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

中学安全工作制度

1、学校党支部要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教材、有课时、重实效。

2、实行“安全教育”制度。每学期的开学的第一个月是学校安全教育月,放假前的最后一周是学校安全教育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是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学校要充分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月”,围绕当年的教育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3、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充分利用活动课、班会、板报、VCD、专题报告、知识讲座、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让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水、防盗、防震、防并防水、防中毒、防劫持以及处险急救等安全知识教育。

4、充分利用警民共建、夏令营、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5、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学生能够知法、懂法、守法。

第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先山

副组长:郭小波 魏仲清

组员:刘传新 孙礼平 杜 兵

曹典竹 吴红妹 方海祥

对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学校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门卫)。安全工作联络员承担学校的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及安全事故处理等具体工作。

2、校长对全校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3、学校实行“领导、教师轮流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当天要早来晚走,把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安全,处理学校偶发事件作为值班工作的重要内容。值日教师负责检查男、女生晚就寝情况和寝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迅速上报。

4、班级要建立安全管理小组,由班长、安全委员和各小组长组成。其任务是:协助班主任管理就餐后及课间本班学生的安全;制止学生带匕首、剑、**等危险玩具,玩危险游戏;帮助班主任维护上下楼梯、出入厕所、进出教室的秩序。

5、学校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防疫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学校设立在职的门卫,并设置义务消-防-队,门栋关照群防队、各部门责任区重点部位责任人,形成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三,校园安全

1、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教学区、运动场,以免伤害学生,影响上课。对进入校园的车辆限速,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大门口要求车辆停行。

2、为了师生安全,严禁学生及闲散人员在校内和校大门前陡坡路段骑自行车。

3、严禁在校园道路上、内操尝楼道内、阳台、教室内打篮球、排球、踢足球、扔饮料瓶等物,避免发生损害公物或伤人事件。

4、爱护消防设施,严禁损坏或随意使用、摆弄消防器材。

5、学校杜绝一切打闹、斗殴、伤人事件发生。

6、学生不得在教室、楼道、公共场所等处追逐嬉闹,以免发生危险。

7、严禁在校园任何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8、所有进入学校的工作人员,包括聘用的临时用工、管理员、生活服务人员、在校居住的其它各类人员要在政教处备案,并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四,班级安全。

1、班主任每周初要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周末进行总结。每月底向政教处递交“班级安全工作总结”。

2、教育学生上下楼梯、出入厕所、进出教室不挤不拥靠右行。班上发生意外情况,班主任要果断处理,并迅速上报学校有关领导,不得延误时间,贻误时机。

3、班主任要严格管理学生,发现学生没有按时到校,应及时与家长联系,上午、下午第一节课、晚自习开始的老师要清查到校人数,对缺勤人数要及时汇报给班主任查实,并报告德育处,以免在安全管理方面出现空档。

第五,教育教学活动安全。

1、上课铃响,任课教师应立即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发现教室设施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发现学生有异常表现,要及时询问,妥善解决。

2、学校教职工要属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使役或变相使役学生,对违纪规定者,要从重处分。

3、实验课要有教师现场指导,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指派专人严格管理。严格禁止安排学生拿送危险药品。防止学生私拿危险药品,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在进行劳动课教学以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活动时要首先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5、上体育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做好预备活动,并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田径、球类等体育竞赛活动时,应严禁身体不适者参加。

第六,大型活动安全。

1、实行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对班级、年级组组织的社会实践、春游、夏令营、外出竞赛、参观、演出等活动提出申请,并提交安全措施,必须报学校批准。

2、组织大型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充分考虑安全问题,要拟定详细活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派专人对路线、场所考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解决;外出前首先进行安全教育,活动时要由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

3、学生外出要租用车船的.,不得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的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船、船只。

第七,校舍设施安全。

1、总务处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总务处及分管学生宿舍管理合理,要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鉴定,对危旧房屋要及时维修。

2、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对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3、学校供电、供水设备由专人管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食宿安全。

1、加强对学生食堂安排专人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

2、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健康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上岗。

3、未经学校同意,未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经营食品、饮料。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活动。

4、学校食堂的食品要有专用的保管设施,专人负责。非本单位管理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5、学生寝室有专人管理。各寝室要选派寝室长,如发现有违反寝室纪律现象和偶发事件,寝室长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汇报。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棍棒、匕首等凶器入寝室,严禁在寝室点蜡烛、乱接电线、插座、使用电炉、煤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