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学校教师评优评先方案[篇1]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公开平等的竞争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

学校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一、评先、评优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文明学校、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不存在因工作失职而被校级以上处分或通报批评,或在师生中、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2、学年累计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超过10天,旷工、旷教不满1天;一学年上班、上课、开会累计迟到五次以上或违反其它同一常规要求累计五次以上;教师值日准时到岗,履行职责,无脱岗现象。

3、语、数、物、化、英教师所任学科成绩平均必须达年段中等以上。技能科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县级团体或个人竞赛,必须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

4、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培训课时和完成课时笔记。

5、。

二、在具备上述条件基础上,“先进”和“优秀”按照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但上学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扣减3分后,参加评优;前一学年度评为优秀的,扣减2分后,参加评优。技能科教师平时表现突出,并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者,在评选县级以上先进时,可以由行政会决定给予分配一定名额。对学校工作进行积

极宣传报道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根据当年“优秀”和“先进”下达的指标,按校级、行政、班主任、教师按级别比例分配。平时表现突出,或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可由学校行政会决定直接定为“先进”或“优秀”。

四、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视情节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法乱纪,受到党政处分的;

3、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规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未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

6、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被查实的;

7、参与赌博及活动被处罚的。

8、违反学校规定或工作失职者而被上级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9、无故拒绝(或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公开课、捐款、护校、值班、临时性工作)的;

10、造谣生事,影响团结的。

1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在期末等各类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五、本办法的“评先、评优”适合学年末乡先进的评定。其它类型级别的先进按各类要求参照本办法进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师评优评先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落实学校“人人发展,发展人人”的办学理念,尽可能地肯定每位教职员工各有特色的工作成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励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为了给教师的专业成长奠定制度基础和注入积极基因,让我校教职员工在工作中找到自己走向成功的路子;为了促进学校学习型团队的形成,鼓励教育创新,特制定本方案。

二、奖项设置

(一)个人常规奖项

1、班主任工作园丁奖;

2、优秀科任教师奖;

3、师德模范奖;

4、默默耕耘奖;

5、优秀副班主任;

6、最称职值周教师奖;

7、最受学生喜欢教师奖;

8、教研积极分子;

9、乐群乐业标兵;

10、辅导先进;

11、作业设计与批改标兵;

12、优秀试卷命题奖;

13、开展兴趣活动先进;

14、优秀员工;

15、优秀生活指导教师;

16、生活教育先进;

17、学习积极分子;

18、优秀教育教学论文奖;

19、全勤奖;

20、工会活动积极分子;

21、优秀兼职教研员。

(二)集体奖项

先进教研组

(三)特别奖项

校长特别奖、班主任特色工作奖、教育教学创新奖、课题研究积极分子等

三、评选标准

(一)个人常规奖项

(1)班主任工作园丁奖评选标准

1、理解、认同并积极实施我校的办学理念,能将学校的办学理念传达到学生与家长的心中,热爱班主任工作,对工作全心投入,班级过程管理跟踪到位,工作细致扎实。

2、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平时能积极主动地与科任老师、生活老师、家长协调沟通,具有良好的协作意识和能力。

3、学生自觉遵守、执行学校及班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所带班级学生精神面貌好,懂礼貌,讲卫生,行为习惯好,在校常规检查和评比中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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