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岗位职责承诺书

第1条认真组织本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岗位职责承诺书

第2条 按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煤矿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必须设立瓦斯治理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治理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治理资金。

第3条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 组织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入井检身和出入井清点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第5条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工种按章作业。

第6条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的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适当。

第7条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8条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技术水平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第9条矿长是煤矿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10条 切实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第11条每月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解决措施、检查上一次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研究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决策。

第12条经常深入煤矿生产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13条在本煤矿积极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4条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5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排本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16条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如实报告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17条负责批准不能保证采煤工作面形成两个安全出口的三角煤、残留煤柱开采的安全措施。

第18条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采掘工程设计。

第19条负责批准“带水压开采”安全措施。

第20条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21条确保煤矿依法生产,不得超层越界开采,不得擅自提高开采上限、不得超核定能力生产。

第22条煤矿发生事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第23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矿长职权。

生产副矿长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必须加强对分管职能科室(部门)的领导,对职能科室(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第3条协助矿长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各类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安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4条 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各专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第5条组织编制各专业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第6条根据煤矿的长远规划、接续计划,参与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开拓、掘进、采煤等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

第7条 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煤矿生产班组长例会,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第8条定期组织进行生产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第9条坚持开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0条负责组织编制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第11条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组织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专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整改安全隐患。

第12条负责监督采煤、掘进区队落实“采煤、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以及其他队组按章施工。

第13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煤、掘进工作面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

第14条负责组织成立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回撤领导小组,并进行指导。

第15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6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安全副矿长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安全管理部门(科室)、配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装备的具体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安全工作需要。

第3条协助矿长督促检查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人员的业务保安、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第4条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5条组织编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6条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安全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第7条每旬至少应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分析安全生产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制定解决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安全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8条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经常深入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第9条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

第10条 及时监督煤矿进行“矿井救援预案的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

第11条审查、监督煤矿按计划如期、保质的完成安全技措工程。

第12条监督矿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第13条负责监督对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行的相关安全培训教育、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14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5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机电副矿长岗位职责

第1条积极配合矿长、生产副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加强对分管科室、队组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第3条参加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4条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5条 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第6条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

第7条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资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第8条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9条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第10条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每旬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巡回大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隐患。

第11条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第12条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确保其满足要求。

第13条主持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

第14条保证煤矿使用的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

第15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6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第1条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主要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等灾害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上述灾害的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

第3条组织编制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安全技术发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生产布局及接续计划,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4条 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根据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第5条负责编制(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并做到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第6条 对煤矿的“三下”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措施等进行严格审查。

第7条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废弃煤柱开采安全措施。

第8条 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本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会审。

第9条积极在煤矿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水平。

第10条定期组织进行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第11条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12条按时参加矿长生产副矿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并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

第13条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行评比活动。

第14条 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15条 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16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17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通风矿长助理岗位职责

第1条必须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一通三防”方面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本企业的通风技术管理工作。

第2条加强对分工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

第3条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煤矿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第4条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对煤矿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第5条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风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第6条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通风专业安全技术措施。

第7条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矿井配风计划的审批。

第8条 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

第9条 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第10条对“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

第11条通风系统做重大调整时,通风矿长助理应协助总工程师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

第12条反风演习时,通风矿长助理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

第13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煤矿安全承诺书

作为煤矿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煤矿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煤矿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煤炭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煤矿生产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的威胁,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

4、遵守煤矿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矿井逃生知识,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积极参加安全学习,遵守学习会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做好学习记录,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做到身边“无三违、无隐患、无事故”。

6、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积极参与矿上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承诺人: 日期:

煤矿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及个人人身安全,本人郑重承诺,在工作中做到:

1、认真履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权力和义务;

2、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保证遵章守纪;

3、自觉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决抵制违章指挥行为;

4、领导干部不违章指挥、不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5、对隐患主动排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查不生产;

6、增强自主保安和互保联保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7、主动接受煤矿企业的各种安全教育,积极参加安全培训,自觉运用“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法。

对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若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位(区、队、组)负责人: 承诺人:

年 月 日

煤矿履职承诺书(模板)

我作为***科(队)科长(队长),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切实提升执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此,我郑重承诺:

1、安全管理方面:(确保安全无事故、无重大隐患、隐患及时治理)

2、制度、规程执行方面:(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规程、措施施工等)

3、岗位职责履行方面:(本系统工作、双基、质量标准化等)

4、公司安排各项工作落实方面:

5、其他:

如若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接受公司处理或自愿辞职。 承诺人:

2015年 月 日

注:科室人员根据本科室负责的系统,及自己的岗位职责、分管业务等进行承诺。

区队人员根据安全管理、生产任务、按章操作、隐患治理等职责进行承诺。

专盯人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工作职责等进行承诺。 承诺人员:技术员及以上管理人员。

上交承诺书统一为手抄版,签字必须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煤矿安全承诺书

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安全是一个恒久而沉重的话题,安全和幸福永远相伴,惟有安全才能幸福。煤矿工人特殊的工作环境决定了我们更应该把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参加矿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学习活动,在循序渐进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真正达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

为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可以更好的适应自己的工作岗位,

在以后的日常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做到三不伤害.平时严格要求自己,多留心、勤观察、善思考,摆正安全位置,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下井不喝酒,吃好、休息好。 感悟安全,启迪人生,安全是我们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安全是构筑幸福大厦的坚固根基。没有安全我们将寸步难行,没有安全我们将会失去一切,安全就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