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保障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资保障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通用15篇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

一、总体目标

应急疫情场景下,确保管制区域内的防疫(医疗)物资有序保供,在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的同时,确保防疫(医疗)物资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高效指挥。由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牵头,组建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工作指挥群,对突发大规模疫情时防疫(医疗)物资的“产、供、储、运、调”实行五位一体化调度。物资调配指令,实施群内应急先批先调,事后补批的快处原则。

(二)执行战时纪律。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置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相关事项;对重点企业,在供应紧缺的特殊情况下,实施公安、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驻厂监管。

(三)强化运力匹配。各级各部门优先保障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供交通运输需求;市工信局会同市交通局建立运力企业名录,预先核发运输通行证件,切实做好应急情况下全市物资调配的运力保障,特别是要做好应急情况下外地物资转运接驳点设置及接驳点运力保障工作。

(四)严格物资接收防疫举措。启动应急响应后,要求每个封闭管控的区域内要设立独立区域,用于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接收;由属地政府负责接收组织工作,并落实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仓储及末端分配使用。

(五)本地应急产能紧急扩产转产。优先采购本地防疫生产企业产品,保护本地应急产能;多举措协助有条件的本地防疫(医疗)物资企业紧急扩产转产,提升物资自主供应能力。

三、应急疫情场景下防疫(医疗)物资应急保供响应流程

(一)需求的搜集

应急疫情场景下,由疫情封(管)控区属地防疫指挥部、市卫健委或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疫区疫情形势研判,结合封(管)控区各项防疫(医疗)物资的储备与消耗实际,全面搜集、科学分析后,向市防疫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提出具体的防疫(医疗)物资保供需求。市、县、乡(镇)及街道社区均要密切关注12345、网络求助的特殊需求,主动考虑困难群众和福利场所等特殊需求,及时协调有困难的中央驻闽单位、驻军、省垂管等单位需求。

(二)需求的上报、审批

紧急需求可先行通过微信、电话、传真等途径上报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按市级防疫物资保障现有机制实施网络紧急审批;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报审批流程。

(三)保供物资调运

1.市内已有储备物资的供应

(1)在疫区属地保供不足的情况下,根据疫区属地指挥部申请及市指挥部研定后,市物资保障和冷链食品防控组即刻启动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工作。

(2)由市卫健委负责,夯实疫区指挥部提请支援物资清单后,提出市级防疫(医疗)物资保供清单,按相关程序报审后,对储备于市级防疫物资储备库中的物资,由市粮储局负责从市级储备库中组织物资后下拨;对储备于企业中的物资,由市工信局负责,即刻联系企业第一时间组织物资后,由专车运往指定地点。

(3)由市交通局负责统筹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交通运力保障;由疫情封(管)控区所在地政府负责,确定物资接驳点,并自行做好末端物资的仓储、调配使用。

2.外地防疫(医疗)物资保障

(1)充分保障从外地(福州市以外)紧急采购防疫(医疗)物资的绿色运送通道。由市交通局牵头,疫情封(管)控区防疫指挥部具体负责,在封(管)控区科学设置外地应急物资接驳点(事先要予以公告)。

(2)由市交通局统筹安排接驳运力,市卫健委负责接驳点上的核酸检测及疫情防控工作,市卫健委指导封(管)控区防疫指挥部做好防疫(医疗)物资的接收组织及调拨使用工作。

(四)强化运输全过程管控

疫情封(管)控区的交通运输实行全过程防控管理,市卫健委指导,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配合,强化监督,督促防疫(医疗)物资承运、生产、经销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专车、专人、专岗。对参与疫情封(管)控区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任务的人员、车辆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与全运输过程管控,要求企业保持人员稳定、持证上岗,车辆及行车路线要相对固化。

2.对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车辆、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生产原材料保供运输车辆等进出封(管)控区域实施绿色通行证制度。由防疫(医疗)物资生产、经销、承运企业填报《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车辆绿色通行证申请报告》及《福州市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车辆及驾驶员信息表》,按要求提出申请并承诺,由工信部门审批并发证。区域内各道路卡口应加强进出车辆甄别,对驾驶员按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通行凭证优先给予通行便利。

3.加强日常防护。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车辆驾驶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要求驾驶员要保证每日至少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对运输车辆要强化消毒工作,每次进出封(管)控区域前后,都应按相关技术规范,执行1-2次的全面消毒。

(五)末端物资分配工作

由封(管)控区域属地指挥部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细案,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的仓储与调拨使用。

四、工作职责

(一)封(管)控区属地指挥部: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根据封控区域防疫形势及物资储备、消耗情况,提出合理需求;为区域内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及时协调解决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属地工作。

(二)市工信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负责筛选重点本地产能防疫(医疗)物资保供医疗企业;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车辆绿色通行证及驾驶人员审批工作,严格把关企业申领资格、发放数量等,并会同封(管)控区属地指挥部对证件使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统筹组织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物资的采买等工作;协调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生产企原材料、保供物资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三)市交通局:统筹组织好物流运力,必要时在全市范围内调用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补充物资运力不足;督促承运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四)市交警支队:疫情情况下的通行,按照交通部“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执行,在疫情封(管)控区各道路卡口加强进出车辆甄别,做好应急防疫(医疗)物资运输车辆保通保畅工作。

(五)市卫健委:指导疫情封(管)控区做好物资接驳点落实防疫规范,指导防疫应急(医疗)物资生产、经销、承运企业开展核酸检测、消杀、人员防护等工作;会同市大数据委,在保证物资运送人员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应急防疫(医疗)物资保障车辆驾驶员进入封(管)控区绿码不变色,确保驾驶员的定人定岗。

(六)市商务局:督促应急防疫物资经销企业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及时收集、配合解决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经销企业在保供物资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重点应急防疫(医疗)物资生产、经销、承运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市、区防疫工作指挥部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大人员和运输力量投入,严格按照政府下达任务要求,切实做好物资运输等工作;加强对驾驶员及配送人员健康管理和日常防护;落实运输车辆的监管及日常消毒工作。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能力,规范应急保障程序,迅速、有序、高效组织粮油和物资调运工作,确保粮油和物资及时供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事故危害,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银川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银党办〔2019〕62号)规定及有关粮油和物资储备工作要求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状态下粮油和物资的采购、调拨、运输等方面的供应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协同应对,果断处置。

2 组织体系

2.1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

成立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主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震局、银川警备区、气象局、银川新闻传媒集团、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国网银川供电公司、自治区农发行营业部,兴庆区人民政府、金凤区人民政府、西夏区人民政府、灵武市人民政府、永宁县人民政府、贺兰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

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管粮油和物资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常设值班工作电话0951—4010010,传真电话0951—6033103。

2.1.1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做好全市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建立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应急保障体系,做好区、市、县三级联动及预案衔接工作;负责市级应急粮油和物资保障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部门、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研究决策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粮油和物资调运畅通、及时供应,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报告应急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相关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议批准市应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工作报告;研究决定对实施预案单位、个人的奖惩意见。

根据需要,向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及周边地区请求支援和帮助。

2.1.2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根据指挥部安排,指导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指导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市委网信办:及时监测舆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市发改委:根据应急状态,可依据国家价格干预相关规定上报提请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应急粮油和物资储备调拨、供应环节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置因粮油和物资供应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粮油和物资储备及紧急采购经费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开辟应急粮油和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做好应急状态下粮油和物资运输能力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恢复粮食生产,确定粮食生产规模和品种,开展农用物资技术指导。

