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宴 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十项规定和《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我郑重承诺:

学子宴 承诺书

一、自觉学习党和国家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

二、决不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等非家庭性质的'宴席。

三、决不参加各类违规操办的“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

四、决不借子女升学之机,收敛财物。

五、决不使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不巧立名目使用公-款支付子女入学费用。

六、发现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状元酒”情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712—4322757、0712—4338059)。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不操办“学子宴”承诺书

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我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不操办“学子宴”和“谢师宴”;

2.不借子女“学子宴”和“谢师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3.不委托或授意他人代为操办“学子宴”和“谢师宴”;

4.不参加非亲属操办的“学子宴”和“谢师宴”;

5.不用公-款支付个人的宴请费用;

6.不使用公车参加“学子宴”和“谢师宴”;

7.不使用公-款送礼金、花篮、慰问品等。

以上承诺,请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犯,愿意承担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向全市党员干部重申的“五项纪律”要求,保证做到:

1.不借子女升学之机举办“升学宴”敛财;

2.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

3.不将庆贺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以外人员;

4.不参加亲属以外人员子女的升学宴请及送礼金、礼品;

5.不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外出旅游。

我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规范行为,塑造形象,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如违反上述五项承诺内容,自愿接受市纪委、监察局和单位的纪律处分。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职务:

20xx年 x月v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