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学院有关领导:

关于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假期临近,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落工作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根据胡院长指示,在周俊萍副院长的安排下,我部就《福建工程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闽工院委〔2017〕70号)所规定的后勤保卫部之职责,在做好日常检查的同时,于近日对我院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后勤管理工作:

1、我部负责监督检查学院用水、用电情况并对学院各部位的电气线路、办公设备定期进行检修,确保学校供水和用电安全。本学期我部共对全学院进行6次用水用电安全大检查,先后检查纠正48例违规用电用水情况,并对其中较为严重的3起进行通报,有效的保障用水用电安全,本学期内无一起用水用电安全事故发生。

2、对饮食、药品进行安全管理,做好食物中毒、药品安全事故和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本学期我部在做好学校两个食堂的常规性卫生检查的同时,重点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食物储存进行详细核对、清点,并及时沟通师生提出意见建议。先后纠正食堂不规范经营9项,提出限时整改2次,落实师生提出意见5条,有效地确保规范经营、安全经营;本学期面对甲型H1N1流感全社会性传播,我部组织医务室医务人员开设预防流行性、季节性感冒的健康教育课程,共

开办教育课42堂,并协助处理好疑似病例隔离工作。同时根据园区内整体疫情防控部署,增加校园内部环境消毒次数和力度,做到不留死角,切实将疫情爆发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3、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学生宿舍管理力度,安排宿管人员、保卫人员每日定时定点巡查,对宿舍突发的紧急情况按照校园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到人;完善学校物业管理制度,本学期对学生宿舍楼、办公楼、教学楼的照明、消防、安检设施开展全面清点检修;加强校内治安、卫生、宿管人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考评,对工作绩效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映有关领导;

4、负责学校3辆公务车辆的安全养护及驾驶员安全教育。协调好上课教师的接送时间及各部室的派用车;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的年检、保险和养路费的缴交工作;保障学校日常用车、行车安全,全年未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

二、安全保卫工作:

1、定期组织校园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根据在校师生人数,按比例配置消防器材,安排专人对全校270个干粉灭火器进行更新,并对35处固定消防栓进行检测,同时不定期抽查学生寝室电器使用情况,有效遏制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同时对5#公寓楼存在的安全基建设施缺失进行了及时通报。

2、负责校园安全宣传以及稳定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置校园安全宣传栏,对全校师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

恐怖、防治安灾害事故宣传,本学期共组织宣传栏6期;安排专人管理校园网络,及时清除网络内不良信息,并增设校园意见交流版块,及时发现校内学生动态,加以引导纾解。

3、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针对上学期师生普遍反映较为强烈的学校保安队伍问题,本学期,经有关领导协调解决,对原有保安队伍进行整体更换,将校园安保工作安排给物业公司专业保安人员,有效地加强了保安队伍建设,同时制定更为科学详尽的管理办法,切实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关于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篇2]

为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苏政发〔2004〕29号)及苏政办发【2017】70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我县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每年年初县政府都要召开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议,在会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县政府递交安全生产责任状,保证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县乡两级政府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明确了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

任,强化了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

二、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最终落脚点。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部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严肃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每年县政府年初都出台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凡在本年度行政区域内、系统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主要领导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存在问题: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难度大。虽然各层、各级都能层层签订责任状,但是有相当一部分仅仅停留在纸上,口头上,说起来重要,干起来忘掉,对安全生产工作在思想上没有认识到位。

2、 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很多企业主重生产轻安全,文化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强,不愿在安全生产上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安全网络不健全,组织结构不完善。

下一步打算:

1、 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 任制,细化考核细则,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实处。

2、 加强督查,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在加强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更加注重事故的防范,把监管重点放在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上,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