市商务局:牵头协调粮食和重要物资购销商贸企业,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和增加粮油和应急物资储备供应,促进供需基本平衡。

市卫健委:负责对粮食加工、销售中的卫生以及成品粮和应急物资储存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等,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提供应急状态下应急物资采购清单;承担中央和自治区下拨救灾物资的分配和监督使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粮油和应急物资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油和物资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应急粮油加工环节的质量检测调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协调做好粮油和物资质量检验工作;组织开展对重大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市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开展粮食生产统计、监测工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体系建设;加强对市级粮油储备的管理,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建议,提出申请使用自治区级应急成品油、自治区及中央原粮储备的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提供粮油和物资储备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分布等具体信息,提出粮油和物资保障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掌握粮油和物资市场价格动态,分析预测市场行情,提出预警意见;负责检查、统计粮油和物资库存量及粮食经营企业执行自治区政府最低和最高库存量规定情况;指挥粮油和物资储备单位开展应急响应。

市地震局:负责地震灾害信息的监测预警。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影响粮食生产安全的重特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负责向市农牧局、银川调查队提供天气气候相关预测信息及气象灾害信息,协助做好粮食产量预测及农业气象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银川警备区:负责提供驻银部队军粮计划、品种需求和应急物资需求信息,必要时应提供运力支持。

银川新闻传媒集团: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及时、准确、客观报道粮油和应急物资供应保障市场信息。

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通讯和网络传输的畅通。

国网银川供电公司:确保粮油和应急物资采购、调运、供应等环节正常供电。

自治区农发行营业部:负责落实应急粮油储备采购、调拨所需资金的贷款。

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

2.1.3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组

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指挥部按照职责和协同联动工作需要,将各成员单位划分为五个工作组,即:粮食收购工作组、粮食加工工作组、粮食销售工作组、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工作组、应急物资动用出库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和恢复重建、善后处理工作组。

(1)粮食收购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副组长单位:自治区农发行营业部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地震局。

主要职责:联系辖区内粮食储备企业;负责粮食市场及价格监测,了解区内外市场粮源;协调和引导企业筹集粮食收购资金,收购本区域粮食生产者余粮;洽谈区外粮食采购事宜、签订粮食采购协议、负责原粮的运输和采购资金结算。

(2)粮食加工运输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副组长单位: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卫健委、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

主要职责:联系粮食应急加工、运输企业;负责应急原粮的保管、加工、成品粮质量、卫生指标检测;负责应急成品粮的出库和运输。

(3)粮食销售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商务局

副组长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卫健委、统计局、银川警备区。

主要职责:联系银川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负责应急成品粮油的接收;确定应急供应办法、供应价格;负责成品粮食的应急供应(包括:城乡居民口粮、部队官兵口粮、在校学生口粮等)。

(4)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副组长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物资代储企业。

主要职责:提出紧急物资需用计划采购清单;协调联系应急物资代储企业、辖区商贸流通企业组织货源;做好紧急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工作。

应急物资储备动用出库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副组长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员单位: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同志及应急物资代储企业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下达、督察应急物资储备动用出库工作;接收应急管理部门物资调拨指令后,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严格按照指令下达的品种、数量组织出库,物资运输车辆到位后及时组织装车。

(6)新闻宣传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副组长单位:银川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员单位:市委网信办、银川新闻传媒集团、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政府。

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安排,指导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及时发布信息;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指导管理,正确引导舆论。

(7)恢复重建、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发改委

副组长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政府。

主要职责:审核应急成品粮购销价差、加工损耗、加工费用、运输费用、供应费用并核拨;按照原计划规模及时补充已动用的储备粮食,恢复原储备能力;根据市场需求恢复粮食种植和品种结构,指导粮食生产。被调拨的代储应急物资储备,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供应办法及价格等清算价差亏损、运输费用、装卸费用、供应费用,按照原计划规模及时补充储备,恢复原储备能力。

2.2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任,分管粮油和物资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常设值工作电话0951-4010010,传真电话为0951-6033103。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区域内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的具体工作;落实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开展粮油和物资采购工作;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在特殊情况下的粮油和物资运输;掌握粮油和物资紧急调运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粮油和物资紧急调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根据应急预案启动效果提出终止应急级别的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演练;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县(市)区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本区域内的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

2.4专家组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组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局长

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副局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质检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油物资应急工作人员、粮油价格监测和流通统计工作人员、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人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检工作人员。

3预报预警

3.1监测预报

建立粮情和重要应急物资监测预警系统。在自治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内,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及时报告并发布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需求、价格、质量等信息。当粮食价格一周内涨幅超过10%并可能继续上涨时,执行日监测和报告制度,随时发出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供应量,控制价格上涨;市发改委、商务局在区域内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选点设立重要物资监测点,对本市重要物资供应、库存、价格实行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共享。特别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跟踪监测,负责针对不同情况提出重要物资市场风险的办法、建议。在应急状态时,启动专报制度;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加强值守,密切跟踪应急事件发生发展情况,及时报告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要加强与市应急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沟通联系,对可能需要调用的市级粮油和物资的品种、数量及突发事件发生地或者附近地方储备库物资库存、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指令下达后应急物资高效、准确、及时调运。

3.2分级标准

3.2.1粮食应急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粮食应急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状态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一般:全市成品粮食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25%以上,出现粮粮食供应紧张,并可能引发较大区域粮食市场波动的紧急状态。

较大:全市粮食供应趋于紧张,成品粮油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50%以上,出现一般性成品粮油供需不平衡,争购成品粮油、引起市场不稳定的紧急状态。

重大:全市粮食供应十分紧张,成品粮油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75%以上,群众抢购成品粮油造成部分脱销、并出现恐慌的紧急状态。

特别重大:全市粮食供应极度紧张,成品粮油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100%以上,群众严重抢购成品粮油并造成脱销。

3.2.2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银川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是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响应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3.3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

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要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或分析研判,对发生一般和较大级别突发事件时的粮油和应急物资做好监测预警信息和供应保障工作,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市)区通报,督促和指导按照相应预案做好处置工作;对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突发事件时,按照银川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指挥部署开展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提出预警信息发布方案,并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向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3.4预警行动

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应急事件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按照银川市应急委或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协调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地区,依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及时向银川市应急委和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动态报送有关信息。

4 应急响应与处置

4.1信息报告

监测粮食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大,可能扩大到应急预案级别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0951—4010010)、市委办公室(0951—6888057,传真0951—6888056)、市政府总值班室(0951—6888080,传真0951—6888157)报告。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波动的原因、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后续市场预测和拟采取措施、应急联络员等。

4.2先期处置

对一般级以上粮食应急突发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可能演化为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事发地政府和相关单位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相关应急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4.3应急响应

4.3.1粮食应急突发事件响应

根据粮食应急工作分级标准,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依次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状态。

应对一般粮食应急工作,启动Ⅳ级响应。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县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给予指导、协助。

应对较大粮食应急工作启动Ⅲ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

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粮食应急工作,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响应。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在自治区应急委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响应,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4.3.2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突发事件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分级情况,将突发事件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响应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应对一般突发事件,启动Ⅳ级响应。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县级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事发地粮油和物资保障工作。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给予指导、协助。

