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于工人加班的规定

加班已经成为大家习以为常的一件事情了,但是我们还是需要了解一些加班的劳动法规定。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劳动法工人加班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对于工人加班的规定

  劳动法工人加班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明确表示,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也就是正常的双休,但是很多单位都达不到这个标准。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一周有一天休息时间。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用人单位在经过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若双方同意,则可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或突发情况,还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能够保障该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并且总的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既然加班属于额外劳动,那么加班工资就是必不可少的了。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加班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加班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报酬;

比如,劳动者当天正常工资为200元,工作8小时,那么平均时薪为25元。若当天用人单位要求该员工加班2小时,则该员工可得加班工资为75元。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报酬;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报酬。

  计算加班时间的方法

加班时间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被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加班费的计算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均对加班时间的有明确的规定。加班时间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的被延长的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不能实现标准工作时间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不以标准工时制度确定的工作制度,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不定时工作制只有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才计为加班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规定的条件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超过标准部份,计为加班时间。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费=正常工作日加班费+休息日加班费+法定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150%*正常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时间+月工资基数/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