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怎么补偿员工

准备工作:

公司裁员怎么补偿员工

1、 飞行模式+录音

2、 今天是××年××月××日,××经理(经理全名)您找我?

3、 你自己的全名。

一、约谈

1、突然被约谈

××经理,您看今天约我谈解聘的事情也挺突然的,据我所知解聘流程是要有《解聘函》的,您看什么时间给我盖公章的(今天还是明天)。

2、如回答:“没有”

首先,我要看一下解聘原因,我也需要回去考虑一下;其次您能全全做主吗,还是需要上报?询问今天的谈话是正式通知还是什么?如果正式通知就需要给书面文件。(再有也是担心公司因赔偿的金额问题,又考虑不解聘了。)不需要表述问题

如不给正式文件咱们没有必要进行下一步关于赔偿事宜的谈判。您先回去准备,我可以等着,然后离开。

二、第一回合

1、 薪资解聘补充:

7个月工资(N+1)--6年+1月补偿:6250*7=43750元

劳动法规定解聘的薪资补偿为上一年度未扣各项保险及个税的金额总额进行补偿。

2、 既然谈到解聘,就要谈到赔偿

1) 北京市城镇户口

2) 保险和公积金对我非常有用,家里也非常重视

3)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

不足北京人均工资3倍的,按实际工资额缴纳保险,我的实际工资额为6250元 a. 公司是按北京市最低标准缴纳

b. 住房公积是按2000元标准缴纳

3、 您算一下这6年实缴和应缴中间的差额是多少

首先,公司给我补缴我很高兴,但公司要是碍于稽查需缴纳较大金额的滞纳金(每天按万分之5交滞纳金你可以回去算算是多少钱),公司可以将需承担的部分给我,我跟公司签一份协议,我自己去社保局做年度补缴。

再有,鉴于计算方式很复杂,您先算一下,等您算好了我们再谈。

4、 反对问题处理

1) 如果说,五险一金按合同交的

答:保险不是按合同数交的,工资也不是按合同发的。

我想问一下,上最低基数合法吗?我的工资是最低基数工资吗?

2) 我要的绝对是合理合法的,该是我的一分不能少,不该是我的一分也不要。

3) 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和人资谈解聘的事情,我现在能想到的就这些,我也再回去想想还有没有其他问题,如再有什么问题咱们回头再谈;您也再仔细算算。也可以找社保局还有公积金问问,我都已经咨询过了。

4)还要补充一点就是解聘款属于一次性补偿,是不可以扣个税的。我相信您是专业做这个的您应该知道!

公司裁员怎么补偿员工 [篇2]

情况一:解除或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省(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情况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功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情况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提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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