应对较大突发事件,启动Ⅲ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配合协调事发地粮油和物资保障工作。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

应对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分别启动Ⅱ级或Ⅰ级响应。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在自治区应急委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响应,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4.4响应措施

当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响应时,各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响应措施。

4.4.1指挥部响应措施

(1)粮食应急事件响应措施

Ⅳ级响应发生时,指导县级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尽快增加市场供应量、平抑粮食市场价格,督促使用县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必要时动用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支持市场供应量,防止粮食市场波动扩散。

Ⅲ级响应发生时,应尽快报请政府投入市级储备粮油,申请动用自治区级储备粮油,批准政府行为的粮食销售方式、供应办法和价格,确保粮食市场平稳恢复。

Ⅱ 级、Ⅰ级响应发生时,严格执行自治区应急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指令,对本市的粮食应急保障工作负责。

(2)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突发事件响应

Ⅳ 级响应发生时,指导、协助县级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做好事发地粮油和物资调用运输保障工作;Ⅲ级响应发生时,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做好事发地粮油和物资调用运输保障工作;Ⅱ级、Ⅰ级响应发生时,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在自治区应急委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响应。

4.4.2指挥部办公室响应措施

(1)粮食应急事件响应措施

Ⅱ 级、Ⅰ级响应发生时,严格执行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指令,负责本市的粮食应急供应日常工作。

Ⅲ级响应发生时,增加粮食市场监测频率,科学分析市场走势,申请政府投入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制定政府行为的粮食销售方式、供应办法和价格,报请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严格执行指挥部平抑粮食市场的指令。

Ⅳ 级响应发生时,及时分析粮食市场波动的原因,协助县(市)区落实平抑粮食市场价格措施,必要时申请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2)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突发事件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准备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

4.4.3成员单位响应措施

市委宣传部:指导有关部门通过媒体,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动态发布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委网信办:及时监测舆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市发改委:根据应急状态,根据国家价格干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提请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市公安局:保障应急粮油和物资运输道路安全和粮油物资应急场所治安;依法处置因应急粮油和物资供应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市财政局:安排应急经费、足额拨付到位。

市交通运输局:保障粮油和物资运力调度,保证粮油和物资运输车辆通行,做好应急状态下粮油和物资运输能力保障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恢复粮食生产。

市商务局:组织协调辖区内骨干商贸企业采取有力措施稳定和增加粮油和应急物资供应,并提供相关供应信息。

市卫健委:负责对粮油和应急物资加工、销售、储存中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下达应急物资调运指令,提出紧急物资采购需求清单;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和应急救援信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协助开展粮油和物资质量检验工作。

市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开展粮食生产统计、监测工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自治区、中央储备粮的意见,核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执行情况,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运和供应。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和紧急采购需求清单按程序组织调出应急物资和组织实施紧急采购应急物资工作。

市地震局:负责地震灾害信息的监测预警。

市气象局:提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

银川警备区:负责提供驻银部队军粮计划、品种需求和应急物资需求信息,必要时应提供运力支持。

银川新闻传媒集团: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及时、准确、客观报道粮油和应急物资供应保障市场信息。

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通讯和网络传输的畅通。

国网银川供电公司:确保粮油和应急物资采购、调运、加工、供应等环节正常供电。

自治区农发行营业部:负责落实应急粮油储备采购、调拨所需资金的贷款。

县(市)区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

4.5信息发布

4.5.1信息发布层级

Ⅱ 级、Ⅰ级,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

Ⅲ 级,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

Ⅳ 级,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

4.5.2信息发布内容

粮食市场波动原因、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数量、市场粮食库存数量、政策性粮食供应方式、后续市场的走势分析等。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种类,执行调拨指令情况。

4.5.3信息发布形式

通过专题报道、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件、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发布。

4.6响应终止

应急状态消除后,Ⅱ级、Ⅰ级响应由自治区相关部门决定终止;Ⅲ级响应由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并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Ⅳ级响应由县级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县级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

5 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应急办公室人员、成员单位联络员,取消休假、确保在岗、随时待命。

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队伍,包括应急原粮采购、加工、配送、供应人员,应急物资动用出库人员,粮食和物资主管部门对应急保障队伍应定期开展培训与考核。

应急原粮采购人员:辖区内粮食储备企业工作人员;

应急粮食加工人员:应急粮食定点加工企业工作人员;

应急粮食配送人员:应急粮食定点承储企业工作人员;

应急粮食供应人员:应急粮食供应网点工作人员。

应急物资动用出库人员: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工作人员、市物资储备库工作人员、受托承储企业责任人。应急响应期间,应急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市物资储备库工作人员(受托承储企业责任人)2个小时到达应急物资储备地点,先期做好应急物资装车前的人员、设备准备工作。

5.2经费保障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规定,将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对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费用,给予必要保障。

5.3物资保障

5.3.1粮食储备保障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号)、《关于改革完善宁夏粮食储备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0〕57号)的要求,为应对粮食应急状态,逐步完善市级储备粮规模和专项基金预算。银川市按照不低于主城区常住人口15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建立成品粮油(含必要小包装)储备,适时调整全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确保应急状态和特殊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同时,根据供应量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加工和应急运输能力建设,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和银川实际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及应急配送中心。

5.3.2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依据储备规划和年度购置计划,组织实施市级应急物资储备采购、轮换、补充等,做到品种、数量和质量满足需求;督促、指导应急物资代储单位加强在库储备物资日常管理,确保账物相符、质量合格、储存安全。建立重要物资生产厂家名录,签订重要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配送体系。

5.4通讯保障

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通讯保障网络并及时更新,成员单位要提供准确的联络方式。应急响应发生后,各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人员及成员要确保手机全天候畅通。

6 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置

(1)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核拨粮油和物资保障相关费用,并做好账目审核监管工作,各应急响应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核销相关费用。

(2)物资调运应急工作结束后,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规划、计划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成品粮油和物资储备规模,恢复应急能力。

(3)接收物资单位对报废和回收可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连同未动用的应急物资及已耗用物资统计表,一并转交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4)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接收物资单位交回的报废和回收可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及未动用的应急物资,分类存放,登记造册,报废销毁的依规作报废销毁处理;可重复使用的,修补、维护后作入库处理;未动用的作入库处理。同时做好耗用物资的统计工作。

6.2总结评估

一般应急状态终止后,事发地政府要对粮油和物资保障情况评估、总结,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报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较大及以上应急状态终止后,由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粮油和物资保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形成专项工作报告,报送市政府应急办、银川市应急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7 日常管理

7.1宣教培训

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粮油和物资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每年培训教育活动不得少于1次。

7.2预案演练

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日常工作进行演练或参加市级综合应急演练,锻炼应对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的专业化队伍,增强应急保障实战能力。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印发。

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县(市)区政府要修订本级《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预案》,报银川市粮油和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根据社会发展和应急演练时发现的问题、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7.4责任与奖励

对在应对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中玩忽职守,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件信息或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应对粮油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8 附则

8.1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3

为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做好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科学、规范、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机制,结合金安区供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保障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金安区供销社机关所属办公区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基层供销社、社属各企业做好疫情应急处理各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协调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全体系、加强宣教,立即报告、快速处置。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金安区供销社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供销社办公室主任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单位各股室、所属各企业、各基层供销社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领导小组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

