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一卷《法制史》冲刺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2015年司法考试一卷《法制史》冲刺试题及答案

1.主张"王、霸道杂之"并诏令确定"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皇帝是:( )

A.西汉景帝

B.西汉文帝

C.东汉宣帝

D.西汉宣帝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西汉时期的法律儒家化"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西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来源于儒家"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理论,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尊长亲属首匿卑幼亲属,罪应处死的,可上请皇帝宽贷它反映出汉律的儒家化,并且一直影响后世封建立法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2.汉代废除残人肢体的肉刑的刑罚系统性改革始于:( )

A.汉高祖

B.汉文帝

C.汉景帝

D.汉惠帝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西汉时期的刑罚改革西汉建立后,重视总结秦亡教训汉文帝鉴于当时继续沿用黥、劓、斩左右趾等肉刑不利于政权的稳固,开始考虑改革肉刑当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盛世,为改革刑制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文帝开始刑罚改革的直接起因是在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获罪当施黥刑,其小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并指出肉刑制度断绝犯人自新之路的严重问题文帝为之所动,下令废除肉刑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3.汶代废除残人肢体的肉刑的刑罚系统性改革中,制定《箠令》的是:( )

A.汉宣帝

B.汉景帝

C.汉文帝

D.汉武帝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西汉时期的刑罚改革景帝进一步完善刑罚改革,又颁布《箠令》,规定笞杖尺寸,以竹板制成,削平竹节,以及行刑不得换人等,使得刑制改革向前迈了一大步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4.西周时期在审判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方式"五听"中的"色听"指:( )

A.听当事人的陈述

B.观察当事人的眼睛

C.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

D.观察当事人的表情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西周的诉讼审判制度通过对长期司法经验的总结和提炼,西周时期形成了审理案件的"五听"制度所谓"五听"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这是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周礼?秋官?小司寇》中载,辞听,听当事人的陈述,理屈则言语错乱;色听,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如理亏就会面红耳赤;气听,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喘息;耳听,审查当事人听觉反应,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听不清话;目听,观察当事人的眼睛,无理就会失神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5.以下对周礼的基本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

A."亲亲"、"君君"

B."亲亲"、"尊尊"

C."亲君"、"君尊"

D."君君"、"尊尊"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西周的"礼"西周时期的"礼"可以归纳为"亲亲"与"尊尊"两个方面"亲亲",要求在家族范围内,按自己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压亲,而且"亲亲父为首",全体亲族成员都应以父家长为中心;"尊尊",要在社会范围内,尊敬一切应该尊敬的人,君臣、上下、贵贱拇应恪守名分,而且"尊尊君为首",一切臣民都应以君主为中心在"亲亲"、"尊尊"两大原则下,又形成了"忠"、"孝"、"义"等具体精神规范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二、多项选择题

1.下面关于礼与刑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刑的作用是"惩恶于未萌"

B.礼的作用是"禁恶于已然"

C.礼的作用是"禁恶于未萌"

D.刑的作用是"惩恶于已然"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西周时期的"礼"与"刑"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出礼入刑"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规范人们的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背礼的行为进行处罚其关系正如《汉书?陈宠传》所载,"礼之所去,刑之所痊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礼的作用是"禁恶于未萌",刑的作用是"惩恶于已然",二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二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强调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礼不下庶人"强调礼有等级差别,禁止任何越礼的行为;"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在适用刑罚上的特权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D项

2.清末中国司法权受侵害,对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

A.观审制度是领事本人的专有权

B.治外法权即领事裁判权

C.领事裁判权即会审公廨

D.会审公廨受理的案件的主体均是本国人

正确答案:AB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清末外国在华司法特权的内容

3.清末修律中,正式公布的法律有:( )

A.《大清民律(草案)》

B.《大清新刑律》

C.《法院编制法》

D.《公司律》

正确答案:BDE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的内容《大清新刑律》是清政府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一部专门刑法典《法院编制法》是1910年清政府公布的关于法院组织的法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清末大臣沈家本等人草拟的诉讼法典草案,但因遭各省督抚和礼教派的反对而未实际颁行修订的《商人通例》9条和《公司律》131条在1904年1月(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奏准颁行,定名为《钦定大清商律》,是清代第一部商律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