,急需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紧急物资运输;

(7)因收费或其它原因堵塞交通运输,交通运输执法引起较大规模武力斗殴等事件;

(8)需要发出Ⅳ级预警的其他特殊情况。

3.3预警信息系统

3.3.1应急值班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设立应急值班室,公布值班电话。

3.3.2预警信息通报

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发现事发地车站、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公路施工建设和社会安全稳定以及自然灾害等可能诱发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和监测预警信息时,要及时向领导组办公室通报。

3.4预防预警行动

3.4.1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Ⅱ级以上由省交通运输厅通过相关渠道发布和解除,Ⅱ级以下由市、县(市、区)应急领导组发布和解除。

3.4.2市、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各自职责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防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

3.4.3预警启动程序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预警时,市交通运输局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应急工作领导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Ⅲ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Ⅲ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1小时内,由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向县(市、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并电话确认接收;

根据情况需要,由应急领导组决定此次Ⅲ级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应急领导组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局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公路抢通组和运输保障组开展应急物资的征用准备。

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Ⅲ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议提高预警等级。

3.4.4预警终止程序

Ⅲ级预警降级或撤销情况下,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Ⅲ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转化或撤销时,向应急领导组提出Ⅲ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应急领导组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Ⅲ级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市政府上报预警终止文件,局各应急工作小组自行撤销;

如预警降级为Ⅳ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1小时内通知Ⅳ预警涉及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12小时内启动预警程序,并向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已正式签发的Ⅳ预警启动文件;

如预警直接撤销,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在24小时内向预警启动文件中所列部门和单位发送预警终止文件;

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考Ⅲ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

Ⅲ级预警在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序。

4.信息报送

4.1信息报告和处理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在接到预警信息,经核实后确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县(市、区)政府报告。对于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市交通运输局应急机构在处置的同时,应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省交通运输厅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

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县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情况简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简报,分别上报应急领导组、市政府和省厅,并通报各应急工作组。

4.2信息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事件类型、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4.3分级响应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3.1响应措施

(1)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应急解除前实行24小时值班,并与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整理突发事件的信息,传达应急领导组的指令,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运输厅上报有关信息;

(2)建立必要的应急行动机构,如派工作组和救援队赶赴现场;

(3)指挥协调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对受损公路进行加固、抢修、保通;

(4)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5)发布有关处置应急事件的措施;

(6)如有受伤人员,应首先予以救助。

(7)根据事态的进展,决定是否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解除应急状态。

4.3.2先期处置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领导组要立即调度应急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果断控制事发现场,全力控制事件事态,严防次生、衍生危险发生。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现场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要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基础上,依法采取积极处置措施,并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和市政府备案。

超出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处置能力,或跨县级行政区域、跨领域的影响重大的紧急处置方案,由现场指挥部提出,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协调实施。

4.3.3特别重大、重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启动一级(在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下)、二级应急响应。

(1)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向领导组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前期处置情况;

(2)由领导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召集成员单位(部门)、相关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通报情况,由领导组负责向社会发布;

(3)开通与事发地应急领导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指导督促事发地应急领导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局领导率有关部门赴现场指导公路交通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部门)根据领导组的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职责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按规定程序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视情况请求省交通运输厅支援。

4.4现场应急处置

4.4.1总体要求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领导组按照分级响应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做好运力调度、应急运输、道路抢通、灾民转移、人员隔离等应急处置工作。

4.4.2现场控制与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现场组织车辆、运管机构根据本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实施响应的处置措施。组织疏通碍路、碍车物件,控制危险货物泄漏源,采取防火防爆防污染措施;抢救遇险及中毒人员,疏散受危害人群,保护环境敏感资源;协调事发地公安交警部门对事发地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加强事件及其危害的监控;调动应急队伍、应急车辆、应急设备、应急器材,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立即进行应急处置。

4.5安全防护

4.5.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提供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救援人员安全防护装备。

4.5.2群众的安全防护

在实施救助行动中,应根据现场与环境情况组织做好遇险群众与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告知旅客及其他人员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护措施,及时调集抢险救援人员和防护器材、装备、药品。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事发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4.7信息发布

公路交通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领导组按照以人为本、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发布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发布信息。

4.8应急结束

4.8.1应急结束的条件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险情排除,车站发车能力、公路通行能力已经恢复;

(3)应急现场任务已完成;

(4)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和爆炸险情或危险隐患的排除)已经结束;

(5)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危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6)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排除;

(7)被紧急疏散的人员已经得到良好的安置或已经安全运返原居住地。

4.8.2应急结束(解除)的程序

(1)经现场指挥部确认,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报请启动批准机构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总指挥宣布响应结束;

(2)根据领导组的决定,由现场指挥部向所属各工作组下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领导组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置意见,并报市人民政府。协调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2社会救助

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5.3调查报告与后果评估

公路交通运输应急状态解除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公路交通突事件应急领导组办公室要尽快做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事件处理的结果、经验教训、灾后恢复和重建的建议等。调查报告经应急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按照要求协助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开通报警电话,县(市、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应设立通信网络和联系机制,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6.2物资装备保障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在对救援物资进行整合的基础上,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尤其是专业救援物资和装备的储备,提高救援资源的科技含量。

6.3专业应急队伍保障

6.3.1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构建以公路、运管机构为主体的公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

6.3.2公路交通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1)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市运管处负责区域内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辖区内建立应急运力储备,选择达到一定标准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签订突发事件运力征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并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企业的利益。

(2)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3)应急运输人员

市运管处和执行应急运输保障的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员。应急运输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55岁之间,身体健康、业务熟练。

应急运输人员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由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配发相应的证件和必要的生活用品。

(4)应急运力的备案管理

市运管处要建立相应的应急运力储备档案,包括运力单位、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及人员数量等,并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每年针对储备运力的技术状况、单位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审查,对运力储备进行调整或补充时,要上报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更新备案。

6.4宣传与演练、培训

6.4.1应急宣传

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公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布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互救等常识。

6.4.2人员培训

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原则上,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两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6.4.3演练

