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7〕30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精神,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陕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卫妇发〔2017〕100号)要求,我院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等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保障了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学校教学秩序,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总结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近一年以来,我县卫生局领导对学校卫生工作高度重视,为了加强我县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健康教育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

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学校卫生工作专门行文,进行了安排部署,每半年联合县教育局开展监督检查,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形成了全县学校卫生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监督的工作局面,确保了学校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抓住重点,加大力度,卓有成效地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所,其中:小学1所、幼儿园1所、。近年来,我县的学校卫生管理及监督工作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明显得到规范。2012年以来,为了加强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小学、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时,是否进行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各学校是否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因病缺勤追查、病愈复课证明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否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在时限内向相关部门报送传染病情况,在校学生健康档案建立情况。同时对存在问题的学校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规范了学校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使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学校饮用水卫生重视程度得到明显提高。主要对自备式供水的学校进行检查,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有专人管理,是否有卫生防护措施,是否对学生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查,是否对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通过检查和

指导,大部分学校设有专兼职管供水人员,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同时,对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学校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保障了全县师生的饮水安全。三是学校医务室逐步规范。主要对学校医务室的校医室面积,药房、治疗室、诊断室三室分设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门诊日志的建立,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及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学校医务室的执业行为,保障了广大师生的就医安全。

三、狠抓落实,从机制上保证学校卫生的常规化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为了更好的落实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卫生工作落到实处,建议县教育局把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卫生管理组织、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档案资料等工作纳入全县教育教学工作中,实行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评价体系,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管理,保证学校卫生的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卫生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执法力量不足

由于县卫生监督所总体执法力量不足,因此从事学校卫生安全监管的力量更显薄弱,其中仅有5人承担18个乡镇学校卫生安全监管外,还承担着医疗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等多项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相对于全县120余所学校的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和上级下达的多项专题工作任务,确有力不从心之感。

(二)部分学校对卫生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足

我县部分学校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对学生饮用水水质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学校下达监督意见,但部分学校仍未进行整改。

(三)是大部分学校不能按学生人数比例配备医务室。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打算对今后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从以下三个方面抓起:一是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督促有条件的学校投入资金,加大对卫生设施的改造,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条件,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不断改善学校教学环境设施。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加大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执法频次和力度,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抽检以及教学生活环境监测,督促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尽快整改完善,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为师生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总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大学校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强化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有效预防学校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

2017年6月30日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总结 [篇2]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晋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卫监所字(2017)号关于晋中市2017年学校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精神,我所在5-10月份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了教学环境卫生情况,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等方面检查,现总结如下:

一、全县中小学校基本情况

和顺县地处山西省东部,全县面积2250平方公里,辖5镇5乡,294个行政村,全县现有39所其中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单办初中6所,单办小学2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

二、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1、全县中小学校只有和顺一中配置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资质证书。

2、现在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全部开展学生体检工作,全部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管理,全部采用市政集中式供水和农村集中式供水。

3、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教学环境除东关小学学生设置不符全要求外(正在改建),其余均符合设置要求。

三、存在问题

1、大部分学校未设置卫生室或保健室,未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2、个别学校学生厕所不符合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按照《学校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为各学校创造条件配置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卫生技术人员。

2、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负责人学校卫生知识的培训,力争得到全覆盖。 和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