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专利法和促进条例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

关于贯彻实施专利法和促进条例情况的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就市发改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高度重视,一以贯之,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专利法》的再次修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相继出台,掀开了新形势下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新的篇章,对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社会意义重大。济宁市发改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本部门职能,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认真贯彻执行《专利法》和《促进条例》各项规定,

在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过程中,从规划的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的确立等方面,都把知识产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去年以来,我委举全委之力,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纲要中把“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专门作为专题进行了阐述,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引导和宏观管理,完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体制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重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条件和战略运用能力建设。在每年的发展改革工作要点中,市发改委都把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

二、加强考核,调度落实,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市发改委作为宏观经济的综合管理部门,承担着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督查考核工作,在考核指标的确定上,为全面、科学地评价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把代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相关指标纳入考核,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及升降幅度、人才工作评价结果、人均科教文卫事业费用支出及增长率等指标,占综合评价考核指标总分值的7%。同时,市发改委还研究将技术创新指标作为县市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考核加分因素,以激励对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区,其中,新增(或引进)国

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增(或引进)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检测中心、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新增中国驰名商标、省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等均可获得加分。通过这种考核激励机制,激发了地方政府对知识产权创造、引进、应用、保护等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营造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宣传,加强引导,提高知识产权重视程度 作为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发改委积极参加重点宣传活动,派出业务能力强、知识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科技活动周”等,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在日常工作中,市发改委各业务科室在审批项目过程中,对使用国有资金、涉及国有资产数额较大或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引导企业单位在创造、引进、应用知识产权方面做好工作。市发改委还利用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等机会,向企业单位大力宣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督促企业将发明专利、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知识产权的创造和拥有量,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各位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棠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发改委在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方面

做了一些工作,发挥了职能作用。市发改委将以市人大此次视察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围绕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认真做好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具体工作中,一是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宏观经济管理常态工作,在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制订、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国家投资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对知识产权工作都要提出要求,形成知识产权的全覆盖、多角度推进,为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在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中,增加知识产权考核指标,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三是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项目的扶持力度,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项目储备库,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立项等各项前期工作,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积极向上申请资金和政策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发挥效益。

以上汇报,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关于贯彻实施专利法和促进条例情况的汇报 [篇2]

根据攀枝花市人大棠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的安排,现就我县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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