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合作协议

甲方:

市场合作协议

乙方:昆明普和广告有限公司(《中国普洱茶资讯网》整合推广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全国茶叶市场联合推广” 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合作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共同打造服务于国内各级茶叶批发商的信息传播及交易平台,相互交流信息,增进了解,互通有无,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作为《中国普洱茶资讯网》在 省(直治区/直辖市) 市的全国茶叶市场联合推广单位,享受相关权益,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条 合作期限及费用

1、合作期限:_ _年。具体为_ __年 ____月____日——__ _年____月_____日。

2、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进行协商是否续约并办理相关手续。双方如有继续合作意向的,可续签协议,否则,视为自动解约。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可在乙方《中国普洱茶资讯网》期刊的“全国茶叶市场联合推广单位名录” 中刊登甲方公司logo、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

2、甲方可在《中国普洱茶资讯网》 主页面的“全国茶叶市场联合推广单位名录”板块中刊登甲方市场名称,并提供专项链接页面介绍。在《中国普洱茶资讯网》上为甲方市场专项链接页面免费发布甲方所有商户的供求信息,信息由甲方提供。

3、甲方可参加乙方组织策划的各类大型论坛活动,乙方每年邀请甲方1名高层领导作为参会嘉宾(乙方负责食宿会务等安排),并同时提供2个免费的名额。

4、甲方可获乙方每期赠送杂志10册。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工作人员到甲方市场做宣传及信息的采集工作。

2、甲方有义务提供资料,并进行每期固定版面资讯的更新和内容设计、编辑的(由甲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确认,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电子邮件后给予发函确认并告知甲方。如甲方全权授权给乙方则不需要进行版面确认。

3、甲方有义务在甲方市场主要进出口位置悬挂“《中国普洱茶资讯网》全国茶叶市场联合推广单位”牌匾。牌匾由乙方制作,甲方负责安装。

4、因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所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对甲方提供的稿件或资讯进行加工编辑的权利。

2、乙方工作人员有权到甲方市场进行信息采集和宣传工作。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有保护与规范使用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在出刊日期的前10天把版面设计与相关内容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甲方,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与甲方进行确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已经立项的活动因某种原因需要延期,在双方认同并签订书面说明材料的情况下,不属违约。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补充提供相应服务。

2、免责:若因战争、政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或某一方不能履行协议,双方免责。

第九条 协议解除

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议方应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公司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公司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

7、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况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亦有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昆明普和广告有限公司

(《中国普洱茶资讯网》整合推广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市场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北京金方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九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名酒市场调研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信守。

一、调研总则:

1、充分利用乙方在产业研究和专业人才上的优势,应甲方的委托,乙方将对指定的名酒在全国市场发展战略、品牌结构、市场布局、营销模式等进行系统调查研究。

2、乙方负责市场调研的计划、实施、分析,最终形成市场报告提交给甲方。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

1、针对指定的名酒进行全方位市场调研。

2、根据调研资料对名酒进行全方位研究并形成报告,为甲方的产品开发提供建议,为甲方产品研发提供策略支持。形成成果:《产品合作建议书》《产品开发简报》;乙方根据约定在制定时间内提交。

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同名酒进行产品研发及合作沟通时,提供专业性提案的支持。

三、市场调研指定的名酒:剑南春、郎酒、泸州老窖。

四、调研框架及推进时间:见附件。

五、服务费用:

1、调研费用:45万元,剑南春、郎酒、泸州老窖个品牌市场调研费用。

2、费用支付: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7日内将80%费用人民币叁拾陆万元(¥360,000)支付给乙方,在乙方提交调研成果并得到甲方认可后3日内将20%费用人民币玖万元 1(¥90,000)支付给乙方。

3、在甲方确定同名酒厂沟通后,需要乙方支持的,因此产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应自觉维护合作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以保证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七、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没有尽到此义务而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八、因不可抗力(包括战争、罢工、停工,国家、政府干预,非因双方原因而引起的火灾或其他双方无力控制的事件)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或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原告方营业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甲 方: 乙 方:九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北京市东四环中路远洋国际D1803

开户行: 开户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四环支行

账号: 账 号:110 117 203 436 01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市场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完全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市场经理职务,由乙方承担 区域的市场销售工作。双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合作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销售任务

乙方保证完成个人 套,区域 套的销售任务。

三、乙方必须履行的职责:

1、 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坚决遵守并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和营销制度。

2、 由乙方管理、协调所承担区域的市场工作,负责所承担区域的销售区域的划分和调整,积极寻找和培养客户经理,建立强有力的市场队伍。

3、 由乙方管理所承担区域内的日常业务活动,实现市场销售目标,组织实施并监督公司各项制度、战略的贯彻落实。

4、 乙方有责任与甲方的物流供应积极配合,同意承担申请到本区域的货物的经济责任。

5、 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所承担区域的推广、工程和售后服务工作。

6、 乙方有责任将所管区域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并保证所反馈内容的真实有效。

7、 由乙方负责所承担区域的经销商的管理工作,并对经销商的行为负责。

8、 乙方必须是甲方的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它公司或单位的任何职务。

四、乙方的权益:

1、 制度享受市场经理的工资和福利和返点奖励。

2、 乙方享受区域的唯一销售权。

3、 甲方保障乙方在制度中明确的权力和利益,甲方保证按制度协调和处理市场中的各类事务和矛盾。

4、 乙方按公司相关制度享受甲方提供的办事处房屋补贴和其它营销费用,特殊情况由副总经理以上批准。

5、 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货物信用担保,对于乙方与学校直接签订的项目,由本人信用担保即可发货。代理商现款现货。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五、双方违约责任的处理规定:

