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境保护局工作情况汇报

县环境保护工作主要以“蓝天碧水”工程为抓手,重点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重点涉水涉气企业污染整治提升工程,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管理水平、提升监管手段,各项环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县域环境质量逐步好转,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县环境保护局工作情况汇报

一、环保重点工作成效明显

1、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XX年7月14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宜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协调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成立饮用水源工程建设工作组、工业园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工作组、城市污水处理及粉尘治理工作组、“河长制”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环保执法工作组等5个重点工作推进组,全面协调解决督察反馈问题。进驻期间督察组共反馈我县环境保护信访问题11批次18件,反馈涉及我县个性问题5个,各工作组积极响应,通力协作,18个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目前通过前期“回头看”工作,18个信访问题彻底解决,5个个性问题有4个已经整改到位(其中3个由我县政府牵头销号,已在进行中;1个由市环保局负责牵头销号),1个正在进行整改(该问题由市农业局牵头销号),省人大常委会环保赣江行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意见也已基本整改到位,仅****药业有限公司正在寻找恶臭气体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厂商,待确定厂商后将及

实际作用,目前已由第三方运维机构对在线监控终端设备进行运营维护,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二、业务工作进一步强化

1、强化建设项目管理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们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环保方针,对县内项目投资的大小,污染程序,选址进行分析,分类管理。一是加强重点项目重点协调。对区内重点投资项目,我们在做好前期考察调查摸底后,提供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环保要求,给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建议,与建设单位一道跑市进省搞好协调服务;二是进一步提高一般建设项目的环评及审批效率。对县内一般建设项目,我们按照环评法要求,现场指导,严格把关,以最优的服务,最短的时间,最高的效率,做好项目环评审批工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选址不合理的项目,我们现场查看,与建设单位一道多处选址;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我们耐心解释,建议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重新论证,进行产业和技术升级,以有利于项目建成后提高产品竞争能力;三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督促业主严格按环评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积极组织竣工项目进行“三同时”验收,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严格控制新污染,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

2、强化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继续做好水污染总量减排工作。2017年继续重点推进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分公司减排项目新增日处理生活污水3000吨,达到日处理生活污水26000吨。预计可新增减排量:化学需氧量为189.11吨,氨氮12.48吨。目前,该项目减排资料已按国家要求正在收集并编制台账;二是抓好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我县9个乡镇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电子版已上报市环保局,待市局审定后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复;三是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督察江西****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烟气脱硝工程全面完成,在线监测顺利接入县在线监控平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上报市环保局,企业正在按整治方案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整治工作;四是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上半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药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已上报市环保局,江西*****白水泥有限公司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审核报告。

3、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自换届以来,县委、县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县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参与环保执法“零点行动”, 严肃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给违法企业形成了有效震慑,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是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严肃查处不法行为。采取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和抽查的方式对全县涉水涉气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提出可行的整改建议。对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上半年,成功捣毁我县**镇萤火村大林碑、岭背岭两处非法冶炼窝点和塔下乡、***林场交界地带一处非法利用废旧橡胶轮胎炼油窝点,以及**镇**行政村一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炼铅厂。严肃查处**、**生物、***药业、**纸业、***、**生物规避监管、废水直排等违法行为。上半年共行政处罚企业**家,处罚金额***元,刑事拘留*人,行政拘留*人;二是加大水质监管力度,保障群众用水安全。按市领导要求,开展每天一次的地表水质监测和每两天一次的`重点涉水企业排污监测,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制定了《**县环境保护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每周两次对钟家渡饮用水取水口及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进行采样检测,对水源保护区进行每月一巡查,严格禁止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水上游览、倾倒垃圾、船舶停靠、畜禽养殖、网箱养殖、违法建设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三是加快推进锅(窑)炉整治速度,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划定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今年5月,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对城区2015年排查中发现的13家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窑)炉的宾馆、酒店和企业进行了3个批次的现场复查,对未整改到位的进行了督促,要求其在6月30日之前改用清洁能源,近期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屡教不改的将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断电处理。

三、基础工作得到夯实

1、开展全县干洗行业VOCs调查。对城区范围内14家干洗经营单位进行排查,建立干洗经营单位干洗机整治台账,为下一步开展干洗行业VOCs专项整治工作。

2、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调查摸底工作,为下一步推动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换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做准备。经调查,我县中石化、中石油、民营加油站共有24座,地下油罐85个,其中中石化4座加油站,15个地下油罐已完成更换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

3、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执法检查,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检验,积极开展对尾气排放不合格机动车的专项治理,强制执行机动车尾气检测,严厉打击检验过程中弄虚作假甚至不予检测等违法行为。督促*****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3家机动车检测公司将尾气检测数据和视频上传至县环保局在线监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