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例会制度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最高会议,其主要任务就是对学校的教学、行政、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策,或就教学、行政、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初步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贯彻落实上级的决议、决定。为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校长办公例会制度

一、校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

1、就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工作做出决策;

2、讨论教学、教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做出相应措施决定;

3、听取各处室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形势,检查总结工作。

二、校长办公会研究处理的事项主要有:

1、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具体措施;

2、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

3、机构设置调整和一般人员调配;

4、各处室汇报上周工作,并结合实际,对下周工作提出计划、建设,并有落实的时间、人员;计划、总结均用文字形式成材料,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重大活动的接待安排;

6、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

7、其他重要工作。

三、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教导主任、副主任、总务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

四、校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定于每周星期一上午8:30。

五、由校长召集和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校长不在时,由临时主持工作的领导召集。

六、校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

七、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按时出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会议考勤制度,严格考勤。

2、开会期间,与会人员不得谈论与议题无关的话题。一般情况下不会见外来客人,原则要求关闭携带的通讯工具,保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讨论研究问题。

3、要严守会议机密。对于领导的讲话、插话、会议决定等,凡有分歧意见,涉及机密或会议未做出决定暂需保密的,与会人员不得随意传播和扩散,对违犯规定者,一经发现,要追究责任。

八、对会议决定的问题,要明确主办的科室和协办科室,校办公室协助办理会议执行情况和催办其他有关事项,并把办理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九、会议记录

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应做到准确无误,字迹清楚。对于每个议题,记录内容一般包括议题名称、主要领导意见、研究结果、承办单位、

落实单位及要求完成时限。会后记录簿妥善保管,年终归档保存,以备查用。如果议题及其研究结果需要公布,记录人员要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由办公室印发各有关科室。

校长办公例会制度 [篇2]

1、参加人员:学校正副校长、办公室主任

2、会议主持:学校校长或副校长

3、会议内容

①研究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行政部门部署的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

②研究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育人理念、管理模式和工作思路。

③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完善和废除。 ④讨论决定学校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学校中层干部的人选推荐、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岗位设置及其相应的人事配备。

⑤研究各处室的工作。

⑥讨论决定教育教学设施的改造与完善。

⑦讨论研究学校重大财务开支。

⑧讨论决定师生奖励和师生违纪的处理。

⑨讨论研究教师职称评定,结构工资的分配方案。

⑩讨论学年学期工作计划,以及总结学校中随时出现的重大问题。

4、会议要求

①做好会议准备,提请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由相关处室准备材料,提前三天报校办公室,凡需列席会议人员,由办公室通知。

②会议一般每周一次(特殊情况例外),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随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会后督促落实。

③做好会议记录。

行政扩大会议制度

1、参加人员:学校正、副校长、各处室主任

2、会议主持:学校校长或副校长

3、会议内容

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政和主管部门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

②研究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育人理念、管理模式和学期工作计划。

③研究讨论学校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④部署学校各项工作。

⑤听取各处室工作汇报。

4、会议要求

①做好会议准备,提请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应提前三天报学校办公室,以便作好相关材料的准备。

②会议一般每两周一次。

③作好会议记录。

校长办公例会制度 [篇3]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行政领导工作,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学校日常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

一、会议成员

校长办公会成员由校长、副校长、分管行政工作的班子成员、校长助理、校办主任等组成。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二、会议主持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召开。校长不能主持会议时,可委托一位校级领导代为主持。

三、召开时间

校长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月第四周星期二举行,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四、议事范围

1、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指示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落实校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

3、讨论决定学校行政向上级行政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

4、 研究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学期工作安排;

5、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技规划、科研计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技成果,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6、讨论落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7、讨论决定筹措经费、兴办产业,实施年度财务预算、落实大额资金使用和基本建设项目,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完善行政管理系统、设置和调整行政机构,健全教学、科研、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决定师生员工的奖惩;

9、审议决定学校召开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校性的行政工作,听取行政部门重要工作汇报;

10、讨论处理工会、教代会、团委等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1、处理、决定日常行政工作需要共同商定的问题,通报工作情况。

12、决定应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议题

校长办公会的议题由办公会成员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经学校办公室汇总、报主持人批准后列入办公会议程,根据其轻重缓急程度决定提交会议讨论的具体时间。

六、会前准备

1、学校办公室负责向办公会成员发出书面会议通知,成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通知学校办公室。如有可能,其意见应用书面形式表达。

2、列席人员名单由学校办公室根据审议议题的需要提出,报会议主持人批准后发出列席会议通知。列席人员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会列席有关议题的审议。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增加列席人员。

3、除在办公会上进行一般性情况通报的议题外,所有提交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应由有关职能部门将文件送办公会各位成员审阅,以便做好审议准备。

4、办公会成员应在会前对议题的有关文件进行审阅,准备意见。如对某个议题列入议程持有异议,应在会前向主持人提出并通知学校办公室,由主持人决定是否对原定议程进行调整。

5、议题确定后由学校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提出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在会前作充分准备,提供有关资料和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

七、议事规则

1、参加会议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会议发言,内容要具体,态度要明确,语言要简练,不谈与议题无关的问题。

2、在一般情况下,校长办公会按照会议通知排定的议题顺序对议题进行审议。除进行一般性的情况通报外,会议进行过程中不能临时提出会前未列入议程的议题。

3、校长办公会审议议题时,由主管校领导就该项议题做简要说明。如需要,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由列席会议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做简要补充。会议就该议题的主要原则和内容进行讨论,由会议主持人对议题作出讨论结论,有关列席人员即可退席。

4、校长办公会审议文件时,主要就议题及有关文件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需决定或通过的事项等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对基本成熟的文件,可予以原则通过。会后由主管校长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文件做进一步修改,最后报校长批准。

5、审议中如发现议题所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提交的有关文件不够成熟、难以做出决定时,即中止对该项议题的审议,退回有关职能部门重新进行准备,待条件具备后再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6、校长办公会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记录。记录人应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内容和作出的决议,重要事宜应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或人员。会议内容应按统一规定进行部署或公布,会上的发言,会后不得自由议论;会议讨论的问题,需要保密的,任何人不得泄露。

八、会后落实

1、有必要形成会议纪要时,学校办公室负责在会后三日内整理出《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由该次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在一周内送办公会全体成员(包括出席的和未出席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办公会后,学校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对落实决议的工作进行督办,并及时向校长汇报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有关校长办公会的所有文件,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要妥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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