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保障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难免会突发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往更坏的方向发展,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资保障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通用15篇)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 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 责任。

(二) 适用范围:本镇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购、价格大幅 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本镇开展应急保供稳价工作,衔接争取粮油和物资储备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监管运输、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防止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全面排查到位、精准认定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分别是综合协调专班、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物资运输专班、后勤保障专班以及市场监管专班。

(一)综合协调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朱碧昌(党政综合办负责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田杰、沈旭艳、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沈登芳(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喻代军、王铭辉、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三)物资运输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员:石军、帅信波、李张杰、冯贵富、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市场监管专班

组长:王万能(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方邯丽、冯贵富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五)后勤保障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王腾飞(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朱碧昌、沈旭艳

主要职责: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

三、应急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 分级负责的原则,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域内的生活物资保障供 应,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内跨乡域和协调县(区) 际间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镇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Ⅲ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Ⅱ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 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 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 特急状态(I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应急响应

(一) 一般状态(IV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 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 紧张状态(Ⅲ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食盐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 紧急状态(Ⅱ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镇级人民 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再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后,由镇人民政府发布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 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 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

( 四 ) 特急状态(I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 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五、附则

(一) 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2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期间上尧街道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可能出现的异常波动,确保突发事件期间生活物资正常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满足居民生活物资产品需求,特制订此预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监测、控制和处置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出现的异常波动,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确保上尧街道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掌握和引导舆情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时间

突发事件期间。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突发事件期间,造成街道辖区内的粮油、肉类、蛋奶、蔬菜、水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和水、电、气、煤、油等生活物资市场供给短缺,导致商品物资价格短期内大幅上涨、居民抢购或商品脱销,从而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需要应急处置的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上尧街道突发事件人员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称“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

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服务办,办公室主任由上尧街道主任魏涓担任,副主任由上尧街道副主任陈晓担任。具体承担方案制定,信息收集报送,分析、预测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发展态势, 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物资生产、销售和运输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员,组织、协调、监督各有关部门及各村、社区落实本预案,完成其他临时交办任务。

(二)生活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

在上尧街道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制定上尧街道突发事件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出现抢购问题的发生;做好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柜工作,积极组织大中型超市、百货商场、农贸市场等骨干商贸企业,加大群众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肉类、蛋奶、蔬菜、水果等调运力度,确保不断档、不脱销;组织加大储备冻猪肉的投放协调;督促水、电、气、煤、油等能源企业正常满负荷生产;协调食品等重点生活必需品企业在落实突发事件措施的前提下提前复工复产;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 场秩序;遇到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职责分工

公共服务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供应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承担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负责组织我街道生产生活物资的企业应急生产,协调食品等重要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在落实突发事件措施的前提下复产复工。

公共服务办:负责加强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公开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稳定市场预期,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负责粮油、猪肉等重要生活物资储备管理,协助南宁市储备粮、冻肉等储备物资的投放工作。

公共管理办: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天然气经营企业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负责根据应急调运需求,及时调配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财务室:按突发事件的级次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公共服务办:负责医疗防护物资的调拨及应急处置工作。

党建办:负责做好舆情监控,指导统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舆情应对工作。

网格管理中心: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经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活动。

党政办:负责维护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的道路通行秩序。

城西供电分局:负责电力供应及重点区域用电保障。

各村、社区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做好本辖区的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五、监测预警、报告和先期处置

(一)加强市场监测

加强重要生活物资市场日常监测,公共服务办做好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日常监测,加强生活必需品供求状况日常监测;公共管理办、供电分局分别加强对水、电、气、煤、油等能源的生产情况监测,必要时启动日监测制度。

(二)加强重要生活物资供应情况统计

各村、社区负责督促落实相关行业定点监测企业对相关生活物资销售、库存和价格变动情况实行监测,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材料,随时掌握市场动态,科学进行预测、预报和预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做好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各相关企业如出现抢购重要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属各村、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村、社区、相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1小时内向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提出预警和应急处置意见,做好预警发布,同时上报城区政府。

(四)先期处置

重要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地所在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在事件发生后,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向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处置情况。

六、应急响应

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应当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评估,初步判断市场异常波动的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建议。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达指令,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工作。

(一)建立分级响应机制

上尧街道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的大小,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特别重大级为发生全辖区性的市场异常波动;重大级为在本街道辖区2个村、社区以上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较大级为本街道辖区1个村、社区范围内发生整体性的市场异常波动;一般级为本街道辖区1个(小区)以上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二)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请城区政府,由城区政府启动I级响应,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上尧街道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应急预案Ⅱ级响应,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具体应急工作;发生Ⅲ、IV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村、社区要及时向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由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应急预案Ⅲ、IV级响应,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领导下,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三)应急处置措施

1.企业库存供应

各村、社区立即对全街道辖区大型生活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的库存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在紧急状况下,将库存优先供应本街道辖区消费需求。

2.应急采购

各村、社区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指导大型流通企业、供应商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渠道,加大采购力度,充实库存,确保供应。

3.动用储备

各村、社区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计划,经上尧街道报城区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同意后按相关流程动用储备物资,物资储备部门根据动用指令组织地方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地方储备物资不足时,再由南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按程序申请自治区、中央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4.定量或限量销售

按照属地原则,经各村、社区,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生活必需品,将全街道范围内大中型超市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猪肉、食糖、食盐、饮用水、照明用具等生活必需品,将全街道范围内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蔬菜类商品,将全街道范围内的大中型超市、大型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水、电、气、煤、油等物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定点销售渠道。

5.依法征用

根据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处置需要,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报城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批准后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重要生活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四)应急结束

当市场异常波动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必需品或生活物 资市场供应秩序恢复正常,价格基本稳定,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公共服务办就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生活物资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城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五)信息发布与管理

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信息,各村、社区上报街道,由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西乡塘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同意后,由西乡塘区生活物资保障组会同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言论和信息。

七、应急保障

1.公共管理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发改局可提请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

2.公共服务办、公共管理办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生活必需品的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3.公共管理办、网格管理中心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协调重要生活物资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在市区内正常通行。

4.财务室要做好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经费保障工作。发生I、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财务室负责落实应急保障资金;发生Ⅲ、IV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村、社区负责落实应急保障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活物资供应面临的形势,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我市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要在街道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的指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组织协调工作,并制定本辖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三)做好宣传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各村、社区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重要生活物资商品的供求情况,以及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稳定消费情绪和消费心理,倡导理性消费。加强舆情监测,预防恶意炒作,及时发现处理不稳定因素,稳定社会预期。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3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有效落实。

二、机构职责

(一)檀山小学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涛

副组长:杨博岩纪振霞

组员:李宁杨亚男徐洪涛张曼孙涛王建立

工作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形成各专项小组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1、统筹协调组

组长:杨博岩

副组长:李宁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全面防控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职工身体状况的收集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教学保障组

组长:孙涛

成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工作职责:为将疫情带来的教学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制定符合我校的复学后教学计划。

3、安保后勤组

组长:王建立

成员:张曼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学校假期值班安排工作,寒假和推迟开学期间,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对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负责安排布置防疫工作,收集各班反馈信息并及时上报;负责开学后晨午检统计,疫情报告工作和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舆情宣传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纪振霞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做好舆情监控。向师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杨亚男徐洪涛

