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读书的作文合集七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的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读书的作文合集七篇

读书的作文 篇1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

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

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读书的作文 篇2

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金钥匙……

在家中时,我见到书就像饥饿的人看见面包一样,等不及扑上去看。我每次看书都有新的发现,新的收获。不过,我有时经常忘了吃饭,忘了睡觉,甚至有时妈妈让我看水开没开!我看书看的竟然把这事给忘了,结果把水壶给烧坏了。

我记得一次在家中看书的时候,妈妈让我照顾好弟弟,教他写字作文,我点点头,说好、好。但但是没过一会儿,妈妈一转身,我就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看书看得可入迷了,周围一切的事物我都好像忘记了,顽皮的弟弟在我看书看得正入迷的时候,拿起我的水粉笔,把电视机上、茶几上、桌子上、最可恨的是他到我的小书房里,把我心爱的书给涂上了一层水粉,还把我的书包给弄脏了。

当我看好书时,乍一看,弟弟做“案”后,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真是气死我了,真替那些书悲哀啊!我非常气愤,把弟弟找回来,我当时真想揍他一顿。可是,他是我的弟弟,我应该让着他一点。

这是,我心想:我书上还有水粉,我急忙找来一块干净的湿布,把他拧干,直到擦得没有一点痕之后。我把书晾干,最后把书压平。

每一天,我总会挤出一点儿时间来看《日常生活小常识》这本书,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洋葱可以去除异味,缓解失眠疲劳;小感冒可以适量的喝一些生姜汤;黄瓜,西红柿还有美容的功能……

书,你是我心中永远的良师益友,是我心中的启明星,是一艘带领着我通向彼岸的船只。书,你这位默不作声的老师;你是我支付的信息,也是我饥饿时的美餐。

读书的作文 篇3

我的妈妈最喜欢给我起外号了,特别是外号后面带虫或带子的。妈妈给我起的外号满天飞。比如,小懒虫、臭妮子、等等。我认为“蛀书虫”和“夜猫子”符合我,但我总认为“蛀书虫”更符合我。

我这个“蛀书虫”最喜欢晚上“吃”书,并且还要“吃”很长时间。我喜欢“吃”书,并且“吃”得很着迷。如果有人在我读书时喊我,我便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听见一样。所以在我读书时不要跟我说话,说了也是白说。

你可别看我“吃”那么多书,一定长得白白胖胖的。可我一点也不胖,反而很瘦,还有一双熊猫眼。我是一只“夜猫子”。白天没精打采,晚上异常兴奋。大人睡了我才睡。有时晚上睡不着,就开始“吃”书。我的那双熊猫眼就是这么出来的。这也是妈妈为什么叫我“夜猫子”和“蛀书虫”的原因。

我最喜欢读童话书,我一读童话书,便会读的很欢,少吃一顿饭也不觉得饿。只要晚上读一篇童话,晚上就会睡得很香。有时梦到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生活在一起,是不是觉得很温馨。梦到莴苣女孩很可怜,但她却找到了幸福,而为她高兴。梦到睡美人逃脱了诅咒,想祝福她。

有的人想逃离残酷的现实,像掉进衣食无忧、无忧无虑的日子里。而我却偏偏喜欢残酷的现实里。如果没有现实的磨练,著名的作家便不会写出我所钟爱的书了,也没有让人渴望的奇迹了。

我有时想变成一本书,为人们提供知识。有时看着人们读的痴迷的表情我觉得好开心呀!自己生活在书海中,我可以想“吃”那本“吃”那本。如果你有什么好书,就借我“吃吃”吧!

读书的作文 篇4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体会到了,读书的滋味。

古典文学的滋味,富有哲理性。让我们明白中国的悠久文化,明白其中的道理。这就是——古典文学的滋味。经典童话的滋味,是甜甜的。

让我们在童话王国中快乐成长,体会生活的乐趣。这就是——经典童话的滋味。

酸,甜,苦,辣,这就是读书的'滋味!

读书的作文 篇5

有人说,书是调味瓶,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有人说,书是一位向导,带领我们去寻找心灵的清泉;有人说书是一名厨师,让我们去品尝知识的味道;还有人说书是一架望远镜,能让我们看到知识的国度……而我认为,书是一颗牛奶糖,看过之后,心里特别满足和甜蜜。

我看过的书大多都是小说和童话,有《金银岛》、《草房子》、《窗边的小豆豆》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令我充满回忆的小说——《夏洛的网》。文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猪,它刚生下来,就注定与别人不同,因为他是一只——落脚猪。它与文中另一个主人公蜘蛛夏洛的真挚友谊令我感动。夏洛为了小猪不被吃掉,在织网时织了“了不起”三个字,让人们以为它是只“奇猪”。这种友谊,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十分难得的。

我为什么说《夏洛的网》让我充满回忆呢?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我放学回到家,把书包随地一丢,躺在沙发上,看起了《夏洛的网》。当我看到小猪要逃出牧场时,被主人发现了,主人便放出一只小狗,我不禁大叫“向左!躲开那只狗!”突然,妈妈对我说:“怎么了?又发什么神经?”我一听到妈妈的声音,只好放下书,去写作业了。这件事至今让我记忆犹新。

同学们,你们认为书是什么呢?是像莎士比亚一样认为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吗?我认为书更像是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方的路。

读书的作文 篇6

儿子经常抱怨:“读这么多书有什么用?”