四、预防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利用金安区社网站、供销社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做好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发布疫情信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干部职工不信谣不传谣,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干部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登记报告制度。做好区社办公楼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的登记及体温测试,逐人排查有无疫区接触史和发热症状,确保不漏一人、不放过每一个潜在隐患。同时,严格履行疫情报告制度,明确疫情反馈渠道,严把时限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和责任分工,确保不出现瞒报、漏报、迟报、误报、谎报。

(三)做好消毒防护。采购和调配医用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喷洒器具、测温仪等防护用品,为每名工作人员配备足量的防护口罩,配备专人对区社机关办公区进行每天清洁消毒处置。

(四)加强疫情排查。对机关办公人员及时排查汇总疫情防控情况,并第一时间做好应对处置;下属企业全面建立疫情排查体系,并积极配合接受属地管理,配合相关部门从严落实定时测量体温、居家医学观察、隔离诊断治疗等措施。对春节前外出旅行的系统工作人员,通知就地居家观察。

(五)加强统筹协调。坚持统筹全系统一切资源阻击疫情,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系统上下和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做到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加大督导指导力度,加强相关人员配备,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保障。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做好患者救治,全面保障防控人员安全,严格落实全员感染控制措施。

(六)做好社区包联。贯彻落实金安区委关于金安区直机关单位下沉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抽调工作人员下沉到一线,配合社区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五、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一旦发生疫情,即刻启动本预案。首先立即向主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随即向金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形式报告,确保在半小时内上报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及金安区疾病控制中心;在2小时内书面报告金安区政府。

(二)处置程序。按照“三项制度”要求,严格履行疫情处置程序。

一是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案例,以最快的速度和方式向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及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二是建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消毒隔离制度。一旦发生疫情,应立即隔离病源,并对有关办公区域及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时间统一由专人负责,妥善管理,并做好记录。

三是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健康档案。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办公区域内的动态及发展情况。

六、善后处置

1.及时评估分析。突发性的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事故情况以及对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

2.适时公布情况。根据所发生疫情具体情况,客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进行发布。

3.收集社情动态,及时准确全面收集社会主流媒体发布

的各种疫情报道,传递正面信息。

4.安抚慰问干部职工。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做好宣传工作, 消除干部职工恐慌情绪。

七、相关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金安区有关规定执行。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各村、各部门、企业作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维护市场有序供应和社会稳定,依据《丽水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松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1.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镇发生的,需要由镇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本方案所确定的物资能源类别包括抢险类物资和抗灾类物资两大类,具体为:

(1)抢险类物资。

应急照明器材、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大型施救设备、施救防护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以及排灌设备、沙袋、钢管、桩木、油锯、灭火拍、柴刀、灭火水枪等抢险基本用具。

(2)抗灾类物资。

生活必须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食盐、食糖、饼干、方便面、饮用水、帐篷、毛毯、毛巾被、服装、雨具、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等;

医疗用品: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卫生防护用品等镇级储备品种,消毒药品及防疫物资等;

能源物资: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等;

其他基本生产资料:农药、化肥、农膜、棉花、发电机等。

本方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

1.3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张溪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张溪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镇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由镇协调小组按部门职责对工作进行分工布置和协调指挥。各部门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供应。

(3)资源整合,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全镇重要物资和能源的政府储备、风险基金和工作经费制度,建立应急状态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整合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确保应急供应。

(4)合理处置,依法行政。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动用风险基金和储备物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镇协调小组

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所、林业站、卫生院、交警中队、供电所、信用社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工办,主任为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2镇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应急状态时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市场供应工作,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及工作分工,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具体工作方案;

(2)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下达物资能源应急保障任务,指挥、协调镇级有关单位,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向镇政府提出物资能源保障工作建议,提出动用镇级储备商品的种类、数量和动用风险基金的数额,报镇政府批准;

(4)根据镇政府的决定,执行动用镇级储备商品及投放市场的指令,指令有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投放储备商品,向县市有关部门要求紧急支持和援助;

(5)决定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和市场供应的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6)指导应急物资能源保障工作;

(7)研究落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物资能源保障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

2.3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镇政府:牵头制定《张溪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召开镇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牵头抓好镇协调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应急加工、应急采购、应急调用机制和体系,建立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和煤炭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供应协调机制,做好猪肉、食糖等镇级储备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协助做好应急商品镇外集中采购和调入工作,协助做好中小企业应急生产和加工工作。

(2)派出所:负责组织维护突发公共事件地区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3)镇民政办: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款物分配并监督使用。

(4)镇财政办: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落实资金。

(5)镇工办:负责协调液化气的应急供应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备及质量管理;负责食盐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监测分析食盐市场运行情况,建立应急供应网络,编制调运计划和运输计划,会同运输部门组织调运。

(6)交警中队: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运输保障。

(7)镇农办:负责抗洪防汛有关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和防汛物资应急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动物疫病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供应,参与有关部门编制粮油、蔬菜、畜禽产品调运计划;负责化肥镇级储备,农药、农膜、化肥、沙袋等农资和抗灾物资的应急供应工作。

(8)林业站:负责组织桩木等木材加工品的应急生产和供应,参与编制木材加工品调运计划。

(9)卫生院:负责及时提供疫情预测报告以及预防疫情所需医药用品储备品种目录,提出疫情、灾害性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和数量的意见。

(10)镇计生办: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地域内的人口基础数据,协助做好决策保障工作。

(11)供电所:负责电网安全和电力输送、调配工作。

(12)信用社:负责协调应急生产和应急供应企业的有关信贷资金。

3应急响应

3.1响应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物资能源保障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3个等级:

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较大,事态严重,造成某些物资能源供求严重失衡,价格猛涨,商品脱销或供应阻断,影响社会稳定,需镇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据镇政府的指令,由镇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方案。

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严重,造成某些物资能源供求失衡或供应阻断,需镇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据镇政府的指令,由镇协调小组负责,启动本方案。

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集中,影响程度一般,造成某些物资能源在短时间内供求失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由镇协调小组负责启动本方案。

3.2指挥协调

本方案重点考虑发生Ⅰ、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时物资能源保障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

接到镇政府指令后,镇协调小组组长及时主持召开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情况紧急时,根据镇政府指令,镇协调小组组长可按本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物资能源保障行动职责。

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镇协调小组组长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保障工作需要,主持召开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检查、落实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需要时,镇协调小组组长可带领有关人员直接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物资能源保障行动。

3.3信息通报

物资能源保障响应启动后,镇协调小组应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在平时准备的基础上,综合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物资能源保障要求及有关保障资源基本情况,采取多种方法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报告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平时建立的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提出建议,供镇协调小组决策。

4应急措施

4.1信息引导

宣传办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恐慌心理,正确引导消费。

4.2企业供应链采购

镇政府督促镇重点联系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4.3企业应急生产

根据职责分工,由成员单位组织镇应急加工重点联系生产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4.4区域间调剂

从镇内未发生波动的市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4.5动用物资储备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4.6动用风险基金

必要时,动用政府物资能源应急保障风险基金干预市场价格,调节市场供应。

4.7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4.8依法征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9要求援助

根据有关工作程序,向市、县相关部门或兄弟乡镇提出援助要求。

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由镇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有关单位。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后,由镇政府会同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报镇政府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6应急保障

6.1企业联系制度

建立物资能源分品种镇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制作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6.2物资能源储备

