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家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情况汇报

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以来,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住建局的正确指导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坚持“统筹规划、群众自愿、公开公正、分批实施”的原则的基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几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闫家镇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情况汇报

一、 基本情况

闫家镇位于桦南县城南22公里处,辖15个行政村,全镇总户数9198户,总人口3.5万余人,国土面积24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8万亩,无工矿企业,农民收入以种植业为主,牧业为辐,生产力落后,生产生活水平较低,因而仍有部分农户居住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土坯房中。

二、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截止2011年底,按照县委、县政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精神,我镇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户,涉及全镇15个行政村23个自然屯,目前已全部完工使用,完工率100%。

三、 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办、国土资源所、财政所、乡建所

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工作,制定了《闫家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采取召开镇党委扩大会、镇村干部会、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注重审核,选准危房改造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改造对象的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督查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散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四种D级危房补助类型。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居住房屋极度危险、家庭极为困难农户的房屋先行改造建设。

(四)科学规划,突出节能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建节能房”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

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镇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五)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房改造工作督查方案,成立督查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户, 要求限期改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房改造资料。我镇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资料的纸制和电子档案,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的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四、取得的成效

(一)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危房改造项目是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心工程。

(二)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镇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三)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镇农村住房从建房面积、质量、美观等方面都比较滞后,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

(四)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的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上,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使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问题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危房改造户自身积累较少,危房改造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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