市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县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要结合辖区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7.附则

本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报市局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8.预案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运城市交通运输局修订并负责解释。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8

为确保学校学生交通安全事故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制订学生交通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与指挥

1、学校成立交通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2、交通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布置、指导。

二、制定学生交通安全守则

1、校内:

(1)学生在校内不准骑自行车。

(2)学生自行车要按学校规定停放的地方放好并上好“两锁”,按要求摆放整齐。

(3)学生自行车不得放到老师的车棚、各楼梯口及其它非停车的公共地方,只可放到指定的'地点。

(4)学生自行车要锁、牌齐全,严禁骑“黑车”。

2、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走人行横道或斑马线。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4、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5、不准在公路上踢球、跳绳、溜冰、表演玩耍。

6、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7、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8、不准跨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护栏。

9、学生一律不准驾驶机动车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自行车上学时的车铃、车掣反应器必须齐全有效。

(2)不准双手离开车把,不准站在后架上,不准一人蹬车一人扶把。

(3)不准赛车或玩车技,不准追汽车斗气。

(4)不准牵引、拖带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拖带。

(5)骑车时不准勾肩搭背,不准互相追逐,不准并排行车。

(6)不准在车把上悬挂影响转向的物品。

(7)不准在人行道上骑车,不准在马路上学骑车。

(8)通过陡坡时不要高速滑行,连串或曲线竞驶。

(9)骑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望,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10)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10、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走路,骑车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1、中午未到校门开启时间不准在校门口聚集,更不准追逐打闹。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1、交通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交通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交通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交通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交通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学校医务室或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3、交通事件发生后,学校各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4、交通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相关措施

1、交通事故:发生重大车祸,迅速拨打交通事故、紧急救护电话,开展自护自救。

2、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上了县教育局备案,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凡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速行驶。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9

一、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xx

组员:校委会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

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出校门时要注意门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过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记录。

2、报告

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均有权也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县教育局和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3、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xx,xx,xx各年级组长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xx负责向交警报告情况;xx和班主任协助医院,做好抢救工作;科任教师管理班级上好课。留校处理组:年级组长班主任

责任任务:迅速了解情况、接应工作:xx

负责向县教育局汇报;迅速查清受伤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机动应急组: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任务: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工作日,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尽可能开机。

三、其它

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谨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学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乱,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级报告工作,尽量降低当事人人身伤害。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10

一、目的

为了使发生在我矿所属单位或管辖区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害程度,特制定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我矿所有机动车使用单位,预防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三、引用标准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体化管理标准。

四、基本情况

1、机动车情况

矿现有车辆单位10个,30台以上车辆单位2个,20台以上车辆单位1个,10台以上车辆单位1个,2台以上车辆单位3个,1辆以上车辆单位6个。

矿现有车辆122台,:大型货车43台,(5T以上)、小型货车7台(1.25T以上)、大客车1台(30座以上)、中小型客车6台(9座以上)、小轿车42台、特种车1台、(警车3台、医用救护车2台、吊车1台〈25T〉、洒水车2台。

2、驾驶员情况

在岗驾驶员130人。

3、本市道路情况

(1)、国道:207国道、晋阳高速公路、晋焦高速公路、长晋高速公路。

(2)、省道:晋长公路、晋韩公路、陵沁公路。

(3)、县道:晋张公路、周犁公路、东大线。

4、交通事故危害辩识及风险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偶然性、不确定性,无特定的时间、无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小,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主要形态基本可分为碰撞、碾压、刮擦、倾覆、堕车、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种,损害后果涉及人员伤亡、车辆损害和财产损失。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为加强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矿成立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矿领导

成员:由保卫科、安全管理部、物资供应部、机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党委工作部、武装部、医院、物业、矿办公室、居委会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或事故发生地单位负责人组成

职责:

(1)、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2)、先向110(或122)报警,再向保卫科、交安办报警(电话:XX)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太保:XXX),说明事故基本情况。

(3)、发布应急命令,调动各应急职能部门人员开展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电话:XX)

2、现场救援各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1)、现场抢救组:由保卫科、武装部及事故发生单位人员组成,保卫科科长任组长。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抢险工作,危险物的控制、转移、消除工作,协助交警对事故进行勘察和调查。

(2)、现场秩序维护组:由保卫科、武装部人员组成,保卫科长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现场保护和交通管制工作。

(3)、医务救护组:由矿医院人员组成。医院院长任组长。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尸体保存、认领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矿办公室、物资供应部、机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科、物业、党委工作部负责人组成,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保障抢救抢险所需物资和设备的.供应,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组:由工会、居委会和事故单位等单位组成,工会副主席任组长,负责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家属,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六、应急操作

1、接警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110(或122)、保卫科(3648126)、交安办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警,必须向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说明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路段、事故的形态、车辆及驾驶员情况、事故及现场的损害现状。

2、应急启动

矿调度室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启动以及程序,通知副总指挥及应急单位负责人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参加抢救。

3、救援行动

(1)、事故发生单位的领导,在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

(2)、矿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和保卫科、交安办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批准抢救方案,组织调动指挥各单位及人员进行事故抢救。

(3)、现场救援各专业组到达现场后,根据职责,在现场指挥和保卫科、交安办指挥下,做好以下抢救工作:

1)、积极搜寻被困人员及伤亡人员,使其尽快得到救治、安置、脱险。

2)、本着就地就近、争分夺秒的原则,做好医院组织救治。

3)、做好伤者、死者及无需治疗的事故当事人的登记、统计汇报工作(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伤情、病区、病房、治疗情况、手术情况等以及死者尸体的存放地点、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当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证件、携带的物品现金等),并做好记录,以备家属认领或交还本人。

5)、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疏散围观群众,疏导伤亡者亲属、无关车辆及行人,尽力保证现场井然有序、交通畅通。

6)、做好肇事当事人的监护。

7)、经保卫科、交安办确认现场无需保留后,要迅速清理现场,撤除警戒设施,恢复交通。

4、应急结束

对事故抢救工作进行总结讲评,找出差距,弥补不足,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恢复平时状态。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11