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能源商品的镇级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建立相应的重要物资能源商品地方储备制度。

6.3经费保障

政府负责组织、采取的物资能源保障行动和措施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提出,报财政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能源商品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6.5社会秩序保障

公安、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7培训与演练

7.1培训

镇政府组织、指导本系统和有关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能力。

7.2演练

镇政府协调相关保障单位,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演练。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针对保障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保障行动方案。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

在实施公共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过程中,对反应快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2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镇工办及时修订完善本方案,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8.3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实施日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5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我市农业生产也即将进入春耕备耕季节。目前一些化肥、农药等农资工业企业停工停产,个别乡村道路截断,运输不畅,为了保障疫情期间农资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供销社系统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农资应急供应能力,维护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和社会安定,特制定市供销社系统应急预案。

一、疫情期间农资应急工作原则

(一)按照农资供应管理的要求,建立农资应急机制,当我市区域性或全市性农资市场紧张情况时,立即报告市委、政府及省供销合作社,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农资市场稳定。

(二)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二、疫情期间本预案级次划分

(一)特急状态:疫情期间农资市场供应极度紧张,部分县(市)、区出现农资脱销,已完全不能满足农民生产之用,农资市场价格在持续上涨;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10%以下。

(二)紧急状态:疫情期间农资市场供应紧张,农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l0%~30%。

(三)紧张状态:疫情期间全市或局部区域农资供应较为紧张,农资市场价格上涨30%~50%;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30%~50%。

三、疫情期间应急机构和职责

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全市疫情期间供销社系统农资市场应急供应工作。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社理事会主任朱丽珍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主任马峰同志担任副副组长,成员由市供销合作社业务协调科、经济发展科、办公室、财会科、市农资公司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社业务协调科,联系电话:XXXX。

四、疫情期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根据农资市场形势,判断农资紧急状态,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二)协调市、县(市)区供销社开展农资应急工作。

(三)及时向市政府、省总社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四)根据应急情势,积极筹措化肥等农资应急物资和资金。同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申报应急工作物资和资金支持。

五、疫情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掌握全市农资市场动态,建立信息平台,向组长提出应急行动意见。

(二)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

(三)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四)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疫情期间应急准备

农资企业要按照供销社安排,及时足额落实农资储备品种、数量,以确保农资市场平衡供应。要采取信贷、自筹、员工集资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库存量。要将农资淡季储备及备耕情况及时主动地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级政府淡储贷款贴息或补助。

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健全市农资应急供应保障系统。

(一)正常情况下的农资供给由各级农资企业确保。

(二)协调建立农资应急调剂系统。如当地或在一定区域内的农资储备能力不能满足应急需要的,可报请市供销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调剂解决;由相应农资公司承担应急补给任务。

(三)建立农资应急供应系统。根据当地农民生产需要,各级供销社应健全农资应急销售网络,大力加强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延伸和完善基层网点,健全供应体系。

(四)建立农资应急储运系统。根据农资储备、基层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设农资应急储运体系,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运输工具、临时存放点等,确保应急条件下农资运输的畅通、有序。

六、疫情期间应急措施

根据农资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状况,相应采取不同范围、不同力度的应急措施。

当出现紧张状态时,领导小组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启动应急供应系统。立即组织农资经营企业动用储备或紧急调剂农资商品,并通过指定应急网点、基层门店投放和供应市场。

(二)立即组织购进和调配农资商品供应市场。由市供销社组织农资部门,使农资商品进入应急网点、基层门店,并认真做好各地农资调配计划,安排好运输线路和运输工具。

(三)及时正确引导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不实传闻和农民恐慌心理,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造谣惑众者。

七、疫情期间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一)办公室在接到农资紧急情况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分析原因,掌握事态发展趋势,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意见,及时向组长报告;领导小组视农资紧急程度适时向市政府及省社报告。

(二)出现特级、紧急状态时,县(市)、区供销社立即向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提出申请,启动本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

(三)出现紧张状态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24小时监测农资市场动态,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四)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

八、疫情期间事后处理

(一)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农资企业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农资应急机制。

(二)按原计划规模,紧急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内及时补充已动用的各级储备农资。

(三)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完成应急任务出色的。

2、及时准确报送农资市场预警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

3、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及时提供应急农资或节约开支,成绩显著的。

5、有其它突出贡献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要求实施农资应急措施的。

2、违抗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3、没有足额完成本级储备农资任务的。

4、贪污、挪用、盗窃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5、有特定责任的工作人员在应急期内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的。

6、对农资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它行为。

各县(市)、区供销社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预案,并报市供销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6

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补齐防控短板,切实做好应对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并针对风险隐患环节,就做实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研究决定成立市供销总社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负责全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各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防控措施

结合我社工作实际,科学筹划部署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措施有效、防控到位。

1.加强舆论引导

各处(室)负责人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带头扎实做好科学预防疫情工作。

2.加强卫生管理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加强日常环境消杀。市社办公区域要设置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特别是对口罩等废弃用品必须集中收集处置。

3.加强人员管控

凡进入办公区域人员一律要戴口罩、体温监测和查看苏康码和行程码方能进入。

4.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防控意识。严格规范微信群和个人微信的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加大保障力度

市社要采购一定数量的消毒液、口罩,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消毒工具、设备不足的,要及时采购补充。

四、有关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面对当前严峻形势,要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社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责任要求,实时掌握疫情信息,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2.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切实抓好各方面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严格履行防控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和纪律落实到位。

3.扎实落实防控措施。全体干部职工、管理人员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要佩戴口罩,注意卫生,要做好宣传,积极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五、责任追究

在疫情防控中,对于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缺乏大局观念、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推诿扯皮延误防治救治的;不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有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行为的;传播失实信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执行防疫其他规定的行为和当事人,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进行书面检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7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20号)、宜宾市翠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2021〕-67)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工作体系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8

一、总则

(一) 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 责任。

(二) 适用范围:本镇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购、价格大幅 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本镇开展应急保供稳价工作,衔接争取粮油和物资储备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监管运输、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防止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全面排查到位、精准认定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分别是综合协调专班、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物资运输专班、后勤保障专班以及市场监管专班。

(一)综合协调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朱碧昌(党政综合办负责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田杰、沈旭艳、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沈登芳(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喻代军、王铭辉、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三)物资运输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员:石军、帅信波、李张杰、冯贵富、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市场监管专班

组长:王万能(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方邯丽、冯贵富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五)后勤保障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王腾飞(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朱碧昌、沈旭艳

主要职责: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

三、应急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 分级负责的原则,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域内的生活物资保障供 应,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内跨乡域和协调县(区) 际间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镇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Ⅲ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Ⅱ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 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 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 特急状态(I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应急响应

(一) 一般状态(IV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 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 紧张状态(Ⅲ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食盐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 紧急状态(Ⅱ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镇级人民 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再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后,由镇人民政府发布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 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 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

( 四 ) 特急状态(I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 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五、附则

(一) 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9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有效落实。

二、机构职责

(一)檀山小学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涛

副组长:杨博岩纪振霞

组员:李宁杨亚男徐洪涛张曼孙涛王建立

工作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形成各专项小组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1、统筹协调组

组长:杨博岩

副组长:李宁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全面防控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职工身体状况的收集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教学保障组

组长:孙涛

成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工作职责:为将疫情带来的教学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制定符合我校的复学后教学计划。