工作职责:为疫情防控提供经费、物资、医疗、运输等保障工作。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的消毒处理,医务室对师生身体异常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上报,做好对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防控工作,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等。

三、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日日观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四、防控措施及要求

(1)坚持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提前安排,做到措施落实落细,确保防控疫情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微信、家校联系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按要求佩戴口罩,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

(3)强化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门口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入校区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

(4)加强联防联控

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五、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教育学生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学生和家长沟通时以国家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或转发非官方信息。

2、要求家长不能带孩子参加课外培训学习、交流和比赛等活动,防止学生聚集、聚餐、聚会,尽量不要走亲串友,避免交叉感染。

3、教育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注意保暖、勤洗手、多通风、加强体育锻炼等,以增强身体免疫力。

4、向家长宣传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开学相关安排等待上级教育部门进一步通知。

5、指导家长进一步做好学生课业辅导,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并教育学生尽量远离手机、网络及其他电子产品,加大阅读教育,丰富课外知识。

6、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工作。在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安排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教室、食堂、图书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工作学习环境。

7、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物。

8、开学报到时,要求学生进行路途有效防护,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对返校学生进行全面健康状况排查。

9、加强日常管理。一要强化校园管控,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加强校园的清洁消毒。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三要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心理疏导。

10、按照开学后的准备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等工作。

六、责任追究

根据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上报学区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4

为做好新冠疫情突发时的生产生活相关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责任,确保全县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定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物资保障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李建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二)工作专班主要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

1.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组,负责粮油菜肉蛋奶等物资需求统计、物资调拨运输储备、分配投送和价格监测监管。

2.隔离酒店保障工作组,负责隔离酒店储备、统计、改造、腾退、协议签订和移交。

3.水电气暖和成品油基础保障工作组,负责水电气暖及成品油保供工作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制定应急预案,保障基础供给,及时解决断停断供问题。

4.企业生产保障工作组,负责联系生产企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工作专班做好封闭式生产经营工作。

二、措施要求

(一)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招商引资中心,张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1.保障机构:由安心超市(供给范围影剧院以东-朱家湾)、客都超市(宾馆家属楼-华庭苑小区)、科隆达超市、荣兴家园超市(槐里坪新城区)、永旺超市(影剧院以西-美华酒店)5家超市和科隆达、西河子沟2个农贸市场及各镇街负责供应保障。

2.需求来源:招商引资中心联系统计5家超市和2个农贸市场日进货量和日销售量,各镇街各社区每日统计各村组各小区生活物资需求,每日18:00上报工作组,工作组根据需求量进行投送,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

3.物资来源:一是调用各大商超和农贸市场存储;二是启用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库存(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存储成品粮750吨,油类8万斤);三是向市商务局紧急调拨。

4.物资投送:一是根据商超、农贸市场、镇街需求总量配送到各商超、农贸市场、镇街;二是由各社区和镇街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投送至各小区和村组临时发放点。

5.价格监管:价格认证中心每日对商超、农贸市场22种生活必需品进行价格监测,进行价格干预,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

6.舆情管控: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成立疫情防控隔离酒店保障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李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基本情况:延长县常住人口11.79万人,按照每万人40间隔离病房标准要求,需储备隔离房间472间。全县已储备集中隔离酒店7家共计房间475间,其中60间以上4处326间(分别为安林酒店75间、柠檬酒店109间、碧景园酒店60间,旧中医院82间);40-60间3处149间(分别为博凯悦酒店45间、美华酒店57间、延长宾馆47间);政府集中医学隔离点32间,合计507间。

1.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隔离酒店实施“一店一案”,按要求对“三区两通道”进行全面改造(生活区、医学观察区、物资保障供应区,工作人员通道、隔离人员通道),严格按“三区两通道”对隔离场所进行设置。

2.签订租赁协议:经发局和隔离酒店签订租赁协议,隔离酒店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对办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终止。

3.隔离酒店启用方案:隔离酒店启用按照县应对办(24小时/48小时/72小时投入使用)三步方案实施。依次投入使用顺序为24小时投入使用交口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博凯悦酒店和安林酒店。48小时投入使用美华酒店和柠檬酒店。72小时投入使用碧景园酒店、延长宾馆和旧中医院。

4.限时腾退:根据县应对办6小时腾空方案,疫情紧急状态下备用酒店接到指令后6小时内全部撤离旅客,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做好隔离准备,隔离酒店全部腾退后,由卫生部门工作专班接管使用。

(三)成立水电气暖保障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项目办,呼富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1.职责划分:供水公司负责县域生产生活用水,镇街负责乡镇居民用水。供电公司负责县域内生产企业和居民生活用电。城燃公司负责供气,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供暖,招商引资中心负责成品油供给。

2.各企业和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突发停供断供第一时间上报经发局,及时启用预案进行抢修保供。

(四)成立生产企业正常运行保障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能源建设服务中心,李菊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

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县封控措施,制定封闭式运行预案,成立工作专班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合理安排生产。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5

根据国务院颁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制定的救灾应急程序及天津市有关部门救灾应急响应制定此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此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央级和市级所储备的所有救灾物资的调拨运输。

一、主要任务

救灾物资储备站根据民政部、市民政局关于调拨救灾物资的指令,做到准时、安全、保质、保量、顺利地将救灾物资发送到指定地点。

二、工作原则

调运救灾物资必须坚持部门联动,按照事先已协调好的渠道,联合铁路、公路、航空,驻津部队、武警部队及其它社会力量,确保救灾物资调拨顺利完成。

三、组织指挥

根据启动应急预案程序,建立不同级别的指挥部。启动二级应急预案指挥部组成如下:指挥长: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领导、市救灾物资储备站领导共同担任。成员有:市民政局有关部门、储备站有关部门、运输、搬运有关人员组成。启动一级应急预案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指挥长:市民政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有: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优抚处、救灾物资储备站、铁路、公安、驻津部队、武警部队、交通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两级指挥部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对外协调组

其任务是:负责按照调拨指令,协调公路、铁路运输及时向铁路部门报送运输计划,组织物资搬运人员及其它和调运物资有关的对外协调事宜。

2、物资调运组

其任务是:负责按照调拨指令,安排救灾物资的出库品种及数量,做好搬运人员的劳力分配和搬运装车计划,负责用已有的机械设备配合搬运人员将物资装车发运。

3、后勤保障组

其任务是:负责所有参加实施应急预案的工作人员的饮食饮水、办公用品使用保障通讯畅通、防寒避暑用品、雨具等其它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及库区内车辆疏导等工作。

四、资金与物资保障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救灾物资的调拨任务,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应在资金及有关物质上进行必要的储备。

1、资金储备应不少于20万人民币,其用途主要为:

(1)紧急情况下垫付航空、铁路运费;

(2)公路汽车长途、短途运输费用;

(3)物资搬运费用;

(4)参加实施应急预案人员的集体饮食、饮水等费用。

(5)指挥人员、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交通、通讯及工作相关的必要开支。

(6)在此预案执行过程中需保障的必要经费开支。

2、设备、物质保障

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应储备部分应急物品以备工作之需。

(一) 设备保障

(1)3吨——5吨的叉车不少于4台;

(2)安装有通讯设备的救灾专用车辆1台;

(3)人工助力搬运设备不少于10台;

(4)电动传输设备不少于2台;

(5)对讲机10台;

(6)应急灯20台,手电筒20支;