为有效应急处置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确保事故处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2.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4.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5.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6.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状况;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状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医疗救护组:各班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3.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5.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6.善后处理组:各班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校园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校园都务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12

为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杜绝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发生和降低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旅游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范畴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是指发生在景区内交通道路上或组团外出旅游的突然发生涉及游客,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游客在组团外出旅游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2.游客进入景区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发自然灾害,致使游客乘坐车辆发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预料因素而造成的旅游交通事件。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责任单位根据旅游车辆使用情况和游客所属情况而定。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出现后,负责人应遵循属地原则,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及时先行处置,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实现应急处置。

二、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预警系统

成立由县文体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人员组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文体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文体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组员:游国文县文体和旅游局旅游股负责人

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大队队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我县旅游道路交通的安全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旅游交通事件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督促、教育游客遵守交通规则,阻止游客乘坐非法营运和不合格的车辆等。

2.加强对旅行社用车的监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车情况。教育督促旅行社办理好各种车辆证照,按规定参加车辆的各类保险,自觉接受运管等部门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行驶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知情者或当事人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需要医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门提供帮助的也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人员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交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时续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游客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发生交通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发生突发交通事件时,县文体和旅游局领导应亲临现场(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根据方案进入应急处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赶回处理情况),了解事故情况,视情况作出指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迅速启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明确现场事故处理中设置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相关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解释、说明和把关工作;

4.指导善后处理和游客安抚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1.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组织及文体和旅游局相关人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交警队等)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正常的旅游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13

一、目的

为保证施工车辆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企业员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企业财产少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二、适用范围

单位所属车辆通行道路、施工场地、公司停车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车辆事故应急救援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内应急处理相关管理架构。

3.2职责

1.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企业管理人员,是车辆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抢救工作的主要人员。接到车辆交通事故报告时,应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并在总经理组织/指导下救援工作。

3.企业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运输车辆的安排和行车安全管理,具体开展事故应急抢救工作。

4.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汽车车况及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故障/事故车辆维修、报废管理。

5.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车管所开展日常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汇总上报。

6.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及受伤人员医疗费用等经费。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并保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协助医务人员或其他抢救人员抢救伤者;若发生火灾,首先应扑灭初燃火灾,火势较大时则应拨打“119”火警电话;事故现场局面复杂的,还应拨打“110”匪警电话,请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8.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配合事故现场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事故调查完成后,尽快恢复交通。

9.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司机迅速报警,及时报告上级,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四、应急响应

1、现场紧急处置险情,开展自救脱离险境:

⑴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⑵当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⑶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检修车辆遇有火灾时,驾乘人员首先应使用车上配置的干粉式灭火器,喷射火焰根部,扑灭初起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做好自我保护,把车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现场要做好保护,必要时增设警戒。

2、交通事故报告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的司乘人员要立即向部门及公司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地点、时间、单位、伤亡情况、司机姓名、车牌号码等情况。当事人应当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应急救援

⑴总经理应组根据事故报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质、伤亡或车辆等财物损失大小等情况,决定采取何种级别的应急救援措施,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协调处理。

⑵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好各项事宜。视具体情节可派员前往协助调查处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带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须配合交警等部门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报告时,总经理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财务部门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筹备资金,以供抢救伤者、修理事故车辆使用。

4.现场恢复

事故现场的抢救等工作完成后,经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根据交警的指挥,要及时清理撤离事故现场,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调查处理

1.车辆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后,报公司可视情节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委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及时恢复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4.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公司。公司派员赶赴现场,协助交管部门并参与处理,对责任者按规定处理。

5.总经理根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妥善处理好伤亡者的经济赔偿工作。据交通警察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对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6.依据交通警察对事故的处置意见改进和实施防范措施。

六、应急资源

1.车辆均应配备常用检修工具、警告标志牌等警告标志。

2.每台车辆均应随车配备干粉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有效使用。

3.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件,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

4.对违章违禁屡禁不止或不适合机动车辆驾驶的人员,应令其换岗、辞退。保证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素质能够胜任其工作。

5.组织驾驶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司机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相关记录

1、车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记录。

2、对车辆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3、车辆故障或事故记录。

4、车辆出勤报表。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14

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加强管理

1、建立在开学初和节假日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2、建立路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放学统一排队,在路上要求学生靠右边行走,确保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在学生集中上下学的时段,维护好校门前道路交通秩序,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提前放学或者延迟上学,并在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离开学校。

5、要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在距离学校一定距离的位置设立“前方有学校车辆慢行”等警示牌,提醒司机减速慢行,注意过往学生,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加强教育

1、学校通过举办交通安全展览、安全出行班会等活动,让学生了解交通法规和可能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知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规律,提高防范意识,科学减少事故的发生。

2、要利用家长会、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家长沟通,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在上下学路上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让孩子过早到校,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斜穿马路,避免上下学途中交通事故发生。

三、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

1、迅速启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立即拨打电话120,请求急救中心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10电话请求交管部门处理事故。

2、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3、要尽快采取科学措施抢救伤员。对伤口大量出血的伤员可立刻用手捂住出血处;对骨折的伤员,不要移动骨折部位,应等待救护人员进行处理。

4、要维护现场秩序,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5、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工作、保险理赔以及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15

为了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为驾乘人员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根据省交通厅、省高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处安全保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行办。

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xx

联络员:xx

联系电话:xx

领导小组负责处管辖路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掌握道路通行状况,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收集、整理、上报路况信息,提供后勤服务。

工作要求

(一)处属各路政大队要高度重视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成立相应的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联络员、联系电话、工作职责。并制定切实可行,务实高效的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应急预案,安全保畅工作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处、处属各路政大队安全保畅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保畅联络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信息联络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时效性。如管辖路段内出现重大堵塞突发事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安监及高速公路各经营单位。

(三)处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不得互相推诿,延误时机,防止造成不良的后果。

具体措施

(一)各路政大队加强机车管理工作,随时检查,随时保养,在任何时间都能保证机车状态良好,油料充足,车上各种标识标牌齐全,能够在接警后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

