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监督考核制度

为提高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局关于师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及本校的实际,制订了以下制度。

师德师风监督考核制度

一、 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师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学校具体组实施。

二、 师德分由教师自评、民意测验、学校行政领导评二部分组成,其中教师自评占20%,民意测验50%,学校领导评占30%。

三、教师自评:根据《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逐项对照打分。

四、民意测验:由办公室组织全体教师根据《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进行无记名打分,取平均分按比例计入总分。

五、学校领导评: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对全校教师进行打分。

六、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分为四等: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教师师德考核得分:教师自评、民意测验、学校领导评三项得分,按各项所占比例计算出实得分,然后把各项实得分合计为考核最后得分。

八、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内造成影响,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

2、教师由工作失职,出现问题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

3、由于失职造成学生较大安全事故者。

九、师德考核得分作为教师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师德师风监督考核制度 [篇2]

加强师德监督,是提高教师自身形象,做到为人师表的重要保障,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学习时间的检查和考勤,对学习笔记每学期检查不少于两次,对不遵守学习纪律的人员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2、加强党组织的监督,学校党支部对师德建设各项活动和各个阶段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聘请师德建设监督员,参与监督让学生和家长评价学校、教师,向社会发放师德调查问卷。

4、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安排接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具体人员,处理好群众的意见。

新和县幼儿园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