(7)柴油1000升。

(二)物质保障

(1)军大衣100件;

(2)雨鞋、雨衣100套;

(3)睡袋20个;

(4)急救包100个;

(5)手套200付;

(6)口罩200个;

(7)其它工作、生活急需物品。

五、应急预案

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共分两级,第二级预案对应的是国家救灾应急第四级或第三级程序。第一级预案对应的是国家救灾应急第二级或第一级应急程序。与天津市救灾应急二级响应相同。

二级应急预案:

1、二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当国家决定启动四级或三级救灾应急程序,天津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且收到调拨救灾物资指令时。

2、预案内容如下:

(1)应急预案启动两小时内,指挥部成员在救灾物资储备站集合,集中办公;

(2)三个工作小组成员120分钟内集中到救灾物资储备站一楼会议室领受指挥部命令;

(3)对外协调组在领受指定任务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根据物资调拨的方向及任务量,落实好铁路(航空、公路)运输计划;

2)120分钟内安排好公路运输车辆台次;

3)安排还不少于30人的人力搬运,车辆与人员在6个小时内进储备站开始工作;

4)协调组进驻发运单位(铁路、机场),办理运输手续,并协助装运,直至数量清点完毕,做好铅封,进入运输程序,即行撤回;

5)物资发出后做好与救灾物资接收方的协调工作,以及其它善后事宜。

(4)物资调运组在接受指挥部命令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 按照负责分工,明确岗位,上岗待命;

2) 检查作业机械设备,调试完毕,使其达到完好状态;

3) 按照救灾物资调拨计划,分清种类并计算好应发运物资的货架数量;

4) 根据物资所存放的位置和发运数量安排好人力配置(包括工作人员、搬运人员),以及运输车辆装物资的位置;

5) 物资装车发运后,与对外协调组进行联系,通报发运情况;

6) 报告指挥部救灾物资发运方式,装车(机)发出时间,任务已完成。

(5)后勤保障组在领受指挥部命令后应做如下工作:

1) 检查各种通讯设备、信息传输设备是否完好,并使其达到正常工作状态;

2) 检查油料储备是否充足,加油设备是否达到工作状态;

3) 根据指挥部指示,准备必要的应急办公设备及用品;

4) 按所定的人员数量及工作量,采购储备一定量的食物、饮水和副食品;

5) 检查并准备防寒、避暑、雨具以及劳保、安全防护用品,以应急时使用;

6) 配备好作业区夜间照明设备,使其随时可以使用;

7) 负责作业区内的所有车辆的疏导工作,安排好车辆装车顺序,做好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有序,行驶畅通;

8) 安排好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3、二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救灾物资全部发运完毕,上一级组织决定结束相应的应急程序及预案时,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同时终止。

一级应急预案:

1、一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启动的条件

当国家决定启动二级或一级救灾应急程序,天津市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且收到紧急调拨救灾物资指令时。

2、预案内容如下:

(1)一级预案启动后指挥人员及各小组全体人员取消休假、外出及一切社会活动,并在90分钟内,在救灾物资储备站或指定的指挥部集合,集中办公,不准请假。三个工作小组在领受命令后,立即开始工作;

(2)对外协调组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第一时间通知铁路、航空等部门,并立即进驻,根据调拨数量,落实好装运计划;

2)90分钟内安排好陆路运输车辆台次及所需搬运人员;

3)所有车辆与搬运人员在180分钟内进入操作场地并开始工作;

4)在铁路和机场做好所有运输手续,并协助装配数量,直至铅封完毕已进入车辆编组或航班决定方可返回;

5)物资发出后,做好与接收方的协调工作,以及其它善后事宜。

(3)物资调运组在接受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做如下工作:

1)按照责任分工,全员到作业区上岗;

2)在第一时间,立即将作业机械设备调试到临阵状态;

3)按照调拨计划,分清种类,计算好应发运物资的货架数量;

4)根据物资的存放位置和发运数量,做好人力配置(包括工作人员和搬运人员),以及运输车辆装运物资省时、省力的科学位置;

5)8小时工作时间装车不得少于6000顶单帐篷或3000顶棉帐篷;

6)物资装车发运后与对外协调组进行联系,通报发运情况;

7)报告指挥部救灾物资发运方式,装车(机)发出时间,任务完成情况。

(4)后勤保障组在领受指挥部命令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1)指挥部及作业区所在地的通讯,必须保证畅通,无关人员及因其它事务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及信息传输设备,保证工作信息随时传递;

2)储备的油料,做到在工作第一线随时可以调用;

3)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安装必要的应急办公设备,以及准备其它办公用品;

4)按照实施此预案的人员数量及工作量,立即采购相应量的食物、饮水及副食品;

5)配备好防寒、避暑、雨具、劳保、安全防护用品,随时使用;

6)夜间工作所需照明设备,达到完好无损,并配有备用品;

7)作业区内的车辆按指定顺序停放,保证大型运输车辆通行无阻;

8)安排好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充实保安力量,必须做到岗位人人负责。

(5)一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上一级决定结束相应的应急程序及预案时,一级救灾物资调运应急预案同时终止。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6

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工作体系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县镇村社四级城乡基层治理网格体系作用,完善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四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村(社区)应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各村(社区)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骨干流通企业要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启动主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永兴中心卫生院、新太卫生院要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三、督促协调

各村(社区)要以组为单位,制定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镇督导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质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7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成立xx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办公室:xxx兼办公室主任,xxx 班主任任成员。

具体负责防控工作协调、组织、物资供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具体事务安排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日报等工作。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同时与xxxxx医院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间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办公室人员对教职工工作场所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生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门卫室、保卫科及时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

1、全面排查登记教职工、门卫、保安和学生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寒假期间外出或返回师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师生、身体不适师生的信息台账。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

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调整20xx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室和卫生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二、开学后具体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留观室进行隔离,由副校长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确定总务处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持续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实施分类教学,落实调整后的教学方案。

2、尽量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3、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升旗仪式、年级会议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安全第一课等需要全体学生参与的集会等活动以广播形式开展,暂停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有水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均配置杀菌香皂等,卫生保洁人员要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8

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补齐防控短板,切实做好应对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并针对风险隐患环节,就做实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研究决定成立市供销总社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负责全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各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防控措施

结合我社工作实际,科学筹划部署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措施有效、防控到位。

1.加强舆论引导

各处(室)负责人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带头扎实做好科学预防疫情工作。

2.加强卫生管理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加强日常环境消杀。市社办公区域要设置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特别是对口罩等废弃用品必须集中收集处置。

3.加强人员管控

凡进入办公区域人员一律要戴口罩、体温监测和查看苏康码和行程码方能进入。

4.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防控意识。严格规范微信群和个人微信的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加大保障力度

市社要采购一定数量的消毒液、口罩,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消毒工具、设备不足的,要及时采购补充。

四、有关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面对当前严峻形势,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社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实时掌握疫情信息,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2.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抓好各方面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严格履行防控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和纪律落实到位。

3.扎实落实防控措施。全体干部职工、管理人员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要佩戴口罩,注意卫生,要做好宣传,积极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五、责任追究