3、安保后勤组

组长:王建立

成员:张曼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学校假期值班安排工作,寒假和推迟开学期间,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对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负责安排布置防疫工作,收集各班反馈信息并及时上报;负责开学后晨午检统计,疫情报告工作和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舆情宣传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纪振霞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做好舆情监控。向师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杨博岩

成员:杨亚男徐洪涛

工作职责:为疫情防控提供经费、物资、医疗、运输等保障工作。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的消毒处理,医务室对师生身体异常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上报,做好对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防控工作,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等。

三、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日日观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四、防控措施及要求

(1)坚持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提前安排,做到措施落实落细,确保防控疫情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微信、家校联系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按要求佩戴口罩,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

(3)强化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门口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入校区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

(4)加强联防联控

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五、做好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教育学生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学生和家长沟通时以国家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或转发非官方信息。

2、要求家长不能带孩子参加课外培训学习、交流和比赛等活动,防止学生聚集、聚餐、聚会,尽量不要走亲串友,避免交叉感染。

3、教育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注意保暖、勤洗手、多通风、加强体育锻炼等,以增强身体免疫力。

4、向家长宣传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开学相关安排等待上级教育部门进一步通知。

5、指导家长进一步做好学生课业辅导,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并教育学生尽量远离手机、网络及其他电子产品,加大阅读教育,丰富课外知识。

6、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工作。在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安排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教室、食堂、图书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工作学习环境。

7、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物。

8、开学报到时,要求学生进行路途有效防护,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对返校学生进行全面健康状况排查。

9、加强日常管理。一要强化校园管控,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加强校园的清洁消毒。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三要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心理疏导。

10、按照开学后的准备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等工作。

六、责任追究

根据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上报学区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着眼于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准备、调运和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结合雅安市突发事件特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突发事件,需调配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救援的情形。

1.4 工作原则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研判、高效应对,属地为主、多级联动,储备为先、平战结合的原则。

1.5 预案体系

雅安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市级部门预案、县(区)、经开区预案组成。各有关单位要在本预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各自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组织体系

在市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对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市突发事件指挥部)下,成立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2 市领导小组

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和部署。

(2)承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有关工作。

(3)指挥、协调、研究部署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5)组织制定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办法。

2.3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处理市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的对接和协调。

(2)负责成员单位间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协调,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评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形势,落实市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指导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

(3)负责承接市突发事件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物资装备需求指令,分析、核实和研判需求情况并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4)经市领导小组批准,启动、调整、终止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5)按照市领导小组的指令和批示,组织协调跨区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6)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有关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2.4 市领导小组成员

市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拟定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体系规划,按应急部门指令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雅安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装备的生产;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配合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综合调控、紧急调度。

(3)市公安局:维护工作现场秩序;组织指导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

(4)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突发事件保障中的困难救助、社会捐赠等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资金的筹集和落实;负责突发事件中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规划、标准编制。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参与地质灾害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及时收集报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设施受损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抢修损毁的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确保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8)市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预报;负责相关水域的水文监测及水量调度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9)市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0)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应急医疗物资、装备供应管理;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建议。

(1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地震活动数据和趋势判断意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参与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做好社会各界捐赠物资装备的管理。

(12)市国资委:负责督促指导市属监管企业应急物资、装备的统计和管理。

各成员单位除完成赋予的职责任务外,负责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5 市领导小组工作组

市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交通运输组、治安维稳组),工作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工作组或成员单位可根据突发事件实际需要增减或调整。

2.5.1 综合协调组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和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承办市领导小组会议、活动和电文工作;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领导小组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市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工作。

2.5.2 技术支持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单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处置技术措施建议;为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5.3 交通运输组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交通道路抢通保畅和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保障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抢修维护交通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运送方案;组织协调各类运输力量,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受灾人员、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市内外有关交通设施抢险救援队伍、交通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

2.5.4 治安维稳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维持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使用期间秩序稳定,必要时组织开展重要目标的临时转移、搬迁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6 市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按照市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工作。

2.7 县(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参照市级组织指挥架构设置,明确或成立相应机构提供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市级给予支持指导。

3 预防与预警

3.1 日常联络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关于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供应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应对工作。

3.2 会商研判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工作组负责人,对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将会商情况向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发送。

3.3 预警分级

由市突发事件指挥部确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和信息发布,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一级为最高级别。

3.4 预警信息报送

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报送应急物资保障预警信息。

3.5 预警行动

全市各级各部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机构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当保障需求可能超出本行政区保障能力时,事故发生地政府要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响应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一级为最高级别。

4.2 响应条件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的等级启动相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4.3 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一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二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二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3)三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三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四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四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给相关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5)各成员单位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4 响应行动

4.4.1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送相关信息,同时应报送已投入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物资装备、属地具备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能力以及后续应急救援工作需求支援的应急物资装备等信息。一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4次信息;二级、三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2次信息;四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1次信息。

4.4.2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应急领导小组应紧急就近调配应急物资装备用于应急处置。

4.4.3 启动应急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等级,市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响应等级。

4.4.4 应急物资装备需求研判

负责承接雅安市突发事件指挥部应急物资装备需求指令,核实、分析和研判需求情况并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4.4.5 应急决策

市领导小组按照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指令列出物资装备需求清单,应急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物资装备需求清单,提出保障具体意见和建议,市领导小组根据意见和建议,下达物资装备保障指令。

4.4.6 物资装备调配

应急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列出的物资装备需求清单,就近调配物资装备至需求地。当物资装备储备不足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物资装备生产企业应急生产。全市物资装备储备以及生产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市领导小组向上一级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4.4.7 装备运行维护

对装备进行安装调试、维护,保障正常运行。

4.5 响应终止

根据事态发展,按照“谁发布、谁终止”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5 保障措施

市、县(区)应急物资装备成员单位要从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能力。

5.1 人员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装备操作和维保专业队伍、装备及人员清单;加强人员技能培训,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各级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当地企事业单位建立属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队伍。

5.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按照属地原则,政府部门与救援物资存储及装备使用、制造、经销企业签订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征用协议,建立临时征用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紧急生产、调拨和紧急调配保障工作,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能力。

5.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市、县(区)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市领导小组加强与突发事件指挥部沟通、协作,做好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人员、物资装备等的运输;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开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绿色通道”;公安部门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5.4 技术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为应急物资装备运输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5.5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和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征用物资、装备补偿,购买物资、装备支付款项等事宜。

6.2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应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参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等人员对应急响应全程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持续改进、完善预案。

6.3 物资装备补充

针对应急处置消耗的物资装备,市、县(区)政府结合总结评估意见,分级筹措、及时补充。

7 预案管理

7.1 预案演练

采取实战演练与桌面演练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形式多样、广泛参与、联动性强的应急演练。结合雅安市突发事件特点及其对应急物资装备需求,市领导小组至少每2年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 预案评估与修订

不定期对预案评估,分析评估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现预案的动态科学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能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物资装备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实际应对和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6)预案中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7)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况。

8 附则

8.1 奖励和责任追究

8.1.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1.2责任追究

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2)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3)盗窃、挪用、贪污、损坏应急物资装备的;

(4)有其他危害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行为的。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1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成立xx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办公室:xxx兼办公室主任,xxx 班主任任成员。

