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工作承诺书(精选6篇)

在生活中,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保障工作承诺书,欢迎大家分享。

劳动保障工作承诺书(精选6篇)

劳动保障工作承诺书 篇1

今年以来,煤炭市场进一步下滑,我们作为煤炭企业,销售部更是对外窗口,由以前的供不应求变成现在的产能过剩,公司煤炭发运流向受阻,结算回款难,生产经营面临严峻困难。 今天xx总给我们开了加强劳动纪律会议,阐明了事态发展的严重和危害,因为有部分同事没有严格要求自身,不以公司大局为主,不以部门荣誉至上,我行我素、放纵自己,擅自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也未履行相关请销假手续,在公司范围内深深的给销售部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让自己离开了在机关工作的熟悉岗位。我要通过这次事件,从中吸取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措施。

企业的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要求每个部门必须要有良好的组织纪律做保障。按照公司安排,近段时间对劳动纪律进行整改,我们部门在面临当前煤炭市场一路疲软的情况下,煤炭销售又是雪上加霜,而短时间内经济结构基础又难以回转,时刻让我们感觉到紧迫感和危机感,在这样情况下我们更应当做好本职工作,认清形式、统一思想、同心协力,共渡难关。

本人作为销售部业务员,工作中还需要加以改进,劳动纪律上还需要自觉遵守。干好本职工作对我来讲是至关重要的,我保证在以后的销售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遵守公司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着正装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切实做好一切事情。

2、自觉遵守公司的早升旗、晚学习制度,严以律己。

劳动保障工作承诺书 篇2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郑重承诺:

1、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农民工。

2、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

3、我公司分包单位使用农民工的,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执行,并负责督促其按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4、按规定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

5、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位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房地产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和处罚决定。

单位全称: (单位或项目部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 字)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工作承诺书 篇3

安乐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区政府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香坊区2015年政风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所带站,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政务窗口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我们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承诺如下:

一、公开服务内容,保证工作透明。凡涉及的各类服务项目,严格依照公开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服务依据、程序、办结时限、结果等,供服务对象参考和监督。

二、明确办结时限,提高服务效能。在法定职权内,凡受理的各类服务项目做到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办结。

三、简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资料。我们通过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保证传递及时、程序合法、流程缩短。

四、坚持文明优质服务,保证周到热情。服务大厅所有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挂牌上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礼貌,微笑服务,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现象。

五、加强自身建设,保证违诺必究。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业务娴熟、服务规范、高效运作、秉公办事、勤政廉洁。

劳动保障工作承诺书 篇4

一、依法行政方面,做到公正执法、依法行政。

二、政务公开方面,做到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三、办理业务方面,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方面,依照规章制度在最短的时间里为失业人员办好证,在医保方面每日下班前必须交往银行结账,城居保和新农保方面每日填完表必须及时报到社保局结账,保障所的每一项业务我们都必须积极认真地去完成。

四、办事效率方面,做到办事快捷、讲究效率、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中梗阻等问题。

五、关注民生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尽职尽责地为群众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伤害群众感情和利益的问题。

六、工作作风方面,要对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杜绝作风简单粗暴、耍特权、故意刁难等问题。

七、廉洁自律方面,要廉洁从政、秉公用权,杜绝以权谋私、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八、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劳动保障工作承诺书 篇5

我代表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发展软环境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规定,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二、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认真登记职工群众举报的有关保护权益事项。按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受理条件的,立案查处,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结案,情况复杂的,经局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个工作日;对不符合规定的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

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审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决定,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简化程序,尽早结案。

四、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到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招聘人员、求职的,持有效证件给予即时办理登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委托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免费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定期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五、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对外出务工人员求职登记,随到随办。用人单位委托办理外出务工人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协助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处理好外出务工人员伤、残、亡、劳务劳资纠纷,做到件件有处理结果。

六、凡在我县的外商投资者和外企外籍、台、港、澳高级管理人员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符合条件、上报资料齐全,属我局权限内审批办理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按规定应由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办理的,我局及时审核上报。

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事项按《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筹备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设决定。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八、定期向社会公布全省、全市统考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及时间,并公布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便利。

九、对缴费单位送达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进行即时审核。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即时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表提出审核意见,退缴费单位修正后再次审核;对不能即时审核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缴费单位申报表和资料之日起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26日前将缴费单位次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书面通知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

十、办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审批事宜。凡符合条件,资料齐全,每季度集中审批一次。按规定应由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办理的,将及时审核上报。凡申报退休送审档案达100份以上的,可安排专人上门服务。

十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验证和补证,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每月26日前,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和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即报即办。

十二、参保职工(参保人员)需了解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情况,提供个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后,即可安排查询。

十三、对已纳入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失业人员,档案资料齐全的,其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报,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免费为失业人员办理保险费申报、养老手册登记等手续。失业人员养老保险接续信息三十日内移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录入。

十四、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卡报损或挂失的,持有效证件即时办理;证、卡能进行修复的,当场解决;需重新制发证、卡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五、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审批,手续齐全,一般情况即时办理;特殊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六、参保职工报销医疗费,在手续齐备、单位按时缴费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工作。

十七、个人账户费用报销。在正常工作日内,当事人自己办理的须持本人医保卡和合法有效的医药费发票;代为办理的,须持当事人的医保卡、发票、身份证(或户口本)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当手续齐备时,即时办结。

十八、住院及慢性病费用报销。根据医务股传递的审核单据,在参保单位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情况下,即时办理结算报销时,领款人须持当事人的医保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如果是代为办理的,同时需出示代领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当手续齐备时,即时办结。(注:当月的医疗费用,在单位非欠费的情况下,由于地税征收票据、银行间传递于次月到账录入微机故次月才可以报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出院时即可与医院结算医疗费用。

十九、大病救助费用报销。结算股将医务股传递的审核单据,及时进行微机结算并上传到合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待保险公司将理赔款转入医保中心救助金支出户时,在正常工作日内,当手续齐备时即时办理报销结算。

二十、再就业优惠证核发。对手续、资料齐全的,在劳动保障窗口15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二十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认定。由单位申报,劳动保障窗口初审,县医保中心审核并进行实地堪察评估,符合条件的于15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

二十二、劳动合同鉴证。资料齐全的,由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即时办理。

二十三、新办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由劳动保障窗口初审,报保险所审查,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十四、对企业报送的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手续、资料齐全准确的,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二十五、对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手续、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二十六、来人、来电、来函咨询劳动保障有关政策问题的,凡规定明确的,即时解答。规定不明确或一时不能解答的,做好解释工作。

二十七、违诺责任。凡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行政处分。出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局效能建设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出现两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分;出现三次的实行待岗,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对因工作失误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责成当事人进行赔偿,同时追究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

二十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