在疫情防控中,对于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缺乏大局观念、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推诿扯皮延误防治救治的;不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有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行为的;传播失实信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执行防疫其他规定的行为和当事人,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进行书面检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9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能力,规范应急保障程序,迅速、有序、高效组织粮油和物资调运工作,确保粮油和物资及时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事故危害,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银川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银党办〔2019〕62号)规定及有关粮油和物资储备工作要求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状态下粮油和物资的采购、调拨、运输等方面的供应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协同应对,果断处置。

2 组织体系

2.1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

成立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主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震局、银川警备区、气象局、银川新闻传媒集团、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国网银川供电公司、自治区农发行营业部,兴庆区人民政府、金凤区人民政府、西夏区人民政府、灵武市人民政府、永宁县人民政府、贺兰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管粮油和物资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常设值班工作电话0951—4010010,传真电话0951—6033103。

2.1.1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做好全市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建立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应急保障体系,做好区、市、县三级联动及预案衔接工作;负责市级应急粮油和物资保障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部门、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研究决策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粮油和物资调运畅通、及时供应,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报告应急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相关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议批准市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研究决定对实施预案单位、个人的奖惩意见。

根据需要,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及周边地区请求支援和帮助。

2.1.2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根据指挥部安排,指导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指导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市委网信办:及时监测舆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市发改委:根据应急状态,可依据国家价格干预相关规定上报提请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应急粮油和物资储备调拨、供应环节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置因粮油和物资供应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粮油和物资储备及紧急采购经费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开辟应急粮油和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做好应急状态下粮油和物资运输能力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恢复粮食生产,确定粮食生产规模和品种,开展农用物资技术指导。

市商务局:牵头协调粮食和重要物资购销商贸企业,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和增加粮油和应急物资储备供应,促进供需基本平衡。

市卫健委:负责对粮食加工、销售中的卫生以及成品粮和应急物资储存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等,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提供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采购清单;承担中央和自治区下拨救灾物资的分配和监督使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粮油和应急物资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油和物资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应急粮油加工环节的质量检测调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协调做好粮油和物资质量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对重大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市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开展粮食生产统计、监测工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体系建设;加强对市级粮油储备的管理,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建议,提出申请使用自治区级应急成品油、自治区及中央原粮储备的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提供粮油和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分布等具体信息,提出粮油和物资保障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掌握粮油和物资市场价格动态,分析预测市场行情,提出预警意见;负责检查、统计粮油和物资库存量及粮食经营企业执行自治区政府最低和最高库存量规定情况;指挥粮油和物资储备单位开展应急响应。

市地震局:负责地震灾害信息的监测预警。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影响粮食生产安全的重特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负责向市农牧局、银川调查队提供天气气候相关预测信息及气象灾害信息,协助做好粮食产量预测及农业气象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银川警备区:负责提供驻银部队军粮计划、品种需求和应急物资需求信息,必要时应提供运力支持。

银川新闻传媒集团: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及时、准确、客观报道粮油和应急物资供应保障市场信息。

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通讯和网络传输的畅通。

国网银川供电公司:确保粮油和应急物资采购、调运、供应等环节正常供电。

自治区农发行营业部:负责落实应急粮油储备采购、调拨所需资金的贷款。

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

2.1.3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组

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指挥部按照职责和协同联动工作需要,将各成员单位划分为五个工作组,即:粮食收购工作组、粮食加工工作组、粮食销售工作组、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工作组、应急物资动用出库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和恢复重建、善后处理工作组。

(1)粮食收购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副组长单位:自治区农发行营业部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地震局。

主要职责:联系辖区内粮食储备企业;负责粮食市场及价格监测,了解区内外市场粮源;协调和引导企业筹集粮食收购资金,收购本区域粮食生产者余粮;洽谈区外粮食采购事宜、签订粮食采购协议、负责原粮的运输和采购资金结算。

(2)粮食加工运输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副组长单位: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卫健委、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

主要职责:联系粮食应急加工、运输企业;负责应急原粮的保管、加工、成品粮质量、卫生指标检测;负责应急成品粮的出库和运输。

(3)粮食销售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商务局

副组长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卫健委、统计局、银川警备区。

主要职责:联系银川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负责应急成品粮油的接收;确定应急供应办法、供应价格;负责成品粮食的应急供应(包括:城乡居民口粮、部队官兵口粮、在校学生口粮等)。

(4)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副组长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物资代储企业。

主要职责:提出紧急物资需用计划采购清单;协调联系应急物资代储企业、辖区商贸流通企业组织货源;做好紧急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工作。

应急物资储备动用出库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副组长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员单位: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同志及应急物资代储企业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下达、督察应急物资储备动用出库工作;接收应急管理部门物资调拨指令后,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严格按照指令下达的品种、数量组织出库,物资运输车辆到位后及时组织装车。

(6)新闻宣传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副组长单位:银川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银川新闻传媒集团、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政府。

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安排,指导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指导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7)恢复重建、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发改委

副组长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政府。

主要职责:审核应急成品粮购销价差、加工损耗、加工费用、运输费用、供应费用并核拨;按照原计划规模及时补充已动用的储备粮食,恢复原储备能力;根据市场需求恢复粮食种植和品种结构,指导粮食生产。被调拨的代储应急物资储备,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供应办法及价格等清算价差亏损、运输费用、装卸费用、供应费用,按照原计划规模及时补充储备,恢复原储备能力。

2.2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分管粮油和物资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常设值工作电话0951-4010010,传真电话为0951-6033103。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区域内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的具体工作;落实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开展粮油和物资采购工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在特殊情况下的粮油和物资运输;掌握粮油和物资紧急调运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粮油和物资紧急调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根据应急预案启动效果提出终止应急级别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演练;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县(市)区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本区域内的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

2.4专家组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组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

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副局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质检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油物资应急工作人员、粮油价格监测和流通统计工作人员、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人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检工作人员。

3预报预警

3.1监测预报

建立粮情和重要应急物资监测预警系统。在自治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内,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及时报告并发布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需求、价格、质量等信息。当粮食价格一周内涨幅超过10%并可能继续上涨时,执行日监测和报告制度,随时发出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供应量,控制价格上涨;市发改委、商务局在区域内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选点设立重要物资监测点,对本市重要物资供应、库存、价格实行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共享。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负责针对不同情况提出重要物资市场风险的办法、建议。在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加强值守,密切跟踪应急事件发生发展情况,及时报告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要加强与市应急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沟通联系,对可能需要调用的市级粮油和物资的品种、数量及突发事件发生地或者附近地方储备库物资库存、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指令下达后应急物资高效、准确、及时调运。

3.2分级标准

3.2.1粮食应急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粮食应急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状态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一般:全市成品粮食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25%以上,出现粮粮食供应紧张,并可能引发较大区域粮食市场波动的紧急状态。

较大:全市粮食供应趋于紧张,成品粮油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50%以上,出现一般性成品粮油供需不平衡,争购成品粮油、引起市场不稳定的紧急状态。

重大:全市粮食供应十分紧张,成品粮油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75%以上,群众抢购成品粮油造成部分脱销、并出现恐慌的紧急状态。

特别重大:全市粮食供应极度紧张,成品粮油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100%以上,群众严重抢购成品粮油并造成脱销。

3.2.2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银川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是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响应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3.3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

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要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或分析研判,对发生一般和较大级别突发事件时的粮油和应急物资做好监测预警信息和供应保障工作,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区通报,督促和指导按照相应预案做好处置工作;对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突发事件时,按照银川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指挥部署开展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提出预警信息发布方案,并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向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3.4预警行动

