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必备知识点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复习工作已经开始了,很多考生早早就进入了复习,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进行备考,本站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合同管理》的必备知识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网!

2017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必备知识点

第一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1.合同示范文本的效力

■合同示范文本不属于法律法规,是推荐使用

2.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三主体三客体两内容)

3.与法人有关的两个易混概念

4.法人的四条件

■依法成立-不能自然产生,必须依法设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物质基础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法成立、有钱、有名、能独立承担责任

5.法人的分类

6.法人资格的获得

7.其他组织

■概念

·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

■类型

·法人的分支机构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注意】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备

8.法人资格与签订合同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如法人的分支机构是可以签订合同的,只不过合同的责任必须由法人来承担。

9.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客体)

■物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物(如借款合同)

■行为

·行为多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 ·如设计工作、监理工作等

■智力成果(主要三类)

·知识产权 ·技术秘密

·在特定情况下是公知技术

10.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两类)

11.代理的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

■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意志

■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2.代理的种类(三大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13.委托代理

■内涵

·基于委托授权形成的代理关系

■来源

·委托合同关系

·合伙合同关系

·工作隶属关系

14.委托代理的特点

■仅被代理人一方授权即可产生效力,无需对方同意

■被代理人有权随时撤销其授权,代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所受委托

■但代理人辞去委托时,不能给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15.工程中的主要委托代理形式

■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发包人的代理人

16.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

17.授权范围不明确的法律责任 应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远高于代理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由被代理人承担(以监理合同为案例)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如双方都有错误,则承担连带责任

18.法定代理

■概念

·法律直接规定产生的代理关系 ·适用于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案例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代理人是其父母

·无需未成年人给其父母下委托书

19.指定代理

■概念

·根据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案例

·如一个未成年人无任何亲人,法院可指定其父亲的单位作为代理人

20.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种类

·无权代理

·越权代理

·代理终止后继续代理

■无权代理的处理

·被代理人“追认”,即为有权代理

·被代理人拒绝,即为无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