“你还没用,怎么知道没用?”我说。

“那你说说你高中学到的东西用了多少?”儿子反问我。

说实在的我高中以及大学学到的知识工作生活中确实没用到多少,特别是高中学的数理化大都忘了。这也是个难回答的问题,说有用吧,我们所学大多无用武之地;说没用吧,这些知识又是基础,它影响着你的学习能力、影响你的思维方式、甚至影响到你的人生观价值观。

读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读书是指为升学考试而读的教科书。中学阶段是基础阶段,所学知识是为更高层次的学习打基础,就像建房子没有砖瓦怎能建成高楼大厦?中学阶段的学习也是为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作的准备。当你还不清楚你将来朝哪方面发展时,你先将该学的学好,该记的记好总不会错的。

“书到用时方恨少”,人脑就像电脑,知识储备越多,该用到的时候就可以触类旁通,唯我所用。所谓见多识广,就是指知识储备丰富。平时不积累等到要用的时候才想到去学已经迟了。“机遇总是垂青有准备的头脑。”趁着年轻记忆力好多记点东西,管它有没有用,先储存着再说。

广义的读书是指读自己喜欢读的书,包括电子书等。这种读书不带功利性,是一种享受的过程,是读书的一种境界,可以修身养性,陶冶情操,可以增长见识。有人质疑:现在有了百度搜索还要记那么多东西干吗?上网搜索虽然很方便,但你也要心中有底,总不能漫无目的,无的放矢吧!

有个学者说过他写论文时所需的资料众多,虽然他不能记住他想用到的资料原文,但他知道可以从哪本书中找到。这可要平时涉猎广泛,博闻强记,否则在浩于烟海的书籍中如同大海捞针,从何找起。

最近我写文章时也会经常引用别人的文章,名人诗句等。虽然有的句子也记不完整,但我还是有点印象,知道在哪里看过,查找起来就方便多了。

有句话说得好:“一个人内心的宽度,是他读过的书一本一本摊开来的;一个人内心的高度,是他读过的书一本一本码起来的。”读书不一定能使人成功,但成功的人想走得更远必定要读书。

读书的作文 篇7

书籍,无疑是人类知识的源泉、进步的阶梯、升华的温度,它是人类发展史上最为普遍而又神秘的东西。但本人对书本的渴望值却极低,原因很简单:读书——很累。

这种想法一直持续了十多年,但谁曾想,它竟在我步入高中大门不久时,被深深打破了。

这是一个没有清风、阴云的日子,太阳有温度的光芒洒向大地,在这凸透镜一般的天气里,这种温度被放大了许多。在这炎炎烈日之下,有件事我不得不做,那就是——来学校。

今天本来是可以宅在家里吹空调、吃冰棍的,但说好了和好朋友一起来学校帮忙。我也只能赴约,而且竟然只花了不到半小时便处理好了学校的事务。

“才这么早啊,你要回家吗?”是啊,时间尚早,天气炎热,回家又无所事事。还不如到附近的什么小店蹭空调。小晴也理会了我的意图,因此我们没有回家,而是一路谈笑,径直去了书店。

书店里只有风扇,不过至少比外头凉快些。刚进门,琳琅满目的书本便跃入我的眼帘。看着这么多不同种类的书籍,我不禁有点慌了神,因为只有少量阅历的我实在是不知道要看什么书。果然和一片上写的一样:“书多了也是一种危机。”幸好小晴的阅历比我高出许多,很快,她就将一本封面精美的书籍推荐给了我。尽管是本侦探小说,但我还是欣然的接受了,毕竟有书看总比干坐着好。

我一手拖着脑袋,一手捧着书本,敷衍的看了起来。本来只想看完前几话就收书回家时,这故事里精彩的内容却魔力般吸引着我的眼球。我越看越专注,越看越投入,仿佛我就是书中的主角,正身临其境一样,无法自拔。我是多久没有这样废寝忘食的读书了呢?不记得,总之年代久远。不是我迷上了侦探小说,而是我第一次发现:书本这东西原来也可以这么生动有趣。原来读书也像一种毒,久而久之便会喜欢上它。这剧烈的毒使我匆匆回家吃了午饭之后,又返回来挑入书海,直到傍晚六点半才上岸回家。

从这一天起,不到一周,我的家里便多了几本课外书。每天睡前我都会尽量争取时间多看几页,因为那书上令人心安的纯净而又高贵的蓝紫色可以避免的我梦里出现白花花的试卷。

我惊奇地发现:我竟爱上了读书。

是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生动;是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是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或许有人问我:“你为什么不看电子书呢?”是啊,电子书携带方便,而且更高档次。但也许纸张这种东西就是有一种电子书没有的神奇魔力吧。只有书本陪伴,才能让欲望达到满足;只有纸页的香气萦绕,才能让我的心灵得到解脱。

我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