(二)各路政大队要加强道路巡逻,以车巡为主,步巡为辅,认真排查所辖路段道路、边坡、桥梁、隧道、涵洞等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经营单位进行治理,设立好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三)各路政大队加强与相邻处、交警、医院等协作单位的联系,与具备大型施吊设备的单位加强协作,具备良好的救援排障条件,遇重特大堵塞事故时,能得到协作单位的支援,确保快速高效的排除障碍,恢复道路通行。

(四)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各路政大队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规范救援操作程序,避免长时间堵塞交通或二次事故的发生。为有效疏导车辆,在出现长时间堵塞的情况下,各路政大队及时向监控中心或辖区内各征费站发布道路信息,截留进站车辆或通知车辆绕行,避免大量车辆滞留在公路上。(六)各路政大队要加大路政执法力度,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严厉打击违章行为,强化超限运输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路产路权。

(七)处安全质监科加强养护监管力度,加强道路巡查,重点检查沿线路况、桥梁、隧道、涵洞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八)处安全质监科督促高速公路业主营运单位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做好道路养护和保洁工作,确保道路状况良好,路容路貌整洁。

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各路政大队到达事故现场(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或涉及危爆车辆事故),在确认交通中断或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现场具体情况及处置方案及时报处信息联络员,交通中断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信息报送采取不间断续报的方式报送,以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事故现场进展情况。

(一)各路政大队加强与交警部门及经营单位的`沟通与协作,交警部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路政出警车辆和救援车辆能安全借道逆行,快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救援。

(二)到达现场后,路政人员严格按规定督促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标志,救援人员严格按照救援操作程序施救,确保自身安全和不损伤被救援的车辆。路政人员与交警部门判定现场交通中断时间和分流方案,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处信息联络员。在双向道路都中断的情况下,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后,应全力抢通一边车道,交通恢复后再做下一步处置工作。

(三)如交通中断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各路政大队及时向监控中心、邻近征费站发布信息,方便司乘人员选择更好的出行路线。

(四)交通中断时间在1小时以上的,各路政大队除及时向监控中心、邻近征费站发布信息外,应与交警部门协商,优先考虑采取开启中央隔离带,借道分流的方案,在交警部门决定开启中央隔离带时,相关经营单位具体负责中央隔离带开启工作,并设置安全标志标牌。现场处置完毕后,各路政大队负责督促经营单位关闭中央隔离带,并及时通知相关经营单位清理现场污物、恢复交通设施。

(五)在事故现场,如遇危爆物品车辆,应立即通知消防、安监、医院等部门到达现场,各路政大队应协助交警部门疏散周围人员或车辆,待危险车辆得到妥善处置后,再进行救援。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16

为提升公路冰雪天气防范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公路冰雪灾害,全面做好我区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保畅通工作,保障公路冬季安全运行,参照潍坊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XX年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保畅通工作预案》,结合我区及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路保通为目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防治结合”的原则,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意识,在市公路中心和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落实岗位,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冬季公路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峡山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成立除雪防滑领导小组,作为我区国省道除雪防滑抢险保通的应急指挥中心。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养护科,周忠伟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科室要根据市中心工作预案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各自任务职责,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细化工作安排和措施,建立健全区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抢险保通应急网络,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以及信息报送工作。冰雪天气发生时,我中心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解决除雪保畅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并及时向市中心及峡山区管委会汇报情况。

三、灾害预防

1.公路冬季养护

我中心各科室要及时调整工作重点:

一是对公路、桥梁进行全面、细致调查,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做好陡坡重点路段的监控巡查,防止路面严重积雪和结冰,确保道路不间断运行。

二是对巡查发现的裂缝、坑槽等路面病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治,防止雨雪侵蚀;对路基、边坡、边沟进行全面整修和清理;对沿线交通安全设施雨后及时清洗,缺损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对桥涵构造物要做好检查和维修工作。

2.冰雪灾害防治

一是进一步完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应急管理指挥机制和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区交警、应急、消防、气象、卫生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动,同时提高内部科室、施工单位协同工作能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应急处置的快速、及时、有效。

二是加强与周边县市区公路中心的联动配合,进一步完善公路应急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我区干线公路安全畅通。

三是根据历年降雪和积冰情况,加强对易发生冰雪灾害路段和重点路段的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治冰雪灾情。同时,在S221下小路张百户公铁立交桥、G309青兰线丈岭公铁立交桥桥面等重点部位及易发生积雪积冰的路段要备足防滑材料,发生冰雪天气时视路面情况及时组织施工单位撒料防滑,对容易结冰和急需提前融化的重要路段要及时撒融雪材料,必要时辅以机械除雪除冰。

四是认真总结分析历年除雪防滑经验,做好大风、冰雪等恶劣天气应对工作的预判分析,针对安全保畅工作的多样性和复杂化,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充分储备好融雪剂、防滑砂等除雪防滑应急物资,协调调度好应急队伍,落实好除雪铲、装载机等除雪防滑机械设备和其他保障车辆的保养维修调试,落实好每台车辆的机械性能和技术状况,加强应急演练,随时待命,确保“拉得出,打得响”。同时,密切关注当地气象和灾害预警信息,确保风雪来临时能快速反应,及时清除路面积雪、积冰。

四、除雪防滑灾害处治及交通疏导

公路因冰雪阻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织应急保障人员、物资和设备以最快速度进行除雪保畅通,组织施工单位不间断对道路除雪防滑重点路段加强巡查,及时掌握公路通行状况,发现通行异常情况及时分级处治。大到暴雪时要保证每条路线有1-2台能连续24小时清雪的机械设备进行除雪保畅通。

发生冰雪灾害致使公路堵车或造成交通中断时,应立即向峡山区管委会汇报,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道路除雪、过往车辆疏导、现场秩序维护、旅客救助等工作。

五、信息传递、报告及责任制度

建立信息保障体系,加强信息传递。安排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的采集和传递。信息员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沟通联系,注意收集整理天气变化情况,并进行及时报送。除雪防滑保畅通相关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公路通阻情况。要加强与交警、应急、消防、气象、卫生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动,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沟通协调。