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应急事件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按照银川市应急委或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协调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地区,依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向银川市应急委和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动态报送有关信息。

4 应急响应与处置

4.1信息报告

监测粮食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大,可能扩大到应急预案级别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0951—4010010)、市委办公室(0951—6888057,传真0951—6888056)、市政府总值班室(0951—6888080,传真0951—6888157)报告。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波动的原因、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后续市场预测和拟采取措施、应急联络员等。

4.2先期处置

对一般级以上粮食应急突发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可能演化为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地政府和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相关应急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4.3应急响应

4.3.1粮食应急突发事件响应

根据粮食应急工作分级标准,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状态。

应对一般粮食应急工作,启动Ⅳ级响应。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县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给予指导、协助。

应对较大粮食应急工作启动Ⅲ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

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粮食应急工作,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响应。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在自治区应急委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响应,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4.3.2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突发事件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情况,将突发事件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响应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应对一般突发事件,启动Ⅳ级响应。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县级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事发地粮油和物资保障工作。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给予指导、协助。

应对较大突发事件,启动Ⅲ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配合协调事发地粮油和物资保障工作。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

应对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分别启动Ⅱ级或Ⅰ级响应。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在自治区应急委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响应,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4.4响应措施

当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响应时,各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响应措施。

4.4.1指挥部响应措施

(1)粮食应急事件响应措施

Ⅳ级响应发生时,指导县级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尽快增加市场供应量、平抑粮食市场价格,督促使用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必要时动用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支持市场供应量,防止粮食市场波动扩散。

Ⅲ级响应发生时,应尽快报请政府投入市级储备粮油,申请动用自治区级储备粮油,批准政府行为的粮食销售方式、供应办法和价格,确保粮食市场平稳恢复。

Ⅱ 级、Ⅰ级响应发生时,严格执行自治区应急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指令,对本市的粮食应急保障工作负责。

(2)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突发事件响应

Ⅳ 级响应发生时,指导、协助县级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做好事发地粮油和物资调用运输保障工作;Ⅲ级响应发生时,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做好事发地粮油和物资调用运输保障工作;Ⅱ级、Ⅰ级响应发生时,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在自治区应急委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响应。

4.4.2指挥部办公室响应措施

(1)粮食应急事件响应措施

Ⅱ 级、Ⅰ级响应发生时,严格执行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指令,负责本市的粮食应急供应日常工作。

Ⅲ级响应发生时,增加粮食市场监测频率,科学分析市场走势,申请政府投入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制定政府行为的粮食销售方式、供应办法和价格,报请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严格执行指挥部平抑粮食市场的指令。

Ⅳ 级响应发生时,及时分析粮食市场波动的原因,协助县(市)区落实平抑粮食市场价格措施,必要时申请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2)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突发事件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准备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

4.4.3成员单位响应措施

市委宣传部:指导有关部门通过媒体,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动态发布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委网信办:及时监测舆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市发改委:根据应急状态,根据国家价格干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提请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市公安局:保障应急粮油和物资运输道路安全和粮油物资应急场所治安;依法处置因应急粮油和物资供应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市财政局:安排应急经费、足额拨付到位。

市交通运输局:保障粮油和物资运力调度,保证粮油和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做好应急状态下粮油和物资运输能力保障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恢复粮食生产。

市商务局:组织协调辖区内骨干商贸企业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和增加粮油和应急物资供应,并提供相关供应信息。

市卫健委:负责对粮油和应急物资加工、销售、储存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下达应急物资调运指令,提出紧急物资采购需求清单;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和应急救援信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协助开展粮油和物资质量检验工作。

市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开展粮食生产统计、监测工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自治区、中央储备粮的意见,核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执行情况,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供应。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和紧急采购需求清单按程序组织调出应急物资和组织实施紧急采购应急物资工作。

市地震局:负责地震灾害信息的监测预警。

市气象局:提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银川警备区:负责提供驻银部队军粮计划、品种需求和应急物资需求信息,必要时应提供运力支持。

银川新闻传媒集团: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及时、准确、客观报道粮油和应急物资供应保障市场信息。

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通讯和网络传输的畅通。

国网银川供电公司:确保粮油和应急物资采购、调运、加工、供应等环节正常供电。

自治区农发行营业部:负责落实应急粮油储备采购、调拨所需资金的贷款。

县(市)区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

4.5信息发布

4.5.1信息发布层级

Ⅱ 级、Ⅰ级,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

Ⅲ 级,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Ⅳ 级,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

4.5.2信息发布内容

粮食市场波动原因、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数量、市场粮食库存数量、政策性粮食供应方式、后续市场的走势分析等。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种类,执行调拨指令情况。

4.5.3信息发布形式

通过专题报道、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件、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

4.6响应终止

应急状态消除后,Ⅱ级、Ⅰ级响应由自治区相关部门决定终止;Ⅲ级响应由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并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Ⅳ级响应由县级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县级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

5 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应急办公室人员、成员单位联络员,取消休假、确保在岗、随时待命。

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队伍,包括应急原粮采购、加工、配送、供应人员,应急物资动用出库人员,粮食和物资主管部门对应急保障队伍应定期开展培训与考核。

应急原粮采购人员:辖区内粮食储备企业工作人员;

应急粮食加工人员:应急粮食定点加工企业工作人员;

应急粮食配送人员:应急粮食定点承储企业工作人员;

应急粮食供应人员:应急粮食供应网点工作人员。

应急物资动用出库人员: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工作人员、市物资储备库工作人员、受托承储企业责任人。应急响应期间,应急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市物资储备库工作人员(受托承储企业责任人)2个小时到达应急物资储备地点,先期做好应急物资装车前的人员、设备准备工作。

5.2经费保障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规定,将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对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费用,给予必要保障。

5.3物资保障

5.3.1粮食储备保障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号)、《关于改革完善宁夏粮食储备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0〕57号)的要求,为应对粮食应急状态,逐步完善市级储备粮规模和专项基金预算。银川市按照不低于主城区常住人口15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建立成品粮油(含必要小包装)储备,适时调整全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确保应急状态和特殊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同时,根据供应量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加工和应急运输能力建设,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和银川实际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及应急配送中心。

5.3.2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据储备规划和年度购置计划,组织实施市级应急物资储备采购、轮换、补充等,做到品种、数量和质量满足需求;督促、指导应急物资代储单位加强在库储备物资日常管理,确保账物相符、质量合格、储存安全。建立重要物资生产厂家名录,签订重要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配送体系。

5.4通讯保障

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通讯保障网络并及时更新,成员单位要提供准确的联络方式。应急响应发生后,各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人员及成员要确保手机全天候畅通。

6 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置

(1)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核拨粮油和物资保障相关费用,并做好账目审核监管工作,各应急响应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核销相关费用。

(2)物资调运应急工作结束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规划、计划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成品粮油和物资储备规模,恢复应急能力。

(3)接收物资单位对报废和回收可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连同未动用的应急物资及已耗用物资统计表,一并转交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4)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接收物资单位交回的报废和回收可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及未动用的应急物资,分类存放,登记造册,报废销毁的依规作报废销毁处理;可重复使用的,修补、维护后作入库处理;未动用的作入库处理。同时做好耗用物资的统计工作。

