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的工作总结

为充分发挥xx市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集中一批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单位,确保20xx年全市“阳光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向社会公布了《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重新认定的通知》。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的工作总结

 一、精心组织

市、县(区)两级阳光办都分别组成由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认定委员会,严格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等六部门下发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中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对申报的xxx所学校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实践场所、就业渠道、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情况逐一进行审查和审核。在20xx年、20xx年已经认定并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完成任务较好的,我们进行了优先考虑,对培训质量不高,转移就业率达不到要求的,重新进行了认定,对个别的完不成任务,操作不规范,且存在问题的,坚决取消了基地的认定资格。根据省阳光办通知要求,市属培训机构由市阳光工程办公室直接认定,市农业局,财政局等阳光办成员单位对市属申报的x所学校逐一审核认定,将劳动局就业培训中心等7所符合条件的学校认定为市管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同时对招标认定的培训基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x天,并公布市和县(区)阳光工程办公室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督促检查

市阳光办对县(区)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抽查,重点抽查认定的基地是否符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条件,对在认定培训基地的招标、公示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除限期整改外,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通过市县(区)阳光工程办公室的阳光操作,市阳光工程领导小组认定了xx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在认定的基地中,农广校x所,占x.x%;劳动部门所属的职业培训中心x所,占xx%;教育部门所属各类职业学校x所,占x.x%;其它部门所属学校x所,占x.x%;社会民办培训机构xx所,占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