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人承诺书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企业申请人承诺书

1、不属于下列人员之一(具体法律依据见《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规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2)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以及依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4)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五种人及《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八种人;(6)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不得出资设立企业或者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厂长)的其他人员。

2、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纪、政纪规定,遵守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所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从事泄漏商业秘密等损害所在单位利益的.行为;

3、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企业登记申请人(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设立申请人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我公司全体投资人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况: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程序,被判处弄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全体投资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