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承诺书

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实现“优良工程”、“安全工程”双目标,本承包人特作如下承诺:

建设施工承诺书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来源: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格合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工程建筑原材料质量都要经过检验合格后产品。

七、本承包人愿意自觉接受发包人、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八、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本承包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施工单位承诺书

(施工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建设施工承诺书

本人 承包 松**镇 ** 村村民在南联新村 建房施工,现根据《松**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松政【 2015 】 15 号文件)、松政【 2015 】 1 号文件、松**镇人民政府二○○九年十月三十一日签发的《公告》以及《南联新村自建房的相关规定》要求,特作如下承诺:

1. 本人保证按 《 ** 新村自建房的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 建造。

2. 坚持按图施工, 保证遵守“七统一”(统一房型、统一层高、统一屋顶形状颜色、统一外墙外型尺寸及装饰面、统一围墙样式和高度、统一建设时间、统一不用实心粘土砖)的要求。

3. 本人保证 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并全部达到合格。

4 、 本人保证 安全施工 、文明施工, 一定教育好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规范用电;保证不在路上堆放东西,不影响周边百姓的生活。

5 、保证不产生各类纠纷(包括合同纠纷)。

6 、项目经理到村委会备案,并自愿交纳工程建设施工承诺保证金 1 万元,如有违反,本人自愿将保证金交村委会作为小区维护基金。

如有任何违诺一切责任自负。

特此承诺!

承诺人:

二○一一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致(招标人) :

作为参与 (工程名称) 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南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南府发[2015]51号文规定,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市财政部门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由财政部门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我方在中标后如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桂建质 [2015]22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 [2015]22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承诺书

德阳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我公司负责八角五区保障性棚改房项目的设计工作,现承诺以下内容:

一、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设计,不越级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单位的名义挂靠设计。

二、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照甲方要求的进度在提交地勘报告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电子版本。

三、因设计失误引起工程变更造价增加的情况按德办发

【2015】27号文件执行

承诺人(签章) :

年 月 号

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承诺书范文

(1)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准则,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4)定期开展危害辩识和风险评价,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保护人身、财产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受伤害或损害;

(5)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6)确保所有员工、承包商和其他有关人员的信息沟通,训练有素,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过程;

(7)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对正确的安全行为建立激励机制;

(8)定期发布企业安全生产业绩,接受公众监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发展;

(9)定期对安全标准化覆盖部门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10)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公众加强沟通;

(11)发动全体员工,持续提高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业绩,使公司的每一项生产和经营活动都满足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