1.紧急处置报告。局部区域遇有中雪,即下雪时水平能见度在500—1000米,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加强重点路段监控巡查和撒防滑沙、融雪剂,采用除雪铲及时清理路面积雪,雪后及时清理道路反光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处置完毕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市中心。

2.应急处置报告。区域遭遇大雪至暴雪,即下雪时能见距离小于500米,地面积雪深度大于5厘米,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或造成交通中断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除雪防滑。同时协助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和车辆疏导。将现场情况立即电话报告市中心,处置完毕,公路恢复通行后,应尽快将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中心。

3.因大到暴雪需要临时封闭的路线,应提前告知区管委会及区公安交警部门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封道信息。

4.发生冰雪灾害后,要紧紧依靠区党工委、管委会,动员社会力量,对受困车辆进行解救,尽快恢复通车。同时,根据雪情严重程度每日按要求及时汇报冰雪灾情及除雪除冰进展情况。

5.各除雪防滑保畅通科室、施工单位,不得存在麻痹大意思想或侥幸心理。凡因工作不力,延误抢险保通时机,造成交通中断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在除雪防滑保畅通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作业。按规程要求,要对作业区进行认真布置,以确保除雪作业人员、设备以及过往车辆的安全。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17

一、事故报告

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在最短时间内向火警报告(火警电话119),请求救援,同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用电话或其它方式如实准确的汇报发生事故的简要情况。

二、事故现场救援

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肇事者或当事人必须采用一切手段,首先救治伤员,同时保护好现场,向火警报警,请求救援。并接受处理。

三、接案后的紧急救援

1、火灾事故单位接到报案后,必须立即通知距发案地点最近的本单位车队负责人和执行任务的其它负责人,并立即向分公司领导或安全环保部门汇报。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案后,必须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火灾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紧急救援或在公安火警指挥下,实施救援。

2、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单位领导、车队调度和安全员或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接案后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

3、发生重大以上事故造成人身重伤、死亡的,车队领导、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公司领导必须在接案后第一时间内出发赶赴现场救援。并启动救援预案,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救援或在公安火警的指挥和配合下实施救援,同时按公司有关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上报公司。员工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员工食物中毒的原因: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二)员工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中心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3、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饮用水源,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三)员工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将中毒员工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做好中毒员工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员工家人,如实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员工家人的工作,争取家人的配合。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6、在查明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国家规定的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一)预防方法和措施

1、加强卫生知识的普及工作。要经常做好预防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知识的宣传。

2、教育员工学会预防疾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3、为进一步预防传染病,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要求经常性保持室内环境的通风换气。

(2)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发生时不到人群集中地方去活动;

(3)讲究个人卫生,宿舍的洗手池上要提供员工消毒用的肥皂等常见消毒物品,提供流动水源供员工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教育员工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教育员工在发生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上述现象大大面积发生时要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人员的隔离工作。

(6)食堂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四)重大疫情、传染性疾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程序

1、以下情况发生时要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经医生确诊的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群体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症状,而且人员急骤增多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2、突发传染病事件(如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炭趄肝炎、细菌性痢疾、伤寒、出血热、肺结核等)要按《传染病防治法》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报告疫情症状’发病时间人数等情况。

3、传染性疾病发生后应积极组织员工到医院就诊,并落实患者的隔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的做好观察工作,作好环境、饮食、饮水的消毒工作,防止事件扩大。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18

一、总则

(一)编织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济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专项预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我局管养国省干线公路暴风雪、特大暴风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预防为主原则;坚持市局和兖州市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原则;坚持全局联动,充分发挥全局职工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

副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发生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市公路局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当地政府的支援等。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一下简称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养护科,主任由养护科科长李永果担任,养护科其他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暴风雪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传达区政府、市公路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发布起草灾情报告,及时向区政府、市公路局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反馈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职能组的设置、组成及职责

1、应急职能组的设置

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职能组,分别为公路抢通小组、交通指挥小组、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

2、应急职能组的组成及职责

(1)公路抢通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兖州区境内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应急抢险物资及设施、设备的筹备;向除雪防滑队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运输车辆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的运送工作;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指挥组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向过往车辆发布预警信息;根据灾情调整车辆通行路线;为滞留途中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援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报道通讯联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对参与抢险救灾有关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对因参与与应急处理工作治病、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承办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物资储备

财务科安排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

局养护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物资储备的安排和调度;局机料科负责全局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的安排和调度;局路政科负责全局应急路政执法车辆的安排和调度。

(二)预警发布

兖州公路局接到区政府或市局预警信息后,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组织应急队伍和运输车辆、机械设备进入临战状态。

(三)应急联络

兖州公路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四)应急队伍

兖州公路局养护科组建公路除雪应急队伍,在公路局抢通小组领导下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积极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重到轻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一)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二)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或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已经对交通或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三)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四)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农牧业有影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市局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全局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局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根据政府及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风雪灾害预警信息,应当充分做好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行动

灾情发生后,局养护科要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应确保除雪完成时限,达到雪停后24小时内,保证至少双向四车道的积雪清除完毕,基本恢复正常运营的条件;雪停后48小时,保证路面范围内积雪清除完毕的目标。

2、对国省干线公路被困车辆和人员实施紧急救助。

3、积极配合交通、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不能保障安全畅通额公路。

4、协调多方力量对国省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应急救援。

同时,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和落实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和研制,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四)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报告和评估

(一)灾情的报告和评估单位

局养护科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按实际调查、收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的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局养护科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市局养护科,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和车辆设备受损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组织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局养护科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局养护科要尽快查明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封闭交通;对不能通车的公路要设立绕行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局养护科要尽快组织方案对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进行维修。

八、附则

(一)奖励

对有效检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我局指导兖州区国省干线公路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由兖州公路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1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降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我局养护管理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畅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使除雪防滑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清区公路局对上级部门发布预警信息或长清区气象部门发布降雪天气预报后的预警响应。

1.3实施本预案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公路通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降雪对公路交通造成的影响。