6.2总结评估

一般应急状态终止后,事发地政府要对粮油和物资保障情况评估、总结,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报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较大及以上应急状态终止后,由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粮油和物资保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报送市政府应急办、银川市应急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7 日常管理

7.1宣教培训

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粮油和物资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每年培训教育活动不得少于1次。

7.2预案演练

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或参加市级综合应急演练,锻炼应对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的专业化队伍,增强应急保障实战能力。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印发。

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县(市)区政府要修订本级《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预案》,报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根据社会发展和应急演练时发现的问题、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7.4责任与奖励

对在应对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中玩忽职守,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件信息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应对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8 附则

8.1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0

一、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网抢险、修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铁塔倒塌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恢复电力的正常供应,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则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预案细则》制定本预案细则。

三、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应急突发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公司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铁塔抢险、修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实施,保证铁塔抢险、修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公司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司应急处置技术及硬件设施,充分发挥放样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开展铁塔抢险、修生产紧急处置演练,提高对铁塔抢险、修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处置能力。

四、应急产品

光热钢结构、电网钢结构

五、综合产能

光热钢结构:1000吨/月;

电网钢结构:1500吨/月

六、组织机构

成立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七、工作流程

1.储备物资:营销信息→成品库(储备库)→发运

2.未储备物资:营销信息→铁塔(线路)分厂→放样转换→材料预算→生产所需资料(清单、杆件加工图、样板、程序、组合件图等)→组织生产→试装→镀锌→包装标识→发运

八、职责及要求(最短供货要求)

营销部在接到外部信息或公司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发出的指令后,立即就抢险范围、数量、技术要求、供货期等情况进行沟通、核实,并及时向公司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报告。

1.储备物资:成品库(储备库)1小时之内核实完毕储备物资型号、数量是否满足应急物资需求。如相符,即刻按排发运事宜。如不符,即刻向营销部反馈信息,按未储备物资应急方案处置。

2.未储备物资:

2.1属已加工过的塔型(单基)最短耗时14小时

(1)接到正式的加工清单、加工图后半小时完成审图,并在1小时内完成原材料清单,并交物资部库平、采购。

(2)2小时内,完成角钢、连板的编程、样板等加工资料,并分别转交铁塔(线路)分厂工段和板材中心。

(3)物资部在接到材料预算2小时内,平衡好生产所需原材料。

(4)铁塔(线路)分厂、板材中心在接到放样室相关的技术资料后,分别开始组织原材料的进料,并组织一切力量组织生产,确保半成品6小时生产完毕;同时分别组织人员对半成品进行数量的清点复核,确保数量的准确无误。

(5)采取边生产边镀锌的组织形式,铁塔(线路)分厂对镀锌工段从黑件进料,到组织镀锌生产、成品包装、标识,在白件生产结束后3小时内,确保镀锌加工、包装标识结束。

2.2属未加工过的新样塔(单基)最短耗时87小时

(1)接到正式的加工图、加工清单后半小时完成审图,并在4小时内完成原材料清单,并交物资部库平、采购。

(2)铁塔(线路)分厂放样室在48小时内,完成铁塔(钢管杆)的审图、放样转换、样板制作、组合件图等,并完成角钢、连板的编程、样板等加工资料,上述资料分别转交铁塔(线路)分厂和板材中心。

(3)物资部在接到材料预算48小时内,平衡好生产所需原材料。

(4)铁塔(线路)分厂、板材中心在接到放样室相关的技术资料后,分别开始组织原材料的进料,并组织一切力量组织生产,确保半成品在20小时之内生产完毕;同时分别组织人员对半成品进行数量的清点复核,确保数量的准确无误。

(5)当制作完成的角钢、连板、组合件等全部集中到试装场地后,铁塔(线路)分厂立即组织人员对铁塔(钢管杆)进行试组装,以验证设计、放样的准确性,并要求在10小时内完成。

(6)试装过程中,可采取分段或整基的办法安排镀锌生产,铁塔(线路)分厂对镀锌工段从黑件进料,到组织镀锌生产、成品包装、标识,在黑件试装结束后5小时内,确保镀锌加工、包装标识结束。

九、应急物资首选运输方式:

汽运

十、应急工程通告

(1)发生应急任务工程后,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负责对外部信息统一收集和管理及内部信息对外发布,负责召集各有关部门,就铁塔抢险、修范围、抢险、修数量、技术要求、供货期等有关情况及时通报,使各相关部门和员工对抢险、修情况有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2)发生应急任务后,立即启动公司应急生产预案,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任内部生产总指挥,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立即组织生产设备部、物资部、铁塔分厂、质管部等相关部门,及时安排生产,保证准确、快速提供合格铁塔,确保电力设施的尽快修复。在这一过程中,营销部将时刻保持与内外部的联系,做好沟通跟踪服务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抢险、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人员(尤其是放样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充分运用以往的铁塔(钢管杆)加工放样电子存档资料,高效、快捷地完成放样、制作、试组装、焊接、镀锌、包装等方面的技术应急措施,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技术遵循标准GB2694、GB/T646。

(2)装备及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抢修装备及物资保障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全面掌握公司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抢修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日常储备物资库存情况:

角钢:500吨、钢板:600吨、

(3)人员保障

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尤其是放样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铁塔(钢管杆)抢修事件,公司各相关人员打破常规作息时间,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质量、安全和后勤保障

通过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确保抗灾抢险时不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相关出厂资料应确保及时提供。后勤保障工作应充分、及时、有效,为生产一线职工解除一切后顾之忧,安心全力投入抢修生产任务。

十二、责任与奖惩

(1)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问责制。

(2)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应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十三、日常对外联络

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下设日常对外联络部门——营销部

联系人:xx

电话/传真:xxxxxx

手机:xxxxxxxx

邮箱:xxxxxx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1

一、成立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各系部负责人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期末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考试期间的违纪调查工作。各系部负责向学生、监考教师做好宣传,同时做好疫情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实施工作

(一)对参与组考、监考环节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在期间要求每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每天体温测量并记录,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二)考试期间上午8:00,下午14:00,晚上19:00前考生必须配合班委进行体温测量,班主任通过班级QQ群督促检查考生是否按时如实上报体温,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不得参加考试,由系部办理缓考审批手续,如出现不提交体温或超过37.3℃,均不能进入考场。各系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点,供待检和复检人员复核时使用。

(三)如体温不合格,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报分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四)原则上每个系设2个备用隔离考场并安排专人。当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由分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必须一人一间,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可采取最前排、坐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考场(最多不超过四人)。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隔离考场学生上交的试卷需单独包装送总务处消毒后再装订批改。

(五)每天考试前,总务处对考场公共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洁与消毒,各班学生对教室每天进行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对考场再做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工作由班主任监督,并做好记录。

(六)监考老师在监考期间,确保每个考场考试期问必须打开门窗,保证考场的正常通风。

(七)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学生需摘除口罩配合监考教师进行身份核查,此外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须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四、其他要求

(一)各系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管理上严格要求,工作上抓好落实。

(二)各系部做好考前动员,认真组织学习分院考试管理规定,需将疫情防控方案传达到参与考试工作的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教师在近期严禁去人员较聚集的公共场所。如与高风险地区来滇人员有接触史的要如实申报。教师每天进校扫描“云南健康码”必须为绿码。如考试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老师不得参加考试工作,由各系部根据情况预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人员。

