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各学校卫生监督管理,督促各学校及时落实各项卫生措施,维护全区各学校卫生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卫生局狠抓学校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开展了一系列的卫生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条件,不断强化《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宣传教育,深入了解全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情况,现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工作阶段性总结如下: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一、工作总体情况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学校严格落实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法监疾控股、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卫生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卫生局法监疾控股,由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的牵头工作。全区15个乡镇卫生院公卫所也参照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学校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制定了《学校

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强化责任,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报告。积极开展了学生因病缺课及常见病、多发病监测,根据《学校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全区开展了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的收集,并对资料进行分析,对学生中的常见病、多发病采取了相应的对策。

3、开展培训,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培训学习。2017年区卫生局、区教育局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了《2017年学校校医、卫生保健人员培训计划》,按《培训计划》对全区中小学校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

2017年1月20日,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举办了学校传染病、常见病防治、饮水卫生管理工作培训会,全区中、小学校分管校长、保健教师(校医)、饮用水管理人员共14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后对参会人员就相关培训知识进行了考试;

2017年7月8日,区卫生局联合大安区教育局召开了中小学传染病防控、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会及学生健康体检推进会,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负责人110人参加会议,会议培训主要内容:学校结核病管理、宣传“进学校”的有关工作、饮用水卫生、学生健康体检及常见病管理工作、水痘、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查验预防接种证等,通过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

4、监督检查,履行卫生职责服务学校。2017年6月26

日、27日,卫生局联合区教育局、区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对48所学校开展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对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生活环境卫生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人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6份,希望各学校、托幼机构继续加强卫生工作,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工作落到实处。

二、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通过在全区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加强提高了全区卫生、教育机构人员《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法律法规意识,促进了学校卫生工作,提高了学生的健康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厕所卫生方面:少部分学校未定期清洗消毒、除尿垢、灭蝇、除味,学校公厕外无洗手设施,兼之个别学校学生卫生意识差,厕所蹲坑旁积满尿液,部分学校因为经费和水源等原因仍使用的旱厕,未进行旱厕水改。

2、饮用水方面:学校未接通自来水,仍旧使用井水,导致供水量跟不上学生需求,个别学校未提供学生饮用水、未按期对饮水设施清洗消毒,或没有消毒记录。

3、教学住宿环境卫生方面:个别学校教室照明灯管坏

掉后未及时更换、学生公寓物品摆放凌乱、通风状况不好、有异味、公寓厕所未按时除垢、清洁。

4、健康教育方面:个别学校无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不及时。

5、医疗卫生方面:个别学校达到600人标准而未配备专职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和完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1、加大对学校卫生监督力度。

2、大力宣传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定期开展对学校的卫生培训。

3、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促进学校和幼儿园旱厕水改,建立洗手设施,接通自来水,聘请专职的卫生技术人员等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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