(二)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负责除雪防滑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公路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

(三)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逐步建设完善和充分利用监控、公路巡查等,提高路况信息监测信息化水平。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局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备安全科,设备安全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2职责

2.2.1局应急领导小组

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部署、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2.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应急管理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等;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应急工作需要,统一向上级报送应急工作文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审核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检查督促应急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应急物资、装备和应急保障队伍的建设等;负责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根据天气预报和上级通知,按程序发布和解除预警通知;根据预警等级和预案通知局有关人员到岗到位。

2.2.3养护科

负责调查确定除雪防滑重点管控路段;调度养护巡查工作情况、公路桥梁等设施和路面除雪防滑情况;督导、协调公路桥梁等设施的应急抢修和除雪防滑应急处置;收集、整理除雪防滑的各类资料。

2.2.4路政科

负责调度路政巡查工作情况;督导、协调涉路工程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

2.2.5办公室

负责安排日常值班工作,预警启动后后勤保障和新闻报道工作。

2.2.6应急中心

按职责完善路面监测监控系统;负责保障路网通信及监控设备畅通运行,收集相关数据信息;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定时调度道路通行情况,对反映的应急突发信息及时报告;在职责范围内,对路网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及时发布路况信息。

2.2.7各公路站、应急抢险中心

负责根据局应急预案的落实,成立相应机构,根据需要组建本单位除雪防滑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根据实际路况制定详细除雪防滑工作流程;按照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本单位管辖的公路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机制

3.1运转机制

进入冬季,各单位要充分做好除雪防滑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积极与当地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接收预警气象信息等。

局根据市局或有关部门的天气预报或上级预警通知,针对全区公路系统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局应急办负责及时接收预警信息,及时转发;或根据天气预报,提出启动与解除预警响应建议,经值班领导签字后,发相关单位,通知局相关人员。

各公路站负责根据上级部门预警通知,针对本区域内公路范围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并及时将预警启动后的有关情况向局报告。

3.2会商机制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组织会商,通报雪情形势、研究预测雪情发展趋势,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等工作。

4预警

4.1预警级别

根据降雪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三个预警级别:

Ⅲ级(黄色)预警:天气预报有小雪;

Ⅱ级(橙色)预警:天气预报有中雪;

Ⅰ级(红色)预警:天气预报有大到暴雪。

4.2预警信息发布

济南市公路局负责转发上级预警信息,或根据天气预报发布Ⅰ级(红色)或Ⅱ级(橙色)预警;我局负责转发上级预警信息,或根据天气预报发布Ⅲ级(黄色)预警,并报济南市公路局值班室。

预警信息通过传真、办公内网、应急工作微信群等渠道发布

4.3预警响应

4.3.1Ⅲ级(黄色)预警响应

①局分管领导、值班科长及值班人员在局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及时掌握除雪防滑工作情况。

②各公路站值班领导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所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4小时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4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3.2Ⅱ级(橙色)预警响应

①在Ⅲ级预警响应基础上,养护科、路政科、办公室、设备安全科、应急中心有关人员到局应急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全区公路系统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②各公路站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3小时向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3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3.3Ⅰ级(红色)预警响应

①局在Ⅱ级预警响应基础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应急指挥中心指挥,分管养护、路政、安全副局长全部到岗,指挥调度全区公路系统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②各公路站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在本单位及时收集掌握雪情和道路积雪结冰情况,指挥管辖路段的除雪防滑工作,汇总上报有关情况。

③各公路站每2小时向市局应急指挥中心汇报一次雪情和路况,上报相关报表。局应急指挥中心每2小时汇总各公路站的雪情和路况上报市局路网中心。

4.4响应结束

当除雪工作结束,公路通行能力基本恢复时,根据上级解除预警信息或根据实际除雪工作情况,解除预警。

各公路站及时完成路面清理、养护等后续工作,并整理除雪工作情况总结报局应急指挥中心。

5保障措施

5.1通信联络保障

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除雪防滑工作通信与信息保障系统。应急指挥中心要配置电话、传真机、电脑、互联网终端等通讯设施。预案启动后,参加除雪防滑工作的各级成员必须保持联络畅通。

5.2材料及物资准备

除雪物资准备:城区出入口等主要路线,备足融雪剂等材料,统一存放至公路站或应急中心。其他公路要准备充足的防滑材料,堆放在不影响行车、行人的两侧路肩上。同时备足扫把、铁锨等人工除雪工具。

除雪设备准备落实除雪车(或平地机)、洒布车、装载机等设备,可临时租用,但需提前确定租用意向。除雪设备要保持性能良好,采取必要的防冻、防滑措施,确保及时到位。

明确巡查车、除雪防滑人员乘坐的交通车辆,保持车况良好。

5.3安全保障

每年冬季除雪防滑工作实施前,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对除雪防滑预案进行演练,使所有工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防止在除雪过程中发生次生安全事故。

除雪现场要准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为所有除雪保通人员配备雨具、反光背心、急救药品等,保证人身安全。

6信息报告与发布

各单位执行值班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局统一负责对外发布路况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媒体和群众散布未经认可的消息。

7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长清区公路管理局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原长清区公路管理局冬季除雪保通应急方案同时废止。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20

一、预案目标

按照统一调度、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的原则,以机械除雪为主,局部人工除雪为辅,结合使用融雪剂除雪的除雪保畅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发挥高速公路在冬季恶劣天气下的交通作用,保证低温雪天高速公路畅通、安全,力争做到保沧高速公路不因下雪而影响车辆通行。

二、组织机构

(一)保沧高速公路除雪保畅领导小组

组长:牛军

副组长:王运琢

成员:龚英录、张凤爱、徐二星、周巍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冬季除雪保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程部,龚英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任:龚英录

成员:张凤爱、徐二星、穆宝、王亚芳

(三)值班电话:

(四)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启动冬季除雪保畅预案,全面指挥应急工作;

2、副组长负责除雪保畅工作的具体调度,并安排组织实施;