(四)各系将备用考场和备考人员休息室于9月9日前上交教务处。

(五)考试其他要求按照学校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2

1 总则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高效、有序保障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需求,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引发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需求,需调配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救援的情况。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巴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结合巴中市突发事件特点,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市、县(区)、乡(镇)党委政府依法分级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1.3.2 科学研判、高效应对

加强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工作,积极开展应急物资装备需求评估,力求精准把握突发事件趋势变化。科学合理调配,高效应对。

1.3.3 统筹兼顾、多级联动

充分发挥突发事件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多层级联动响应,强化市级部门之间配合,强化市、县(区)、乡(镇)的多级联动,及时调配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物资装备保障能力。

1.4 分级应对

突发事件分级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当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需求超出属地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组织应对。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市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的,超出市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特别重大事件,应在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报请省级层面协调支持或组织应对。

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分别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应对。

涉及跨县(区)级行政区域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或由其指定一方或双方共同应对。

1.5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巴中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关于应急物资装备方面的`保障预案。预案体系由市级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市级主要专项应急预案、县(区)应急预案以及部门保障类预案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组织体系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是全市突发物资装备保障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巴中市应急委员会下设的巴中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是应对突发物资装备保障事件的专项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设置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在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现场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2.2 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和部署。

(2)指挥、协调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5)组织制定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办法。

2.3 指挥部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

(1)处理市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与四川省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内有关部门及县(区)指挥机构的对接和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评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形势,落实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指导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

(3)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的监测、分析、汇总、报送等工作,组织和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经市指挥部批准,启动、调整、终止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5)按照市指挥部的命令和批示,在四川省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协调跨区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协调军队参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

(6)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有关处置方案和恢复重建进行综合评估认证,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2.4 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

成员单位职责: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完善《巴中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装备的生产;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配合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项目的审查与立项;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采购及储备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规划、标准编制;负责应急物资、装备综合调控、紧急调度;负责提供粮食、帐篷、棉被等生活救灾物资供给;参与编制完善《巴中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资金的筹集和落实;负责突发事件中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规划、标准编制;参与编制完善《巴中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公安局:维护保障工作秩序;组织指导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突发事件保障中的困难救助、社会捐赠等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参与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建议;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及时收集报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设施受损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抢修损毁的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确保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预报;负责相关水域的水文监测及水量调度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应急医疗物资、装备供应管理;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建议;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编制应急物资装备目录;负责提供地震活动数据和趋势判断意见;协助物资装备保障体系规划、标准编制;参与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国资委:负责市属监管国有企业应急物资、装备的统计和管理;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5 指挥部工作组

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要,下设多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工作,可根据突发事件实际需要增减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

2.5.1 综合协调组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和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灾情、社(舆)情等信息和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承办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指挥部与外部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5.2 技术支持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单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处置技术措施建议;为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5.3 交通运输组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交通道路抢通保畅和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保障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抢修维护交通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运送方案;组织协调各类运输力量,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受灾人员、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市内外有关交通设施抢险救援队伍、交通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5.4 治安维稳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组成。

主要职责:维持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使用期间秩序稳定。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的事件;负责灾区指挥场所、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强戒所、避难和临时安置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重要目标的临时转移、搬迁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 运行机制

3.1 日常联络机制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供应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预测防范和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应对工作。

3.2 会商研判机制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工作组负责人,对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形势进行会商研判,掌握国内外应急物资装备最新动向,及时更新应急物资装备清单及分布图,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发送。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本预案分级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的原则。按突发事件引发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需求,本预案应急响应从高到低设定Ⅰ级、Ⅱ级、Ⅲ级三个响应等级。

4.2 响应条件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的等级启动相对应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4.3 分级响应

Ⅰ级、Ⅱ级响应由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Ⅲ级响应由相关县(区)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4.4 启动程序

4.4.1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消防救援、医疗救治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物资装备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防止事件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者避险警示,通报事件可能危害的相关区域,做好相应准备;

(6)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救援支持请求。

4.4.2 启动应急

突发事件市级响应启动后,市指挥部立即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

4.4.3 应急物资装备需求研判

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主要工作:

(1)现场信息获取

组织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成员单位、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和勘察队伍等,利用卫星和无人机遥感、北斗导航、雷达测量、地面勘察等手段获取现场信息,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事发地周边环境情况,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2)摸排情况

现场参与处置的力量、资源、装备情况以及现场处置进展情况。

(3)应急物资装备需求研判分析

迅速研判事件的发展趋势,初步分析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应急物资装备。

4.4.4 应急决策

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部就初步研判结果展开进一步的分析,积极提出措施建议,列出物资装备需求清单。由市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指令。

4.4.5 物资装备调配

根据列出的物资装备需求清单,就近调配至目标地。

4.4.6 装备运行维护

对装备进行安装调试、维护,保障正常运行。

4.5 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终止”原则,经现场救援指挥部和事故发生地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无继发可能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指挥部向总指挥部提交结束现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报告。经批准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终止。

宣布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响应结束后,相关单位应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5 保障措施

各级应急物资装备成员单位要从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能力。

5.1 人员保障

应建立健全应急装备操作、专业队伍、装备及人员清单;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当地企事业单位建立属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队伍。

5.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政府部门应与属地救援物资存储、装备使用、制造、经销企业签订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征用协议,建立临时征用工作机制。市级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紧急生产、调拨和紧急调配保障工作,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能力。

5.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人员、物资装备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和船只优先通行。

5.4 技术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应为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使用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5.5 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税务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事件应对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给予税收减免政策支持。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在市指挥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征用物资、装备补偿、灾后重建、伤亡人员抚恤、司法援助以及疾病预防与控制,污染物收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6.2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应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参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等人员对应急响应全程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持续改进、完善预案。

6.3 物资装备补充

针对应急处置消耗的物资装备,各级政府应结合总结评估意见,分级筹措、及时补充。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编制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7.2 预案演练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形式多样、广泛参与、联动性强的应急演练。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演练,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参与。结合巴中市突发事件特点及其对应急物资装备需求,每2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3 预案评估与修订

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估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现预案的动态科学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能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物资装备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实际应对和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6)预案中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7)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况。

8 附则

8.1 奖励和责任追究

8.1.1 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健康免受损失伤害或者减少损失伤害的;

(3)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1.2 责任追究

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2)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行为的。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物资装备发生变化,以及应急救援实践经验教训或出现新情况和应急演练发现预案等存在问题,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按程序审定后印发实施。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本预案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3

为科学规范、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肺炎疫情,及时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单位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安徽省应对新冠肺炎局部疫情工作预案》,结合委(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发挥领导作用,狠抓职责落实,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输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平稳发展。

二、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协同应对”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科学施策,果断处置,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三、应急准备措施

(一)人员防控

1、引导工作人员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一人一码”上下班扫码制度。

2、减少市外、省外出行,因公外出人员,外出前填写相关记录,到达外出单位,要严格遵守对方单位管理条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外来办事人员要严格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同时做好信息登记,对来自疫情高发地区尚不满14天的人员,禁止进入单位。

(二)场所防控

1、办公场所内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按照“非必办,不举办”原则,减少会议室使用,建议采用远程视频、电视电话召开会议;若确需集中开会的,参加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会后对会议室进行消毒。

