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单位承诺书

食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承诺书

食品经营单位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安全,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设备设施布局合理,从业人员健康。

三、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行业自律制度。

四、不采购、不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掺杂掺假、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

五、不做任何虚假宣传,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诚实信用的经营者形象。

七、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药监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1

食品经营户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

为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我郑重承诺:

1、 严格执行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依法先办许可证,然后登记注册,否则一律不开业。

2、 严格执行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如实登好进货台帐,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并向供货者索证索票。

3、 严格执行食品市场被查制度。主动积极配合工商所人员检查。

4、 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配合工商所调查,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进行处理,该退市的一定退市。

5、 一定做诚实守信的经营户。

6、 及时获知国家有关规定发布的信息,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工商所报告。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经营的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xx分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由总公司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食品经营企业(店)诚信经营承诺书

作为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业主,本人深知我们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商品销售发票、凭证要求保存2年以上。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采取食品质量先行负责方式,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和行政监督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下柜停止销售,或退回供货方或销毁;对已经销出的不合格食品,及时予以追回,并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供货商、当地工商所和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

三、严把食品质量关,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四、做好库存食品的防潮、防霉等工作,保持货架、仓库卫生清洁。

五、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以法定计量单位作为结算依据,不短斤缺两,销售时不拒绝消费者对计量器具的'复核。

六、不发布食品虚假宣传广告,户外广告自觉报经工商部门审批后发布。

七、食品经营企业(店)的业主(法人代表)作为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经营销售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如因经营销售的食品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承诺企业(店)名称:(盖章) 承诺企业(店)业主: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监督单位:(盖章)

卫生许可证号: 监督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承诺书

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食品安全工作,努力营造食品放心消费环境,着力保障食品安全,特作出承诺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二、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泰州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中的评价项目,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督。不断健全和完善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增强源头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四、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按照市、区和园区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积极支持和配合市、区和园区街道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坚决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五、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追究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强化督促检查,每半年向村委会汇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行政村: 经营者(单位):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