3、工程部负责各养护工区的协调、各项准备工作及通讯、信息的传递,时刻注意天气预报的收集;

4、监察部负责利用情报板及时发布雪情、路况等信息,方便广大司乘人员安全出行。

(五)各养护工区分别成立相应的冬季除雪保畅组织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养护工区负责所辖路段内路面积雪清除工作的具体实施,接受公司除雪保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三、预案准备

(一)材料准备

1、结合20xx年度冬季除雪使用材料的库存,由公司工程部通过招标形式统一采购融雪剂200吨。

2、融雪剂的使用与存放:由于工区没有仓库,先使用在外存放和20xx年度库存的融雪剂;为方便撒布车装运融雪剂,融雪剂分别存放在保沧公司车库、高阳养护工区、河间养护工区、沙河桥收费站、韩村收费站。

3、为应对今年冬季雪情加大的情况,工程部与融雪剂生产厂家联系约定,融雪剂厂家应在72小时内将100吨融雪剂运至指定地点。

4、各养护工区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协调,做好砂子、标志服、施工警示灯、警示牌、小型机具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二)机械设备

1、公司2台除雪车分别放在高阳养护工区1台、河间养护工区1台。

2、除雪铲2台,高阳养护工区1台,河间养护工区1台。

3、除雪设备要有专人负责,加强保养,做好保养和使用记录。

4、每个养护工区各联系备用平地机2台、装载机2台,遇有大雪可随时准备上路除雪;各养护工区租用小型装载机,装载融雪剂。

(三)应急队伍

1、各养护工区成立除雪保畅应急队伍,如遇雪情全体人员留营待命,做好上路除雪的准备。同时,各养护单位做好除雪人员、机械准备,各养护工区成立应急队伍1到2支,要做到落实到每个人,并留有联系电话,一旦出现雪情,随时能上路,配备应急车辆、人员,为随时做好上路除雪做好准备。

2、沿线各匝道除雪同主线除雪同时进行,先用推雪板进行推雪,再根据积雪量的大小,每个匝道安排除雪人员6-10人,在雪停后2小时内(雪停时间如果是晚上,应在天亮后上午8点前)匝道除雪人员安排到位开始除雪,并在6小时内将匝道范围内积雪清除干净。各养护工区联系好地方车辆,如遇紧急情况可租用地方车辆上路除雪。

3、工程部负责组织对除雪车辆、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除雪实战演练,并要求各养护工区加强对驾驶操作人员的日常专业培训,使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除雪机械,按照除雪保畅工作流程及雪天驾驶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作业。

(四)通讯信息保障

1、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工程部及各养护工区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时刻注意天气预报和天气变化,遇有雪情及时反映给领导、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和相关处置工作。做好与公司值班室、监控室以及收费站、高速公路交警值班室、路政值班室的信息沟通工作,保证通讯畅通。

2、值班人员负责收集雪情信息、除雪进度、材料使用等情况。工程部及各养护工区设专人负责每日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有关雪情预报信息及时向保畅领导小组汇报。

3、各养护工区在进行推雪、融雪剂撒布作业时,白天每隔二小时、夜间每隔四小时向工程部值班室汇报除雪车位置、除雪效果和推雪、融雪剂洒布的工作量等信息。冬季除雪保畅办公室将各工区除雪作业情况汇总后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报告除雪信息。

4、除雪过程中要定期向冬季除雪保畅办公室汇报过往车辆的通行情况、融雪剂使用及库存数量,并在除雪工作完成后进行书面总结,将除雪工作完成情况及融雪剂等材料的使用情况上报工程部。

(五)除雪车组织安排

1、高阳工区1号除雪车、3号推雪铲负责朝阳站至高阳东站除雪工作;河间工区2号除雪车、4号推雪铲负责高阳东站至终点除雪工作;根据各段除雪情况随时调配、支援。各养护工区视天气变化情况通知除雪车操作人员提前1天到工区待命。

各养护工区做好除雪车的维修保障工作,提前准备好配件,除雪车操作人员对除雪车及时进行保养,排除除雪车故障,除雪作业连续进行时间较长时实行替班。

2、各养护工区根据雪情合理安排除雪车作业路段,在除雪前各养护工区组织推雪铲先将除雪段超车道积雪推向行车道,清除积雪的宽度不少于1车道(为提高工作效率,可考虑使用两台推雪铲进行作业),使除雪车能正常作业。同时,各自辖段的互通立交、通道桥面积雪用推雪铲推到桥两端有边沟的路段,派专人在桥下地方路段执勤,待除雪车作业到此区域时,立即对地方道路进行暂时封闭,桥两侧50m内不能有车辆、人员、牲畜等安全隐患。

3、在除雪作业过程中禁止一切车辆超越或靠近作业区域,要求压道车(护卫车)有车载标志、施工警示灯,车后安装禁行标志和“禁止超越”标志牌,警示后面来车不可超越。

4、除雪车上路进行除雪作业之前,需经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批准。

5、夜间收到降雪预报,提前将除雪车准备好,第二天早6:30准时上路进行除雪作业;如遇有除雪车不能正常作业时,养护工区应及时向工程部汇报并说明原因,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四、除雪作业流程

(一)雪情处理

收到雪情通知,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及各养护工区全体人员留营,做好除雪准备。养护工区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车次,巡查车辆全天候上路巡查,负责察看辖段内降雪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工程部。根据雪情,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根据各养护工区反馈情况统一安排调配除雪车上路进行除雪作业。

(二)一般情况处理

降雪量小于20MM,大部分路面形不成冰时,由各养护工区通知日常养护人员清扫积雪,在可能结冰的桥涵、大长纵坡、弯道、匝道等洒布融雪剂,桥面、各站口要施撒融雪剂(氯化钠含量低的)。

(三)小雪除雪步骤

1、得到气象部门小雪预报后,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启动除雪预案。各工区主任在工区负责指挥工作,准备好施工物资、警示牌等;检查机械,进行发动预热,保证随时出动;组织民工将上路撒布融雪剂车辆装好融雪剂待命。除雪作业人员随巡查车辆上路,装载一定数量的融雪剂,遇有桥涵、弯道,大长纵坡、匝道出现较厚积雪,随时清除。

