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承诺书

为了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单位(店)着郑重承诺:

食品生产经营承诺书

一、 遵纪守法,自律规范,诚信经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健食品活动:

二、 保证销售的保健食品合法合格。不销售标签、说明书内容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不一致的保健食品,不销售假冒伪劣的来路不明的保健食品;

三、 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各荐规章制度,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的经营资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生产批次检验报告复印件;建立产品进货销售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四、 不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不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五、 妥善处理消费都的维权事宜,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

承诺单位:南门口江南大药房(盖章)

负 责 人:陈 军(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经营者承诺书

作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安全与否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特在此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本次申请所提供的材料均是真实的。保证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依法生产经营,不涂改、转让、出借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延续等手续。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3、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掌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并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

4、保证让具有与食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从业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保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身体健康,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卫生的环境条件。

6、保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不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7、保证建立原料(食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

8、保证当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生产经营的食品。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名(盖章): x x x

20xx年 x月x日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正版)

为切实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本企业所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

三、产品应当经检验质量合格后方可出厂,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如无自检能力,确保其产品经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并确认产品质量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四、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杜绝无标生产。

五、保证生产加工设备及生产条件满足生产要求的需要,且工艺流程科学、合理,对关键工序能够进行严格控制,并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六、保证不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保证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有关规定。

七、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清洁、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八、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九、保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生产加工食品,杜绝无证生产;不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十、保证不伪造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短秤少量、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

十一、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十二、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行政部门的监督,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提高食品质量卫生标准。

十三、企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监督电话:0933-3605611

监督管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承诺书

本企业(企业名称) 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住所设在 ,生产地址为 。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安全与否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特在此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本次申请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获得生产许可证后,依照本承诺书的企业名称及住所办理营业执照,依法生产经营,不涂改、转让、出借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延续申请。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

3、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

4、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从业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安全的环境条件。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有关要求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验收、处理、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设施。

6、保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保证产品按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出厂,建立从原料采购、中间产品监控、成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

7、保证建立原料(产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不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产品。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8、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产品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

9、保证食品生产的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检验手段,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安全,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10、保证当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生产经营的产品。

11、自觉接受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2、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字、公章)杨成林

2015年11月 2 日

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设备设施布局合理,从业人员健康。

三、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行业自律制度。

四、不采购、不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掺杂掺假、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

五、不做任何虚假宣传,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六、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诚实信用的经营者形象。

七、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万全县安家堡有宝小卖部

承诺单位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