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七类高考加分政策

辽宁省招考办昨日公示今年七类获高考加分考生共14502人,在获得加分资格的考生类型中,少数民族加分依旧最多,共14365人。

2016年辽宁省七类高考加分政策

从近几年的数字来看,全省加分考生的人数在不断减少。2014年共有20827人获得高考加、降分投档照顾政策;2015年已经减少到19264人,其中少数民族加分仍是“大户”,占一多半。按照全国统一要求,各地都大幅减少高考加分项目。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继续执行去年的加分政策,没有变化。也就是说,体育特长生、省级优秀学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等均不享受高考加分。

去年,辽宁省对大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国家要求的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已全部取消。

除“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项目外,其余项目均有不同程度调整,取消了部分加分项目和全部地方性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保留项目的分值统一从10分降低为5分,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背景下,从操作实际出发,将降分投档全部调整为加分投档。

省招办将各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的高考加分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市民如有异议,可以向省、市教育、招生考试及有关部门据实举报。监督举报电话:省教育厅024-86896718;省招生考试办公室024-86981043、86981017。

  目前辽宁省高考加分政策

●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

  辽宁招办公布高考加分考生名单 共14502人

辽宁省招考办公示了今年获得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在已经公布的名单中,共有14502人。“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加分名单暂未公布。2015年省招办公布共有19264名考生获得加分资格。

今年获得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类型中,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为加分“大户”,共有14365人。最少的是见义勇为人员或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婚生子女加分,仅有1人。此外,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烈士子女3人;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三侨考生”共80人;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8人;应予以优先录取的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退役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的考生9人;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36人。

按照规定,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子女报考辽宁省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等政策,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

如有异议可举报,监督举报电话:

省教育厅:024-86896718

省招生考试办公室:024-86981043 024-869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