3、建立定期消毒制度,定期对公办室、会议室、茶水间、楼道、门把手、走廊等进行消毒,并在卫生间配备肥皂或洗手液等,倡导单位人员养成勤洗手的良好习惯。

4、做好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并设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

(三)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1、春节前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全面摸排重点企业连续生产和春节后开(复)工情况,提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强力保障项目建设,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按月组织贯彻“六稳”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推进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

3、发挥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机制作用,强化协调调度,确保市场正常供应,价格不出现大幅波动。全面启动运营农副产品平价店。

(四)综合协调

1、做好监测,制定值班值守表,值班人员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2、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积极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防护手套、酒精、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疫物资。

3、通过微信公众号、职工群等各种渠道向单位全体人员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着眼于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准备、调运和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结合雅安市突发事件特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突发事件,需调配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救援的情形。

1.4 工作原则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研判、高效应对,属地为主、多级联动,储备为先、平战结合的原则。

1.5 预案体系

雅安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市级部门预案、县(区)、经开区预案组成。各有关单位要在本预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各自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组织体系

在市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对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市突发事件指挥部)下,成立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2 市领导小组

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和部署。

(2)承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有关工作。

(3)指挥、协调、研究部署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5)组织制定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办法。

2.3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处理市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的对接和协调。

(2)负责成员单位间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协调,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评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形势,落实市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指导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

(3)负责承接市突发事件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物资装备需求指令,分析、核实和研判需求情况并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4)经市领导小组批准,启动、调整、终止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5)按照市领导小组的指令和批示,组织协调跨区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6)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有关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2.4 市领导小组成员

市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拟定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体系规划,按应急部门指令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雅安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装备的生产;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配合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综合调控、紧急调度。

(3)市公安局:维护工作现场秩序;组织指导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

(4)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突发事件保障中的困难救助、社会捐赠等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资金的筹集和落实;负责突发事件中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规划、标准编制。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参与地质灾害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及时收集报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设施受损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抢修损毁的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确保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8)市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预报;负责相关水域的水文监测及水量调度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9)市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0)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应急医疗物资、装备供应管理;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建议。

(1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地震活动数据和趋势判断意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参与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做好社会各界捐赠物资装备的管理。

(12)市国资委:负责督促指导市属监管企业应急物资、装备的统计和管理。

各成员单位除完成赋予的职责任务外,负责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5 市领导小组工作组

市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交通运输组、治安维稳组),工作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工作组或成员单位可根据突发事件实际需要增减或调整。

2.5.1 综合协调组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和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承办市领导小组会议、活动和电文工作;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领导小组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市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工作。

2.5.2 技术支持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单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处置技术措施建议;为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5.3 交通运输组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交通道路抢通保畅和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保障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抢修维护交通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运送方案;组织协调各类运输力量,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受灾人员、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市内外有关交通设施抢险救援队伍、交通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

2.5.4 治安维稳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维持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使用期间秩序稳定,必要时组织开展重要目标的临时转移、搬迁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6 市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按照市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工作。

2.7 县(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参照市级组织指挥架构设置,明确或成立相应机构提供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市级给予支持指导。

3 预防与预警

3.1 日常联络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关于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供应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应对工作。

3.2 会商研判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工作组负责人,对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将会商情况向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发送。

3.3 预警分级

由市突发事件指挥部确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和信息发布,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一级为最高级别。

3.4 预警信息报送

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报送应急物资保障预警信息。

3.5 预警行动

全市各级各部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机构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当保障需求可能超出本行政区保障能力时,事故发生地政府要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响应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一级为最高级别。

4.2 响应条件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的等级启动相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4.3 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一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二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二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3)三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三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四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四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给相关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5)各成员单位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4 响应行动

4.4.1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送相关信息,同时应报送已投入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物资装备、属地具备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能力以及后续应急救援工作需求支援的应急物资装备等信息。一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4次信息;二级、三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2次信息;四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1次信息。

4.4.2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应急领导小组应紧急就近调配应急物资装备用于应急处置。

4.4.3 启动应急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等级,市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响应等级。

4.4.4 应急物资装备需求研判

负责承接雅安市突发事件指挥部应急物资装备需求指令,核实、分析和研判需求情况并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4.4.5 应急决策

市领导小组按照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指令列出物资装备需求清单,应急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物资装备需求清单,提出保障具体意见和建议,市领导小组根据意见和建议,下达物资装备保障指令。

4.4.6 物资装备调配

应急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列出的物资装备需求清单,就近调配物资装备至需求地。当物资装备储备不足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物资装备生产企业应急生产。全市物资装备储备以及生产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市领导小组向上一级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4.4.7 装备运行维护

对装备进行安装调试、维护,保障正常运行。

4.5 响应终止

根据事态发展,按照“谁发布、谁终止”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5 保障措施

市、县(区)应急物资装备成员单位要从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能力。

5.1 人员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装备操作和维保专业队伍、装备及人员清单;加强人员技能培训,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各级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当地企事业单位建立属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队伍。

5.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按照属地原则,政府部门与救援物资存储及装备使用、制造、经销企业签订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征用协议,建立临时征用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紧急生产、调拨和紧急调配保障工作,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能力。

5.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市、县(区)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市领导小组加强与突发事件指挥部沟通、协作,做好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人员、物资装备等的运输;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开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绿色通道”;公安部门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5.4 技术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为应急物资装备运输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5.5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和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征用物资、装备补偿,购买物资、装备支付款项等事宜。

6.2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应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参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等人员对应急响应全程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持续改进、完善预案。

6.3 物资装备补充

针对应急处置消耗的物资装备,市、县(区)政府结合总结评估意见,分级筹措、及时补充。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演练

采取实战演练与桌面演练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形式多样、广泛参与、联动性强的应急演练。结合雅安市突发事件特点及其对应急物资装备需求,市领导小组至少每2年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 预案评估与修订

不定期对预案评估,分析评估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现预案的动态科学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能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物资装备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实际应对和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6)预案中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7)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况。

8 附则

8.1 奖励和责任追究

8.1.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1.2责任追究

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2)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3)盗窃、挪用、贪污、损坏应急物资装备的;

(4)有其他危害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行为的。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5

为积极有效做好抗疫情、助三农、惠民生、保春耕工作,保障我县春耕农资供应,维护农资市场稳定,根据全国、省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社抗疫情保春耕农资供应领导小组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农资应急供应数量、品种计划;

2、负责指导和检查督促相关农资企业落实春耕备供应急农资储备,确保春耕备供农资数量足、质量好、价格稳、品种结构齐全;

3、负责协调落实农资储备相关政策;

4、掌握全县春耕农业生产进展情况及其对农资的需求情况;

5、掌握春耕期间供销社农资企业销售进展情况,监测全县农资市场供应动态,当出现供应异常、价格异常的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办、市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三、春耕农资应急供应实体

疫情防控期间我县供销社农资应急供应网点为:

1、农资公司安美肥药门市;

2、靖城供销社尚寨肥料点;

3、和溪供销社南街肥料点;

4、南坑供销社南坑供肥点。

四、应急响应机制

1、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农资供应出现的应急状态为:县级区域市场出现主要化肥、农药品种断供,或主要化肥、农药品种价格短期内急速上涨超过20%:

2、当应急状态出现时,农资应急工作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对应急供应实体下达应急供应指令。

各基层社、农资公司应根据当地抗疫情保春耕实际,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春耕农资供应量足质优价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