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专业介绍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2004年9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专业介绍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拓宽学术创新空间,提供自由选择学习机会,努力培养基础扎实、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学校坚持科学发展,“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文科大学。

学校现设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社会管理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以及研究生部、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培训部等教学部门。现有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等5个学科门类,有法学、监狱学、知识产权、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审计学、经济与金融、社会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英语及思想政治教育等31个本科

上海政法学院专业介绍

学院专业名称
刑事司法学院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
监狱学
法律学院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法学(民商法方向)
法学(行政法方向)
法学(人民调解方向)
知识产权
经济法学院法学(经济法方向)
法学(环境法方向)
国际法学院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
法学(金融法方向)
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经济与金融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审计学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
国际政治
政治学与行政学
社会管理学院社会学
社会工作
劳动与社会保障
应用心理学
外国语学院英语
文学与传媒学院新闻学(法制新闻方向)
广播电视学(电视纪录片方向)
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方向)
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
高职学院司法助理
法律事务
国际商务
公共事务管理
社区管理与服务
商务英语
文秘

  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录取规则

1、根据生源情况,我校在各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填报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一般为105%以内;实行填报非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一般为120%以内。

2、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

3、考生已投档到我校并达到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但其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考生获得的省级招生录取政策性加分,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若加分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入总分),根据考生所在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加分规定执行。

5、报考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政治专业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要求C级以上(含C级),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口试成绩要求B级以上(含B级)。(若该地区外语口试测试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则报考以上专业考生外语口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等级;若该地区无口试成绩则只看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