具体负责防控工作协调、组织、物资供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具体事务安排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日报等工作。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同时与xxxxx医院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间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办公室人员对教职工工作场所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生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门卫室、保卫科及时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

1、全面排查登记教职工、门卫、保安和学生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寒假期间外出或返回师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师生、身体不适师生的信息台账。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

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调整20xx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室和卫生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二、开学后具体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留观室进行隔离,由副校长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确定总务处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持续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实施分类教学,落实调整后的教学方案。

2、尽量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3、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升旗仪式、年级会议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安全第一课等需要全体学生参与的集会等活动以广播形式开展,暂停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有水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均配置杀菌香皂等,卫生保洁人员要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2

一、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网抢险、修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铁塔倒塌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恢复电力的正常供应,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则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司应急预案细则》制定本预案细则。

三、工作原则

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应急突发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公司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铁塔抢险、修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实施,保证铁塔抢险、修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公司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司应急处置技术及硬件设施,充分发挥放样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应急事件的技术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开展铁塔抢险、修生产紧急处置演练,提高对铁塔抢险、修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处置能力。

四、应急产品

光热钢结构、电网钢结构

五、综合产能

光热钢结构:1000吨/月;

电网钢结构:1500吨/月

六、组织机构

成立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七、工作流程

1.储备物资:营销信息→成品库(储备库)→发运

2.未储备物资:营销信息→铁塔(线路)分厂→放样转换→材料预算→生产所需资料(清单、杆件加工图、样板、程序、组合件图等)→组织生产→试装→镀锌→包装标识→发运

八、职责及要求(最短供货要求)

营销部在接到外部信息或公司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发出的指令后,立即就抢险范围、数量、技术要求、供货期等情况进行沟通、核实,并及时向公司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报告。

1.储备物资:成品库(储备库)1小时之内核实完毕储备物资型号、数量是否满足应急物资需求。如相符,即刻按排发运事宜。如不符,即刻向营销部反馈信息,按未储备物资应急方案处置。

2.未储备物资:

2.1属已加工过的`塔型(单基)最短耗时14小时

(1)接到正式的加工清单、加工图后半小时完成审图,并在1小时内完成原材料清单,并交物资部库平、采购。

(2)2小时内,完成角钢、连板的编程、样板等加工资料,并分别转交铁塔(线路)分厂工段和板材中心。

(3)物资部在接到材料预算2小时内,平衡好生产所需原材料。

(4)铁塔(线路)分厂、板材中心在接到放样室相关的技术资料后,分别开始组织原材料的进料,并组织一切力量组织生产,确保半成品6小时生产完毕;同时分别组织人员对半成品进行数量的清点复核,确保数量的准确无误。

(5)采取边生产边镀锌的组织形式,铁塔(线路)分厂对镀锌工段从黑件进料,到组织镀锌生产、成品包装、标识,在白件生产结束后3小时内,确保镀锌加工、包装标识结束。

2.2属未加工过的新样塔(单基)最短耗时87小时

(1)接到正式的加工图、加工清单后半小时完成审图,并在4小时内完成原材料清单,并交物资部库平、采购。

(2)铁塔(线路)分厂放样室在48小时内,完成铁塔(钢管杆)的审图、放样转换、样板制作、组合件图等,并完成角钢、连板的编程、样板等加工资料,上述资料分别转交铁塔(线路)分厂和板材中心。

(3)物资部在接到材料预算48小时内,平衡好生产所需原材料。

(4)铁塔(线路)分厂、板材中心在接到放样室相关的技术资料后,分别开始组织原材料的进料,并组织一切力量组织生产,确保半成品在20小时之内生产完毕;同时分别组织人员对半成品进行数量的清点复核,确保数量的准确无误。

(5)当制作完成的角钢、连板、组合件等全部集中到试装场地后,铁塔(线路)分厂立即组织人员对铁塔(钢管杆)进行试组装,以验证设计、放样的准确性,并要求在10小时内完成。

(6)试装过程中,可采取分段或整基的办法安排镀锌生产,铁塔(线路)分厂对镀锌工段从黑件进料,到组织镀锌生产、成品包装、标识,在黑件试装结束后5小时内,确保镀锌加工、包装标识结束。

九、应急物资首选运输方式:

汽运

十、应急工程通告

(1)发生应急任务工程后,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负责对外部信息统一收集和管理及内部信息对外发布,负责召集各有关部门,就铁塔抢险、修范围、抢险、修数量、技术要求、供货期等有关情况及时通报,使各相关部门和员工对抢险、修情况有清楚的认识和了解。

(2)发生应急任务后,立即启动公司应急生产预案,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任内部生产总指挥,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立即组织生产设备部、物资部、铁塔分厂、质管部等相关部门,及时安排生产,保证准确、快速提供合格铁塔,确保电力设施的尽快修复。在这一过程中,营销部将时刻保持与内外部的联系,做好沟通跟踪服务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抢险、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一、、应急保障

(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人员(尤其是放样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充分运用以往的铁塔(钢管杆)加工放样电子存档资料,高效、快捷地完成放样、制作、试组装、焊接、镀锌、包装等方面的技术应急措施,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技术遵循标准GB2694、GB/T646。

(2)装备及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抢修装备及物资保障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全面掌握公司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抢修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日常储备物资库存情况:

角钢:500吨、钢板:600吨、

(3)人员保障

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尤其是放样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铁塔(钢管杆)抢修事件,公司各相关人员打破常规作息时间,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质量、安全和后勤保障

通过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确保抗灾抢险时不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相关出厂资料应确保及时提供。后勤保障工作应充分、及时、有效,为生产一线职工解除一切后顾之忧,安心全力投入抢修生产任务。

十二、责任与奖惩

(1)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问责制。

(2)对突发应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应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十三、日常对外联络

电网应急物资供应工作小组下设日常对外联络部门——营销部

联系人:xx

电话/传真:xxxxxx

手机:xxxxxxxx

邮箱:xxxxxx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3

为提高我市疫情期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保证在出现应急物资运力不足情况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道路运输车辆的应急调运,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运输高效、顺畅,维护运输市场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疫情期间物资应急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完善交通运输在应急状态下的组织、指挥和调度机制,我局成立“南安市交通运输局疫情期间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所所长、市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所,由运输管理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xxx(传真)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物资运输预警状态下的道路应急运输的组织、协调及相关车辆的指挥调度工作。

(二)负责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物资运输预警状态下道路运输任务。

(三)负责解决道路运输保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启动的情况

局部地区运力不足造成物资运输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和生产所需物资出现短缺,需请求支援的。

三、处理程序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在接到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应急调运指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将任务下达到指定的道路运输企业。

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运力由我市2家道路运输企业20辆货运车辆组成,负责承担我市物资运输安全应急运输保障任务(具体名单附后)。

各运输企业在接到指令后,应立即组织调集应急运力,采取应急措施,必须按通知指令预备好足够数量运输车辆在5小时内即可启动执行运输任务。

执行应急任务的道路运输企业调运车辆在3部以上的必须指定1名领导带队,车辆10辆以上由市运管所领导带队,且须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接受任务,所有参运人员必须携带移动通信工具和防护工具,以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运力在确保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的情况下,应急车辆由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组织本市应急物资运输。根据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可以临时征用或借用其他运输装备,作为应急运力的补充。辖区内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向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应急运力支援。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运力储备

