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工作人员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病人的权益和医院的集体利益,本科室积极响应医院服务承诺的号召,特作出如下庄严承诺:

药剂科工作人员承诺书

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价格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加强药学职业道德的学习,严格遵守药学职业道德规范。

三、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遵守《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

四、保证临床用药安全,严把药品质量关,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制度,不进购、不使用假劣药品或过期药品,验收过程发现有不合格药品,一律不得入库使用。

五、着装规范,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待患者如亲友,做到态度热心,解答耐心,杜绝生、冷、硬、顶、推、拖行为。

六、实行24小时服务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主动服务,不应付了事,延误服务时间

七、实行限时服务制:正常情况下,取药排队不超过十人, 发药(西药)每人一般不超过三分钟;对急诊抢救患者坚持先发药治疗后补办手续的原则,一切为病人负责。

八、建立用药咨询窗口,提供用药指导。

九、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对常用药品实行价格公示,并适时更新药品价格。

十、顾全大局,言行一致,令行禁止,不私自收费,完成上级交给的'临时任务;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尊重同行,同事之间和谐共处,互相协作。 十一、拒绝药商、经销商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

药剂科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在医院廉政建设工作中,为了提高采购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到阳光采购,本人向医院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采购招标工作制度,坚持有计划,有审批、再采购的原则,保证依法处理医药购销领域业务事项。

2、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不在医院药品采购活动中违规操作。

通讯员:王晓明/辽阳市中医医院

药剂科服务承诺书

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价格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药学职业道德的学习,严格遵守药学职业道德规范。

3、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警钟长鸣,时刻绷紧,不要触摸法律和政策的“高压线”这跟弦。

4、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跟)标采购,遵守《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

5、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等医用耗材的采购,实行集体采购,阳光操作,严格参加医院组织的集体仪标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定购。

6、保证临床用药安全,严把药品质量关,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制度,不进购、不使用假劣药品或过期药品,验收过程发现有不合格药品,一律不得入库使用。

7、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药品、耗材严格按照招标价格执行,未招标的品种价格不高于同类品种价格。

8、举止端庄,礼貌待患,不与患者争吵或顶撞。

9、对急诊抢救患者坚持先发药治疗后补办手续的原则,一切为病人负责。

10、加强医德修养,廉洁行医,不以药谋私。

11、热情服务,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12、努力学习业务,熟悉掌握操作技能,提高调配速度,缩短患者等待时间,增加发药交待时间,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药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