1、 乙方私自挪用甲方款项或改变用途或汇入其他账户的或对于乙方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将立即与其终止合作。

2、 乙方未按本协议的条款履行职责的,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3、 对于乙方出卖公司商业机密(如卖标、让标等)的,甲方将对其处于50000元罚款,并扣除全年奖金和年终返点,同时立即终止合作关系。情况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4、 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合作的,甲方扣除乙方的全年奖金和年终返点,并按公司规定办理结算。

5、 合作过程中,若甲方6个月内没有签单的,甲方与乙方的合作期自动调整为半年,并终止合作关系。

6、 若因单方原因未经对方同意而中止合作的则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 壹 万元经济损失。

7、 以上协议中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进行协商,达成统一后签署相关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8、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若出现争议且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区法院提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公司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日 期:

市场合作协议 [篇4]

“***农产品贸易市场”合作开发

协 议 书(草案)

甲方:

乙方:

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合作的原则,就合作开发建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市场”建设包括行政办公区、农贸市场和商住楼等综合配套设施。规划面积: 亩,规划总建设面积约 万平方米(最终以规划许可证为准)。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以“市场”项目申请规划、土地、报建、施工、验收等批建手续。

2、“市场”范围内的房地产及相关权益属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市场”内房地产以“市场物业管理公司”名义进行出租和出售,所有收入属于甲乙双方共有,并按比例分配“市场”利润。

第三条 机构建立和管理

1、组建北海市共和农贸市场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其机构设置由乙方负责,甲方参与管理。

2、“管理公司”其职能:

(1)负责“市场”项目建设和项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2)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负责项目的规划、土地、报建、施工、验收等批建手续的办理。

3、“管理公司”有独立的经营、管理“市场”的权利,项目完成后,负责对“市场”房产进行出租和销售。

第四条 项目出资、利润分配及风险承担

1、甲方以****入股,按****万元/亩计,共作价****万元。

2、乙方负责开发建设并支付全部资金及税费。预算资金约 ****万元。

3、甲、乙双方均为“市场”的股东,股权分配为:甲方**%、乙方**%。双方收益从“市场”房产出租、出售中获得。

4、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期暂定20年,到期后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合作,如终止合作,须清算资产,并按*%: **%比例分配资产或承担债务。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前,“市场”项目所属土地无债权、债务关系。

2、甲方应统一相关群众思想和意见,本协议事宜须征得与该土地有关的村民的签字认可,确保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不正当的干预、干扰。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规划、土地、报建、施工、验收等批建手续。

4、甲方以15%的股权获得“市场”房产出租、出售所得利润。

5、乙方负责办理规划、土地、报建、施工、验收等批建手续。

6、乙方负责“市场”设计、施工等全部建设工程,并承担全部的建设资金。

7、乙方以*%的股权获得“市场”房产出租、出售所得利润。

8、本协议签字后,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20万元项目建设保证金;为保证项目建设进度,乙方在项目动工前必须保证1000万元投资款到位。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果因为一方违约或过错行为使项目或对方产生损失的,应由违约或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因甲方资金不到位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乙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甲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3、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因乙方所提供土地有权属纠纷,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4、因不可抗力的意外事件发生或项目被政府机关要求停工,致使项目不能进展并完工的,其损失由甲乙双方按股权比例负担。

第七条 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并须保证双方同意,作为协议的补充部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起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合作协议 [篇5]

甲方:雅安市旅游局

乙方:×××旅行社

为更好恢复雅安市旅游市场,帮助雅安“重塑形象,振兴旅游”,雅安市旅游局与×××旅行社就雅安旅游市场开发和组织山东游客赴雅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目的:

双方本着“恢复震后雅安旅游,支持雅安旅游发展,搭建鲁川旅游产业合作平台”的宗旨,共同宣传、招徕游客。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为乙方组团做好配合工作,加强雅安旅游环境整治,提升雅安旅游质量。

(二)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旅游线路(产品)的实地踏勘工作,提供涉及的“吃、住、行、游、娱、购”六大要素资料。

(三)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同时重点包装熊猫文化、茶文化和生态民俗文化旅游产品。

(四)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旅游线路(产品)更新等及时信息。

(五)甲方为乙方来雅团队协调相关当地企业优惠政策(包括景区门票优惠和酒店优惠)。

(六)甲方将为乙方首发团举行“首发团入雅仪式”。 1

(七)甲方承诺在乙方协助下打开山东市场后,永久将乙方作为山东市场的指定合作旅行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作为甲方在山东的指定旅行社,成立专门机构,深度开发雅安旅游线路(产品),负责雅安旅游线路(产品)在山东的全面宣传推广,组织山东市民赴雅安观光游览。

(二)乙方将甲方旅游线路(产品)作为主打产品之一,纳入年度营销计划,通过常用渠道宣传扩大甲方旅游线路(产品)的知名度,促进旅客招徕。

(三)乙方负责协调山东省各地分支机构,加强赴雅游客的招徕力度,不断增加山东游客到雅安旅游的人数。

三、其他相关事宜:

(一)甲方负责为乙方推荐精品旅游线路(产品),并为乙方前期考察旅游线路提供便利。

(二)乙方可根据旅游市场需求,对甲方提供的旅游线路安排提出调整意见,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雅安市旅游局 乙方:×××旅行社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定日期:2015年11月1日 签定日期:201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