局运输保障领导小组应向赋予任务的企业明确保障任务,明确预编任务情况,指定车辆,确保各车辆严格按预案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掌握基本情况,做好应急运力驾驶员、带队人员的编备工作。

(二)落实装备及运输要求

⑴参加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

⑵应急运输车辆在执行运输保障办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时,道路运输在出车前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消毒清洁,确保车辆干净卫生。

⑶应急物资运输人员由驾驶员、带队人员等组成,驾驶员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报告。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三)保障应急运输保障电话畅通。要保持应急运输保障电话24小时畅通,细化各种情况的处理措施,及时受理和解决车辆通行中的相关问题,切实保障应急运输车辆的顺畅高效通行。

(四)落实责任追究。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各项应急运输指令。对拒不执行上级指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驾驶员要依法处理。对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应急指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4

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工作体系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县镇村社四级城乡基层治理网格体系作用,完善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四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村(社区)应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各村(社区)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骨干流通企业要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启动主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永兴中心卫生院、新太卫生院要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三、督促协调

各村(社区)要以组为单位,制定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镇督导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质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15

一、应急保供生活必需品范围

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蔬菜、肉类、方便食品、瓶装水等重要生活必需品。

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按照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分为Ⅰ级和Ⅱ级。

(一)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城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含两个)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在1个镇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属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三、组织机构

在大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组。

(名单见附件)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隆镇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镇指挥部下设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组组织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市场监督管理所: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党政办协助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报岑溪市提请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稳定市场预期,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破坏市场秩序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配合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居民合理有序消费。负责食盐的调拨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场应急需要保证货源供应;负责根据市场需求指导企业做好方便食品生产供应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粮油的出库、加工、调运和供应;落实粮油应急储备计划。

畜牧站:负责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产地以及在生产环节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根据应急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供应。根据需要制定并牵头实施储备猪肉和应急商品投放方案。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公路运输“快速通道”,及时解决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

财政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当启动所在镇应急预案时,确保本级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运输畅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各应急投放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摸清镇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情况,科学调度重点保供企业、超市和市场提供充足货源,统筹安排本级应急投放点的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分发工作(严格按照隔离管控出入管理规定),保障居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

其他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单位应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细案,确保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快速反应。

五、预警和响应机制

(一)预警信息监测。落实“四报告”工作制度,即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周报制度、每日市场供应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和脱销断档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供求动态。

(二)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各村(社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深入争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生活物资保障组分析各类信息,评价监测数据,依据监测情况作出市场调控决策。

(三)预警级别。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四)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预警发布及应急响应。

1.农贸市场、综合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如出现抢购重要生活必需品,导致商品断档脱销,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镇生活物资保障组。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企业反映的异常波动报告,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核查、确证;确证异常波动属实,应立即启动市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

各村(社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报送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影响、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六、控制措施

(一)舆论引导。及时组织协调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状况,启动网络舆情对应,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二)组织产销对接。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产销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快速组织货源供应市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三)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当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后,立即组织商贸企业、蔬菜生产基地、肉类产品供给基地调动供应生活物资,在社会生活物资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需动用岑溪市储备,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指挥部申请动用,紧急组织供应。

1.粮、油

我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本级储备粮食,并确定粮食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督促粮食加工、食用油经营企业紧急加工、运输,快速组织供应。

2.食盐

我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本级储备盐,并确定大型超市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3.蔬菜

主要对大白菜、圆白菜(包菜)、白萝卜、土豆、冬瓜、节瓜等耐贮运蔬菜品种进行调控。

(1)自产蔬菜:由镇级生活物资保障组与当地蔬菜生产基地或蔬菜批发市场建立应急保障机制,设立蔬菜调控基地,组织当地应季蔬菜应急供应。

(2)外调蔬菜:由镇两级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当地蔬菜批发市场,与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做好产销衔接。当市场出现蔬菜供应紧张情况时,协调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组织蔬菜供应。

(3)蔬菜替代品:由镇级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引导豆芽生产企业和蔬菜经营户适时扩大绿豆芽、黄豆芽等蔬菜替代品的产量,及时投放市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同时鼓励学校、饭店等集体用餐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绿豆、黄豆等商品,在蔬菜供应紧张时,自力更生发展豆芽生产,满足自给需要。

4.猪肉

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县本级猪肉储备,并在镇确定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分别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5.方便食品和瓶装水

建立调控基地。与我镇当地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应急联系机制,指导当地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区内外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企业、供应商建立产销衔接,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随时做好应急供应准备工作。组织应急投放。指导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企业或大型商场、超市等经销商利用其销售网络进行投放和销售,增加市场供应。需动用岑溪市储备的,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指挥部申请动用,紧急组织市场供应。

(四)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五)组织进口。当镇内以及周边资源不足时,迅速组织进口。

(六)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类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六、情景构建及处置措施

基于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以及不同情形下存在防控策略与措施调整的可能性,模拟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七种疫情发生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有效保障生活物资配送。

(一)封控区

场景一:对一栋楼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应第一时间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情况,根据应急响应启动,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请示镇人民政府安排社区、村、镇工作人员统计该片区居住人员情况,通过实地罗列收集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数量等),并与重点保供企业对接。

(3)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对接附近1-2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片区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指导社区、村工作人员在该片区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做到群众不扎堆领取物资、不代领物资等现象,保障该栋片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社区、村与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生活物资资金的结算。

(5)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鼓励该栋片区附近的群众尽量减少外出,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模式订购生活必需品。

场景二:对一个村组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村组居住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立即对接封闭村组周边2-3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村组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如遇到供应紧缺时,立刻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适时调配其他辖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补充。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解决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为重点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交通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指导社区、村工作人员在村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做到群众不扎堆领取物资、不代领物资等现象,保障该村组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密切跟踪封闭管理村组和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5)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在必要时加强供应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场景三:对一个镇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镇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镇周边2-3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闭镇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必要时可由市重点保供企业提供生活必需品,指导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在根据镇居民主要分布情况设立5-6个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证各供应网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严格按照隔离管控出入管理规定出入。指导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有序安排群众领取生活必需品,不扎堆、不代领。

(3)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实际需求,视情协调被封闭管理镇临近的部分村(社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根据实际情况需求,由属地生活物资保障组门对辖区重点保供企业进行背书,出具保供企业运输车、运送生活必需品物流车辆出入证明,镇、村(社区)各卡口见证放行。

场景四: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三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应第一时间向岑溪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情况,由市指挥部启动市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密切跟踪我镇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并上报岑溪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3)如本辖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储备粮、油、肉、食盐等物资的投放。

(二)管控区

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村组)、楼栋等,实行“人不出组、严禁聚集”,属地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对接该村组、楼栋附近1-2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管控区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保证管控区市民物资需求,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并协助设置临时便民采购点,提倡无接触配送,可通过实地罗列收集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数量等)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原则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采购点购买或领取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群聚集。

(三)防范区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居民网上购买生活必需品,提倡无接触配送,实行出入证制度,每人每天只能外出一次,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原则上防范区居民可按原有渠道购买生活物资。

七、应急结束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由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通知有关单位。

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后,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起草总结报告,上报市指挥部,并通报有关单位。

八、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我镇建立与本镇市场相适应的生活物资储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运输预案,保障应急商品畅通。必要时申请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征用社会车辆或协调铁路部门支援,请驻军组织军车紧急运输。

(三)秩序保障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本预案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任务结束,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撤销后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