2、当降雪量增大,路面形成积雪层时,养护工区及时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反馈信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安排除雪车上路除雪,对结冰路段撒布融雪剂。

(四)中到大雪除雪步骤

1、得到气象部门预报中到大雪后,除雪保畅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启动除雪预案。各工区主任在工区负责指挥工作,开始下雪立即组织除雪车撒布融雪剂。撒布融雪剂,应根据雪量大小控制融雪剂使用量,降雪在50毫米以下时融雪剂的撒布量不大于35g/㎡,当气温过低时适应增加施撒量和施撒次数,避免对路面、绿化造成损害。

2、组织推雪铲将超车道积雪推至行车道,养护工区及时向除雪保畅领导小组反馈信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合理安排除雪车除雪,对已经除雪作业仍存有积雪的路段,使用推雪铲除雪。

3、对于除雪车、推雪铲均不能完全清除积雪的重点路段和结冰路段撒布融雪剂或人工清除。

(五)局部降雪处理

如遇有局部降雪,降雪区段所属工区及时组织人员、机械、材料上路除雪,如雪情较大不能及时完成除雪任务,除雪保畅领导小组组织调配其他工区人员、机械、材料进行支援。其他养护工区做好相应的除雪准备。

(六)特殊路段除雪

匝道及各养护工区院落内的除雪工作与主线除雪作业同步进行。工区院内积雪在雪停后1天内清理干净。大桥桥面、收费站广场如需撒布融雪剂除雪,要选用含盐量低、腐蚀性小的`融雪剂。

五、突发事件处理

1、因降雪引起严重堵车、重大交通事故,工区主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处理,及时清理路面,并按重大事件规定程序上报,同时做好与交警、路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

2、车辆故障:当车辆在作业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安排维修,要求故障不过夜;

3、人员调配:由各工区主任负责本工区除雪人员的调整;

4、通讯联络:工程部负责突发事件处理中的信息传递,保证信息传递准确、快捷。

六、安全生产

各养护工区组织对除雪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所有上路人员着反光标志服,除雪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加强对除雪机械设备的保养、检查,确保车况良好,车载标志齐全完好;做好岗前安全检查记录,对存在标志不齐全、有故障、安全等隐患的车辆禁止上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杜绝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人员、车辆安全,不出现责任事故;进行夜间除雪过程中避免对通行车辆的安全、沿线地方人民群众财产、人身安全造成影响。

七、后勤保障及雪后其它工作安排

各养护工区要加强除雪保畅的后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合理安排上路除雪作业人员的饮食,做好防护用品的发放,连续进行除雪作业时,将饮用水、食品及时送至除雪作业现场;食堂准备好热汤、热饭,保证上路除雪作业人员饮食。

除雪工作中要注意搜集文字、图片等资料。除雪作业完成后,各养护工区在3个工作日内将除雪作业车辆使用情况、人员情况、融雪剂使用、融雪剂库存数量及费用等以总结形式书面上报工程部,同时对在除雪过程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养护工区在雪后加大巡查力度,及时组织进行路面坑槽的修补和沿线设施的修复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沿线反光片、标牌防眩板等设施的擦洗。

八、演练工作

为使除雪准备工作做到万无一失,除需设备到位后,工程部将组织两个养护工区进行一次除雪演练,以达到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技能、检验预案可行的目的,演练预计12月3日左右进行。

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的应急预案 篇21

为了保证恶劣天气下应急处置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水平,发挥最大潜能抗灾救灾,确保储备仓库、储备物资、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江铃物流有限公司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位抗灾救灾的组织领导工作。其成员组成为: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抢险救灾组、人员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各自担负抗灾救灾的具体工作。

(一)抢险救灾组:具体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抗灾期间的后勤物资保障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

(三)人员救护组:负责抗灾救灾期间人员受伤时的.急救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

(四)安全保卫组:负责抗灾救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组长:xxx

成员:xxx

(五)通讯联络组:负责向当地有关部门、联防单位联络,请求增援。向各小组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事故结束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组长:xxx

成员:xxx

二、适用范围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连阴雨、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储备仓库和储备物资损失、职工伤亡的气象灾害。在本单位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三、灾前准备

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灾害性天气情况,及时获取当地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做到有备无患。

(一)对库区、货场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清理,疏通涵洞,确保涵洞、水沟畅通无阻。

(二)检查仓库、站台库,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仓库、物资安全。

(三)检查专用线路基、护坡及周界围墙,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对电力线路、通讯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采取应急措施。

(五)对办公楼的避雷装置、配电、供水设施、车辆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和生活物资的储备。

(七)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和巡逻工作,发现险情,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

四、抢险救灾

(一)在上班期间,职工或巡逻人员发现灾情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发布有关禁令,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紧急行动起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同时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管理局。

(二)在下班后、双休日、节日期间,值班巡逻人员发

现灾情应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一方面命令值班领导立即启动抗灾救灾预案,组织在处人员对灾情进行抢险;另一方面立即安排车辆,组织不在单位值班人员赶赴单位,进行抗灾救灾。

(三)受灾现场指挥人员、救灾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接受指令,协调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四)对压坏的仓库屋面要及时组织修复,使物资受损降至最低限度。

(五)对突发灾情,在岗人员没有接到相应指令,一定要坚守工作岗位,并根据灾情情况采取相应的抢险保库和自救措施。

(六)灾情特别严重,抢险救灾力量有限时,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援。

(七)抢险救灾中如遇人员受伤时,应立即进行救护并送就近医院救治。

(八)加强日常的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

五、善后工作

(一)做好受伤人员和家属的安抚和慰问工作。

(二)及时动员全体人员恢复生产,做好受损工程的修复。

(三)做好其它善后处理工作。

六、奖惩

(一)参战人员表现突出的由单位给予表彰或向上级请功嘉奖。

(二)抢险救灾中无故不到场,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临阵脱逃者视情节轻重以予经济、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安全管理部编制、修改和释义,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